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北海涠洲岛旅游综合体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KLBH2022-G1-0005)的更正公告一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北海涠洲岛旅游综合体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KLBH2022-G1-0005)的更正公告一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KLBH2022-G1-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北海涠洲岛旅游综合体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490万元 | 489.4万元 |
2 | 付款方式 |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支付设备款合同金额的20%预付款(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预付款保函应一直有效,主要设备货到退还保函); (2)电梯运到现场,开箱点验合格后支付设备款合同金额40%(即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 (3)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 (即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施工期间,如果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经采购人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采购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5)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采购人在接到中标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采购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中标供应商(无息),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在接到中标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中标供应商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6)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等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 |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支付设备款合同金额的20%预付款。 (2)货物确认提货前:支付至每批次设备款合同金额的60%。 (3)货物运到现场,开箱点验合格后付款:支付至每批次设备费合同价款的80%,中标供应商进场开始安装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安装费合同价款的40%。 (4)货物调试、试运行正常,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经采购人审定并移交竣工资料后,进度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采购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5)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采购人在接到中标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采购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中标供应商(无息),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在接到中标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中标供应商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6)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等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 (7)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资金共管账户补充协议,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指定共管专用账户银行开设共管专用账户,每次付款接受采购人监管。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4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 详见附件2 | 详见附件2 |
更正日期: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广西旅发 (略)
地址: (略) 北海大道北、西藏路以西 (略) 科技产业城B1幢1208号房
联系方式:韦工0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广西 (略)
地址: (略) 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简良 07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简良
电 话: 0779-*;*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KLBH2022-G1-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北海涠洲岛旅游综合体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490万元 | 489.4万元 |
2 | 付款方式 |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支付设备款合同金额的20%预付款(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预付款保函应一直有效,主要设备货到退还保函); (2)电梯运到现场,开箱点验合格后支付设备款合同金额40%(即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 (3)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 (即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施工期间,如果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工,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经采购人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采购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5)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采购人在接到中标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采购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中标供应商(无息),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在接到中标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中标供应商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6)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等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 |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支付设备款合同金额的20%预付款。 (2)货物确认提货前:支付至每批次设备款合同金额的60%。 (3)货物运到现场,开箱点验合格后付款:支付至每批次设备费合同价款的80%,中标供应商进场开始安装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安装费合同价款的40%。 (4)货物调试、试运行正常,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经采购人审定并移交竣工资料后,进度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采购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5)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采购人在接到中标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采购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中标供应商(无息),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在接到中标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中标供应商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6)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等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 (7)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资金共管账户补充协议,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指定共管专用账户银行开设共管专用账户,每次付款接受采购人监管。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4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 详见附件2 | 详见附件2 |
更正日期: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广西旅发 (略)
地址: (略) 北海大道北、西藏路以西 (略) 科技产业城B1幢1208号房
联系方式:韦工0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广西 (略)
地址: (略) 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简良 07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简良
电 话: 0779-*;*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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