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南昌起义部队激石溪休整地改陈布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1523-2022-0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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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南昌起义部队激石溪休整地改陈布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1523-2022-0176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017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县南昌起义部队激石溪休整地改陈布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由于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政府采购活动带来的人员聚集; (略) 财政局《 (略) 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由原来的现场电子开标改为远程电子开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30:00,更正为:**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14:30:00,更正为:** 14: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更正为:在线提交。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更正为:在线开标。

原采购文件的开启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原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要求: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启、评审的,供应商须在开启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1份。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4 份。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响应 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更正为: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响应文件要求: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启、评审的,供应商须在开启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0份。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0 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0 份。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响应 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县新田镇 (略)

联系方式:0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联系方式: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焕庭

电话:0660-*

广东 (略)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017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县南昌起义部队激石溪休整地改陈布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由于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政府采购活动带来的人员聚集; (略) 财政局《 (略) 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由原来的现场电子开标改为远程电子开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30:00,更正为:**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14:30:00,更正为:** 14: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更正为:在线提交。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更正为:在线开标。

原采购文件的开启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原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要求: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启、评审的,供应商须在开启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1份。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4 份。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响应 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更正为: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响应文件要求: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启、评审的,供应商须在开启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0份。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0 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0 份。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响应 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县新田镇 (略)

联系方式:0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B栋126号801

联系方式: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焕庭

电话:0660-*

广东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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