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答疑变更
安徽省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答疑变更
原项目名称: (略) 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原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原公告日期:**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项目名称: (略) 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0天0小时5分27秒
原项目名称: (略) 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原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原公告日期:**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项目名称: (略) 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六、联系方式”中,采购人联系方式现更正为:“0551-*”。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具体评分细则“业绩”项,请问“企业综合监督检查项”业绩范围是否包括党政机关委托的对国有企业薪酬监督检查审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计、审计整改检查等?
答:包括。
2.针对具体评分细则“业绩”项,请问“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委托的企业内控审计或财务专项审计项目业绩的”范围是否包括党政机关委托的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薪酬审计、审计整改检查等?
答:包括。
3.针对具体评分细则“业绩”项,请问“供应商具有 (略) 属企业集团本部(不含下属企业、子公司、孙公司)内控评价(或评估或咨询或设计)或经济责任审计业绩的”范围是否 (略) 、子公司委托的内控评价(或评估或咨询或设计)或经济责任审计?
答:不包括。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0天0小时4分39秒
原项目名称: (略) 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原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原公告日期:**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项目名称: (略) 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我单位以总所名义参加本项目各包别磋商,请问分所的人员和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供应商以总所名义参加本项目各包别磋商,实际以分所进行履约的,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总所出具本项目对该分所的授权书的扫描件并经磋商小组认可后,该分所的人员和业绩均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且总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责任。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0天0小时5分2秒
原项目名称: (略) 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原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原公告日期:**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项目名称: (略) 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0天0小时5分27秒
原项目名称: (略) 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原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原公告日期:**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项目名称: (略) 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六、联系方式”中,采购人联系方式现更正为:“0551-*”。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具体评分细则“业绩”项,请问“企业综合监督检查项”业绩范围是否包括党政机关委托的对国有企业薪酬监督检查审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计、审计整改检查等?
答:包括。
2.针对具体评分细则“业绩”项,请问“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委托的企业内控审计或财务专项审计项目业绩的”范围是否包括党政机关委托的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薪酬审计、审计整改检查等?
答:包括。
3.针对具体评分细则“业绩”项,请问“供应商具有 (略) 属企业集团本部(不含下属企业、子公司、孙公司)内控评价(或评估或咨询或设计)或经济责任审计业绩的”范围是否 (略) 、子公司委托的内控评价(或评估或咨询或设计)或经济责任审计?
答:不包括。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0天0小时4分39秒
原项目名称: (略) 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原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原公告日期:**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项目名称: (略) 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我单位以总所名义参加本项目各包别磋商,请问分所的人员和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供应商以总所名义参加本项目各包别磋商,实际以分所进行履约的,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总所出具本项目对该分所的授权书的扫描件并经磋商小组认可后,该分所的人员和业绩均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且总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责任。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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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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