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君汇华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昌县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标)勘察设计等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江西君汇华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昌县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标)勘察设计等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昌县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标)勘察设计等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广昌县 (略) | ||
行政区域 | 广昌县 | 公告时间 | **日18:33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昌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昌县旴江镇解放南路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君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临川区羊城路8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 *、周女士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HZ-2022-GC-C1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昌县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一标)勘察设计等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对广昌县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标)勘察设计等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如下:
1、第一章基本情况中“预算金额:67.085万元、最高限价:67.085万元、采购预算:67.085万元。”修改为“预算金额:88.796万元、最高限价:88.796万元、采购预算:88.796万元。”
2、第三章合同条款中“1.4.1、暂定合同价为67.085万元,以该项目建安费(3000万元)为基准”修改为“1.4.1、暂定合同价为88.796万元,以该项目建安费(4700万元)为基准”。
3、第三章合同条款中“1.4.1.1 方案、初步及施工图设计费(含人防设计(如有)、 (略) 等):103.8*0.85*1*50%=44.115万元;”修改为“1.4.1.1 方案、初步及施工图设计费(含人防设计(如有)、 (略) 等):[103.8+1700*(163.9-103.8)/2000]*0.85*1*50%=65.826万元”。
4、第四章服务要求中“甘竹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4亩(约7600.02m2)、头陂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1.8亩(约7868.85m2)。”修改为“甘竹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24亩(约11491.73m2)、头陂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6.58亩(约11054.16m2)。”
5、第四章服务要求中“赤水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包括育秧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烘干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甘竹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包括育秧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头陂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包括育秧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修改为“赤水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00平方米,包括育秧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甘竹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包括育秧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头陂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包括育秧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6、第四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暂定最高限价为67.085万元,以该项目建安费(3000万元)为基准” 修改为“暂定最高限价为88.796万元,以该项目建安费(4700万元)为基准”。
7、第五章评分标准中“供应商在开标前36个月内承接过房建类工程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进行认定),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400万元(本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的80%),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修改为“供应商在开标前36个月内承接过房建类工程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进行认定),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760万元(本项目投资额4700万元的80%),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昌县 (略)
地址:广昌县旴江镇解放南路6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君汇 (略)
地 址: (略) 临川区羊城路89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周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昌县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标)勘察设计等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广昌县 (略) | ||
行政区域 | 广昌县 | 公告时间 | **日18:33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昌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昌县旴江镇解放南路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君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临川区羊城路8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 *、周女士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HZ-2022-GC-C1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昌县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一标)勘察设计等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对广昌县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标)勘察设计等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如下:
1、第一章基本情况中“预算金额:67.085万元、最高限价:67.085万元、采购预算:67.085万元。”修改为“预算金额:88.796万元、最高限价:88.796万元、采购预算:88.796万元。”
2、第三章合同条款中“1.4.1、暂定合同价为67.085万元,以该项目建安费(3000万元)为基准”修改为“1.4.1、暂定合同价为88.796万元,以该项目建安费(4700万元)为基准”。
3、第三章合同条款中“1.4.1.1 方案、初步及施工图设计费(含人防设计(如有)、 (略) 等):103.8*0.85*1*50%=44.115万元;”修改为“1.4.1.1 方案、初步及施工图设计费(含人防设计(如有)、 (略) 等):[103.8+1700*(163.9-103.8)/2000]*0.85*1*50%=65.826万元”。
4、第四章服务要求中“甘竹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4亩(约7600.02m2)、头陂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1.8亩(约7868.85m2)。”修改为“甘竹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24亩(约11491.73m2)、头陂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6.58亩(约11054.16m2)。”
5、第四章服务要求中“赤水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包括育秧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烘干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甘竹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包括育秧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头陂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包括育秧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修改为“赤水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00平方米,包括育秧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甘竹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包括育秧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头陂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包括育秧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6、第四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暂定最高限价为67.085万元,以该项目建安费(3000万元)为基准” 修改为“暂定最高限价为88.796万元,以该项目建安费(4700万元)为基准”。
7、第五章评分标准中“供应商在开标前36个月内承接过房建类工程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进行认定),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400万元(本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的80%),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修改为“供应商在开标前36个月内承接过房建类工程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进行认定),且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760万元(本项目投资额4700万元的80%),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昌县 (略)
地址:广昌县旴江镇解放南路6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君汇 (略)
地 址: (略) 临川区羊城路89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周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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