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陆川县生命文化园项目初步设计澄清公告(一)
广西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陆川县生命文化园项目初步设计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川县生命文化园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编号:E**
三、招标人:*川县民政局
地址:*川县温泉镇兴达三巷6号
联系人:林奇锋
电话:0775-*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瑶西路280号
联系人:赖春雨
电话:0775-*
五、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1、由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备暂时不能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条件,故原招标公告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原招标公告第6.2项澄清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成功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标员到*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川县温泉镇*兴北路兴达一巷路口)现场参加开标。必须携带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 CA 锁或“桂交易移动 CA”参加开标,并在截标后 60 分钟内,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 CA 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2)删除招标公告第6.3项的要求。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 (略)
**日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川县生命文化园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编号:E**
三、招标人:*川县民政局
地址:*川县温泉镇兴达三巷6号
联系人:林奇锋
电话:0775-*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瑶西路280号
联系人:赖春雨
电话:0775-*
五、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1、由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备暂时不能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条件,故原招标公告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原招标公告第6.2项澄清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成功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标员到*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川县温泉镇*兴北路兴达一巷路口)现场参加开标。必须携带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 CA 锁或“桂交易移动 CA”参加开标,并在截标后 60 分钟内,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 CA 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2)删除招标公告第6.3项的要求。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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