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测试中心激光显微共聚焦快速成像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中山大学测试中心激光显微共聚焦快速成像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测试中心激光显微共聚焦快速成像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激光仪器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20:53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亚珍/程娇艳/江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156/146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老师 020-*转8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联国际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亚珍/程娇艳/江望 020-*-156/146 | ||
附件: | |||
附件1 | 【1205更正】中大招(货)[2022]808号_中山大学测试中心激光显微共聚焦快速成像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2]808号/CLF0122GZ15ZC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测试中心激光显微共聚焦快速成像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37.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采购服务费,按以下规定执行。”的“□按上表下浮20%交纳采购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具体如下:项目需求调查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2:6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按上表规定交纳采购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具体如下:项目需求调查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4:6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更正为“√按上表下浮20%交纳采购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具体如下:项目需求调查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2:6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按上表规定交纳采购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具体如下:项目需求调查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4:6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地方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 (略) 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020-*转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李亚珍/程娇艳/江望 020-*-156/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亚珍/程娇艳/江望
电 话: 020-*-156/14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测试中心激光显微共聚焦快速成像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激光仪器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20:53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亚珍/程娇艳/江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156/146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老师 020-*转8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联国际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亚珍/程娇艳/江望 020-*-156/146 | ||
附件: | |||
附件1 | 【1205更正】中大招(货)[2022]808号_中山大学测试中心激光显微共聚焦快速成像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2]808号/CLF0122GZ15ZC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测试中心激光显微共聚焦快速成像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37.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采购服务费,按以下规定执行。”的“□按上表下浮20%交纳采购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具体如下:项目需求调查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2:6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按上表规定交纳采购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具体如下:项目需求调查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4:6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更正为“√按上表下浮20%交纳采购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具体如下:项目需求调查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2:6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按上表规定交纳采购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具体如下:项目需求调查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4:6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地方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 (略) 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020-*转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李亚珍/程娇艳/江望 020-*-156/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亚珍/程娇艳/江望
电 话: 020-*-156/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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