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通污染专项监测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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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通污染专项监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驻政采购-**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污染专项监测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日、《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日 - **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文件商务部分评审内容:质保期 评分说明:质保期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得1分,共2分;没有不得分。
原文件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内容:企业实力 评分说明: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原文件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内容:业绩 评分说明:供应商提供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建的同类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采购人、供应商共同签章的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未附有效证明材料的项目案例不计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变更为
变更评审内容为:品牌一致 评分说明:为保证本项目设备集成及后续运维工作、服务工作的稳定性,投标人所投入本项目的环境空气非*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10)、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2.5)六台仪表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变更评分说明为: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变更评分说明为: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提供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建的同类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公章),未附有效证明材料的项目案例不计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更正日期:**日14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泰山路
联系人:魏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04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驻政采购-**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污染专项监测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日、《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日 - **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文件商务部分评审内容:质保期 评分说明:质保期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得1分,共2分;没有不得分。
原文件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内容:企业实力 评分说明: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原文件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内容:业绩 评分说明:供应商提供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建的同类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采购人、供应商共同签章的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未附有效证明材料的项目案例不计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变更为
变更评审内容为:品牌一致 评分说明:为保证本项目设备集成及后续运维工作、服务工作的稳定性,投标人所投入本项目的环境空气非*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10)、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2.5)六台仪表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变更评分说明为: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变更评分说明为: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提供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建的同类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公章),未附有效证明材料的项目案例不计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更正日期:**日14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泰山路
联系人:魏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04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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