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通污染专项监测项目-更正公告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通污染专项监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驻政采购-**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污染专项监测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日、《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日 - **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原文件商务部分评审内容:质保期 评分说明:质保期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得1分,共2分;没有不得分。 原文件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内容:企业实力 评分说明: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原文件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内容:业绩 评分说明:供应商提供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建的同类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采购人、供应商共同签章的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未附有效证明材料的项目案例不计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变更为 |
变更评审内容为:品牌一致 评分说明:为保证本项目设备集成及后续运维工作、服务工作的稳定性,投标人所投入本项目的环境空气非*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10)、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2.5)六台仪表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变更评分说明为: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变更评分说明为: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提供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建的同类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公章),未附有效证明材料的项目案例不计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5、更正日期:**日14时58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
地址: (略) 泰山路 |
联系人:魏潇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略) |
地址: (略) 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04室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驻政采购-**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污染专项监测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日、《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日 - **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原文件商务部分评审内容:质保期 评分说明:质保期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得1分,共2分;没有不得分。 原文件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内容:企业实力 评分说明: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原文件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内容:业绩 评分说明:供应商提供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建的同类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采购人、供应商共同签章的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未附有效证明材料的项目案例不计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变更为 |
变更评审内容为:品牌一致 评分说明:为保证本项目设备集成及后续运维工作、服务工作的稳定性,投标人所投入本项目的环境空气非*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10)、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2.5)六台仪表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变更评分说明为: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变更评分说明为: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提供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建的同类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公章),未附有效证明材料的项目案例不计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5、更正日期:**日14时58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
地址: (略) 泰山路 |
联系人:魏潇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略) |
地址: (略) 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04室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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