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2023-2024年度金融债、资本补充工具发行中介机构——券商承销机构、保荐机构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及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上海银行2023-2024年度金融债、资本补充工具发行中介机构——券商承销机构、保荐机构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及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上海华建 (略) 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银行2023-2024年度金融债、资本补充工具发行中介机构——券商承销机构、保荐机构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为提升债券发行效率,拟建立券商主承销机构、保荐机构的供应商库。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提供金融债券和资本补充工具的承销和保荐服务,按照申报要求出具报告,推进采购人金融债券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的完成,具体包括:
(一)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项目时间表,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时间表进行及时调整;
(二)协调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协助采购人制作报送中国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国资监管部门、中登公司、交易所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的全套申报文件;
(三)协助采购人与中国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国资监管部门、中登公司、交易所及中国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
(四)向 (略) 场情况的介绍及提供发行窗口的选择建议;
(五)组织开展路演推介活动;
(六)组织定价、簿记发行、投资者缴款等;
(七)协助采购人向中国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国资监管部门、中登公司、交易所及中国人民银行报备发行方案、发行结果、发行总结;
(八)协助采购人办理金融债券及资本补充工具的登 (略) 流通;
(九)协助采购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十)协助发行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
1、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近两年(2020、2021)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状况说明原件(加盖公章)。
(四)2019年1月起至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五)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因涉及敏感信息,各供应商本次磋商不提供法人身份证。供应商提供材料原则上需加盖公章,对加盖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鉴的,需提供相应完整授权文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采购人仅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六、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资料时间:**日-**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资料地点:电子邮件报名(*@*q.com)。
七、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略)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邮箱:*@*osc.cn
监督邮箱:*@*osc.cn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华建 (略)
联系地址: (略) 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9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上海华建 (略) 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银行2023-2024年度金融债、资本补充工具发行中介机构——券商承销机构、保荐机构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为提升债券发行效率,拟建立券商主承销机构、保荐机构的供应商库。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提供金融债券和资本补充工具的承销和保荐服务,按照申报要求出具报告,推进采购人金融债券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的完成,具体包括:
(一)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项目时间表,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时间表进行及时调整;
(二)协调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协助采购人制作报送中国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国资监管部门、中登公司、交易所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的全套申报文件;
(三)协助采购人与中国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国资监管部门、中登公司、交易所及中国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
(四)向 (略) 场情况的介绍及提供发行窗口的选择建议;
(五)组织开展路演推介活动;
(六)组织定价、簿记发行、投资者缴款等;
(七)协助采购人向中国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国资监管部门、中登公司、交易所及中国人民银行报备发行方案、发行结果、发行总结;
(八)协助采购人办理金融债券及资本补充工具的登 (略) 流通;
(九)协助采购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十)协助发行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
1、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近两年(2020、2021)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状况说明原件(加盖公章)。
(四)2019年1月起至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五)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因涉及敏感信息,各供应商本次磋商不提供法人身份证。供应商提供材料原则上需加盖公章,对加盖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鉴的,需提供相应完整授权文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采购人仅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六、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资料时间:**日-**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资料地点:电子邮件报名(*@*q.com)。
七、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略)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邮箱:*@*osc.cn
监督邮箱:*@*osc.cn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华建 (略)
联系地址: (略) 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9楼
联系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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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q.com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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