广安高新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1160120220608GC0247-006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安高新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1160120220608GC0247-006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10:24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GuangAnJPSZD_NEW[JS]-202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安高新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22标段补遗书(02号)致各潜在投标人:现就“广安高新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22标段”招标作如下补遗: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7.3.1履约担保中:“(2)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 (略) 出具的保 (略) 出具的保函原件。以现金或者支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 (略) (略) 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修改为:“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担保和银 (略) 保函。其中,保函不超过50%,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二、特别说明: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外) 时采用招标文件中的名称,即“广安高新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22标段”;投标单位在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采用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的名称,即“广安高新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22标段(园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名称。以上两个项目名称均予认可三、其余不变。招标人:邻水县远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 (略) **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 10:24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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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GuangAnJPSZD_NEW[JS]-202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安高新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22标段补遗书(02号)致各潜在投标人:现就“广安高新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22标段”招标作如下补遗: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7.3.1履约担保中:“(2)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 (略) 出具的保 (略) 出具的保函原件。以现金或者支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 (略) (略) 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修改为:“履约担保形式为现金担保和银 (略) 保函。其中,保函不超过50%,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二、特别说明: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外) 时采用招标文件中的名称,即“广安高新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22标段”;投标单位在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采用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的名称,即“广安高新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22标段(园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名称。以上两个项目名称均予认可三、其余不变。招标人:邻水县远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 (略)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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