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剧剧目创作及排演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第二次)
川剧剧目创作及排演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川剧剧目创作及排演保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一、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服务要求 “1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可选首演剧场范 (略) 音乐厅歌剧厅、 (略) 大剧场、新声剧场、锦江剧场、华侨城大剧场、 (略) 剧场、 (略) (略) 剧场,首演时以采购人选定为准。预计场地占用周期为5-7天,其中正式演出1-2天。”更正为“1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可选首演剧场范 (略) 音乐厅歌剧厅、 (略) 大剧场、新声剧场、锦江剧场(采购人自有)、华侨城大剧场、 (略) 剧场、 (略) (略) 剧场,首演时以采购人选定为准。预计场地占用周期为5-7天,其中正式演出1-2天。”
二、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九章 评审方法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可选首演剧场21%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可选首演剧场( (略) 音乐厅歌剧厅、 (略) 大剧场、新声剧场、锦江剧场、华侨城大剧场、 (略) 剧场、 (略) (略) 剧场)。每提供1个剧场使用授权书或意向合同或相同效力的文件的得3分,最多得21分,无不得分。”更正为:“可选首演剧场21%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可选首演剧场( (略) 音乐厅歌剧厅、 (略) 大剧场、新声剧场、华侨城大剧场、 (略) 剧场、 (略) (略) 剧场)。每提供1个剧场使用授权书或意向合同或相同效力的文件的得3.5分,最多得21分,无不得分。”
本项目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此更正内容的,均以此更正公告为准,特此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1、本项目备案号:*10716[2022]03582,采购预算品目为C2003文化艺术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2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0万元,其中服装设计制作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舞美设计制作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万元。2、监督管理办公室: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 028-*。3、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进行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4、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成华区东风路北一巷3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
四川 (略)
**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川剧剧目创作及排演保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一、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服务要求 “1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可选首演剧场范 (略) 音乐厅歌剧厅、 (略) 大剧场、新声剧场、锦江剧场、华侨城大剧场、 (略) 剧场、 (略) (略) 剧场,首演时以采购人选定为准。预计场地占用周期为5-7天,其中正式演出1-2天。”更正为“1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可选首演剧场范 (略) 音乐厅歌剧厅、 (略) 大剧场、新声剧场、锦江剧场(采购人自有)、华侨城大剧场、 (略) 剧场、 (略) (略) 剧场,首演时以采购人选定为准。预计场地占用周期为5-7天,其中正式演出1-2天。”
二、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九章 评审方法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可选首演剧场21%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可选首演剧场( (略) 音乐厅歌剧厅、 (略) 大剧场、新声剧场、锦江剧场、华侨城大剧场、 (略) 剧场、 (略) (略) 剧场)。每提供1个剧场使用授权书或意向合同或相同效力的文件的得3分,最多得21分,无不得分。”更正为:“可选首演剧场21%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可选首演剧场( (略) 音乐厅歌剧厅、 (略) 大剧场、新声剧场、华侨城大剧场、 (略) 剧场、 (略) (略) 剧场)。每提供1个剧场使用授权书或意向合同或相同效力的文件的得3.5分,最多得21分,无不得分。”
本项目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此更正内容的,均以此更正公告为准,特此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1、本项目备案号:*10716[2022]03582,采购预算品目为C2003文化艺术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2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0万元,其中服装设计制作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舞美设计制作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万元。2、监督管理办公室: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 028-*。3、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进行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4、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成华区东风路北一巷3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
四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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