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六次)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六次)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六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C-H-*-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MGZC-C-H-*-1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环保监测设备 |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1-2 | 环保监测设备 | 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 |
1-3 | 环保监测设备 | 显微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1-4 | 环保监测设备 | 自动蒸馏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 |
1-5 | 环保监测设备 | 消解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成立时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履行完毕约定的义务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时间:**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C-H-*-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MGZC-C-H-*-1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环保监测设备 |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1-2 | 环保监测设备 | 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 |
1-3 | 环保监测设备 | 显微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1-4 | 环保监测设备 | 自动蒸馏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 |
1-5 | 环保监测设备 | 消解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成立时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履行完毕约定的义务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时间:**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六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C-H-*-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MGZC-C-H-*-1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环保监测设备 |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1-2 | 环保监测设备 | 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 |
1-3 | 环保监测设备 | 显微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1-4 | 环保监测设备 | 自动蒸馏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 |
1-5 | 环保监测设备 | 消解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成立时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履行完毕约定的义务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时间:**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C-H-*-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30:00,更正为:** 10: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MGZC-C-H-*-1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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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环保监测设备 |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1-2 | 环保监测设备 | 便携式X荧光重金属检测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 |
1-3 | 环保监测设备 | 显微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 |
1-4 | 环保监测设备 | 自动蒸馏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 |
1-5 | 环保监测设备 | 消解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成立时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履行完毕约定的义务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土环境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时间:**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 (略) 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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