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高山冷凉蔬菜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凤县高山冷凉蔬菜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县高山冷凉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凤县果业蔬菜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凤县 | 公告时间 | **日10:17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7-* | ||
采购单位 | 凤县果业蔬菜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HJS2022(07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县高山冷凉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0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席位1),更正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席位2)。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内**日至**日09:00:00-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网上确认单、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 (略) 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1室,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后,方可报名成功。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http://**)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 (略) 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 未完成网上投 (略) 现场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6、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按照“投标人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名称:凤县果业蔬菜发展中心
地址:凤县
联系方式:0917-*
名称: (略)
地址: (略) 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1室
联系方式:0917-*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电话:0917-*
(略)
**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县高山冷凉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凤县果业蔬菜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凤县 | 公告时间 | **日10:17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7-* | ||
采购单位 | 凤县果业蔬菜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HJS2022(07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县高山冷凉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00:00,更正为:**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0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席位1),更正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席位2)。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内**日至**日09:00:00-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网上确认单、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 (略) 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1室,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后,方可报名成功。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http://**)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 (略) 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 未完成网上投 (略) 现场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6、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按照“投标人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名称:凤县果业蔬菜发展中心
地址:凤县
联系方式:0917-*
名称: (略)
地址: (略) 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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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17-*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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