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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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六次)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六次)

发布时间:**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C-H-*-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略) 临河区疫情影响,项目延期进行。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C-H-*-1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环保监测设备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
1-2环保监测设备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650,000.00-
1-3环保监测设备显微镜1(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
1-4环保监测设备自动蒸馏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160,000.00-
1-5环保监测设备消解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成立时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履行完毕约定的义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C-H-*-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略) 临河区疫情影响,项目延期进行。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C-H-*-1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环保监测设备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
1-2环保监测设备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650,000.00-
1-3环保监测设备显微镜1(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
1-4环保监测设备自动蒸馏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160,000.00-
1-5环保监测设备消解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成立时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履行完毕约定的义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六次)

发布时间:**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C-H-*-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略) 临河区疫情影响,项目延期进行。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C-H-*-1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环保监测设备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
1-2环保监测设备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650,000.00-
1-3环保监测设备显微镜1(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
1-4环保监测设备自动蒸馏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160,000.00-
1-5环保监测设备消解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成立时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履行完毕约定的义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C-H-*-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略) 临河区疫情影响,项目延期进行。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C-H-*-1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环保监测设备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
1-2环保监测设备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650,000.00-
1-3环保监测设备显微镜1(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
1-4环保监测设备自动蒸馏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160,000.00-
1-5环保监测设备消解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成立时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履行完毕约定的义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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