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合肥段预制构件工厂化施工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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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合肥段预制构件工厂化施工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合肥段预制构件工厂化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2BFAGZ02745

原公告日期:**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合肥段预制构件工厂化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namespace prefix = o />

(项目编号:2022BFAGZ02745)

各投标人:

一、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90%,不参与评标基准价标计算。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5.2

5.2.2

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其他情形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修改为:

5.2.2

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其他情形

1.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2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90%。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2.2.1和2.4修改如下: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12月12日17 时30 分前。

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时间:2022 年12月12日17 时30 分前。

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四、1、本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为基准进行编制;本计量规则中“计量支付原则”与《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发生冲突时以本“计量支付原则”为准。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随本次补疑一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查看。

2、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计量支付原则

101-1

保险费

1.计量:
(1)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和发包人要求办理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工伤险保险,保险费按实际发生额计量;
(2)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和教育附加税等)和其他雇佣的所有人员的安全事故保险费、施工设备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支付:
(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标人报价时,按不低于投标报价第100章至第700章总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险的保险费,含安全生产费)的2.5‰进行报价;;
(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3‰(按不低于3万元报价);;
(3)工伤险投标人报价时,按不低于投标报价第100章至第700章总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险的保险费,含安全生产费)的1.2‰进行报价;

(4)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工伤险的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办理, (略) 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支付。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总额

-c

工伤险

总额

102-1

竣工文件

总额

1.计量:
(1)竣工文件内容包含102.08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审查批准,并得到监理人及资料验收有关单位(部门)的认可后,以总额计量。
(2)承包人应在项目全部工程量施工完成后或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原件2套,电子版1套,竣工图5套。承包人提供给监理人和发包人的上述资料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子目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2.支付:
102-1项竣工文件编制费在监理人及资料验收相关单位(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102-2

施工环保费(含扬尘治理措施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费用)

总额

1.计量: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施工环保费包含合同专用条款所涉及的承包人应尽的各项义务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102-2项中,以总额计量。包括:
(1)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降低噪声、废气、污水、施工垃圾处理等环保工作。
(3)河道施工垃圾的清理及水源保护。
(4)办公、生活、生产区域产生的一切垃圾、污水处理。
2.支付:
施工环保费用根据承包人的费用投入情况,由监理人审核确认、发包人审批后在总费用内按实进行计量与支付。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1.计量:
(1)安全生产费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包含合同专用条款所涉及的承包人应尽的各项义务。
(2)安全生产费用按最高投标限价所列金额计入,为不可竞争费用。
(3)若承包人实际发生安全费用在此范围内的,按实计量支付;如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应在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总额价和费率中予以考虑,不另行支付。

(4)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因承包人原因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支付:
承包人进场后,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合同工期内每月安全生产专项基金预算,报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审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在合同金额及发包人批复的预算范围内,每月根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由监理人审核确认、发包人审批后进行计量与支付。

102-4

信息化系统(暂估价)

总额

1.计量:

(1)工程信息化系统的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

(2)系统操作人员培训、劳务;

(3)承包人应统一配备发包人指定的工程信息化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网络带宽不宜小于20M。

(4)承包人应根据工程信息化系统的要求配备专用计算机。计算机的硬件及软件配置应满足能够使工程信息化系统顺畅运行的要求。

(5)工程信息化系统应由专人负责操作,并应保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定期更新杀毒软件和进行系统维护,备份相关管理数据。

2.支付:

该部分费用发包人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支付。

103-2

临时占地

总额

1.计量:
(1)临时用地管理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119号)、 (略) 的相关文件及业主的有关要求。
(2)临时设施用地以总额计量。范围包括承包人办公和生活用地、仓库与料场用地、预制场、拌和站用地、工地试验室用地、施工便道用地、机械设备停放场、临时弃土场、清表土临时堆放。
(3)临时工程用地的数量,应满足合同条款相关要求;临时用地须事先得到监理人、发包人批准,否则,其费用不予计量支付。

(4)临时用地征用、复垦应满足相关部门要求,各项相关费用包含在综合费用中,不单独计量。
2.支付:
(1)临时占地征用费待路基临建工程完成、手续完善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子项的90%。
(2)临时占地复垦须经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10%。

103-3

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

总额

1.计量:
(1)临时供电设施要参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到永临结合,根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以总额计量。
(2)电信设施的修建、维修及拆除等临时工程,根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分别以总额计量。
(3)为完成上述各项设施所需的一切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和清淤(表)及回填等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均不另行计量。
2.支付:
该部分费用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支付。

103-4

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总额

103-5

临时供水与排污设施

总额

1.计量:

(1)供水与排污设施的修建、维修及拆除等临时工程,根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分别以总额计量。
(2)为完成上述各项设施所需的一切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和清淤(表)及回填等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均不另行计量。
2.支付:
该部分费用的90%发包人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支付;余下的10%,待复垦后支付。

105

施工标准化(含承包人驻地建设)

总额

计量:
(1)承包人驻地、工地试验室、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等场站的设置地点、规模、场内硬化、区间道路建设及硬化、临时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设计必须征得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其建造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及《 (略) 高速公路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相关要求。各子目均按总额进行计量。
(2)混凝土拌和站及预制场等建设规模要与工程量相匹配,必须满足项目的生产需求。

(3)工程交工时,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将驻地移走、清除、恢复原貌。

(4)为完成上述各项设施所需的一切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和建造场地的清淤(表)及回填等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均不另行计量。

2.支付:
各子目所报总价的90%,在子目实施后的连续3次计量中等额支付;余下10%待复垦完成后支付。

200章

路基

1.计量:

(1)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千克进行计量。

(2)路基、路面施工的附属工作,计入相应的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一切为完成本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300章

路面

1.计量:

(1)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千克进行计量。

(2)路基、路面施工的附属工作,计入相应的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一切为完成本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403、419、420

钢筋;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盖板涵、箱涵

1.计量:

(1)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千克进行计量。

(2)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施工缝连接钢筋、防护角钢或钢板、模板、混凝土养生、混凝土表面修整、张拉、压浆及为完成结构物的其他杂项细目,为安装所需的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固定扣件、钢板、焊接、螺栓、预埋PVC管等,均作为各项相应混凝土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箱形涵洞、通道涵吊点钢筋,梁底预埋钢板、封锚钢套管参照本条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一切为完成本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411-5

后张法预应力钢绞线

kg

1.计量:
(1)后张法预应力钢绞线的长度按两端锚具间的理论长度计算的预应力钢材质量,以千克计量;除上述计算长度外的工作长度的预应力钢材含入相应预应力钢材报价之中,不另行计量。
(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非预应力钢筋,在第403节计量与支付。
(3)预应力钢绞线的加工、锚具、管道(无论何种材质)、锚垫板及联结钢板、焊接、张拉、压浆、封锚等,作为预应力钢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预应力锚具包括锚环、夹片、连接器、螺栓、垫板、喇叭管、螺旋钢筋等整套部件。
(4)预应力钢绞线孔道压浆必须采用循环智能压浆系统,确保压浆质量,该项作为预应力钢筋的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试验、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所必需的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411-8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上部结构

m3

1.计量:
(1)桥梁预制T梁预制砼以m3为单位,计入411-8子目中。

(2)场内运输、装车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3)直径小于200mm的管子、钢筋、锚固件、管道、泄水孔等所占混凝土体积不予扣除。
(4)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模板、混凝土养生、施工缝凿毛、混凝土表面修整及为完成结构物的其他杂项细目等,均作为各项相应混凝土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张拉压浆完工后,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试验及其他为完成混凝土工程所必要的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 (略)

地 址: (略) 长丰县阜阳北路与筱斋路交口

联系人:李克明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0551-*

**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日

附件: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合肥段预制构件工厂化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合肥段预制构件工厂化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2BFAGZ02745

原公告日期:**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合肥段预制构件工厂化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namespace prefix = o />

(项目编号:2022BFAGZ02745)

各投标人:

一、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90%,不参与评标基准价标计算。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5.2

5.2.2

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其他情形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修改为:

5.2.2

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其他情形

1.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2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90%。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2.2.1和2.4修改如下: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12月12日17 时30 分前。

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时间:2022 年12月12日17 时30 分前。

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四、1、本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为基准进行编制;本计量规则中“计量支付原则”与《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发生冲突时以本“计量支付原则”为准。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随本次补疑一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查看。

2、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计量支付原则

101-1

保险费

1.计量:
(1)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和发包人要求办理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工伤险保险,保险费按实际发生额计量;
(2)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和教育附加税等)和其他雇佣的所有人员的安全事故保险费、施工设备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支付:
(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标人报价时,按不低于投标报价第100章至第700章总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险的保险费,含安全生产费)的2.5‰进行报价;;
(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3‰(按不低于3万元报价);;
(3)工伤险投标人报价时,按不低于投标报价第100章至第700章总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险的保险费,含安全生产费)的1.2‰进行报价;

(4)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工伤险的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办理, (略) 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支付。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总额

-c

工伤险

总额

102-1

竣工文件

总额

1.计量:
(1)竣工文件内容包含102.08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审查批准,并得到监理人及资料验收有关单位(部门)的认可后,以总额计量。
(2)承包人应在项目全部工程量施工完成后或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原件2套,电子版1套,竣工图5套。承包人提供给监理人和发包人的上述资料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子目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2.支付:
102-1项竣工文件编制费在监理人及资料验收相关单位(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102-2

施工环保费(含扬尘治理措施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费用)

总额

1.计量: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施工环保费包含合同专用条款所涉及的承包人应尽的各项义务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102-2项中,以总额计量。包括:
(1)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降低噪声、废气、污水、施工垃圾处理等环保工作。
(3)河道施工垃圾的清理及水源保护。
(4)办公、生活、生产区域产生的一切垃圾、污水处理。
2.支付:
施工环保费用根据承包人的费用投入情况,由监理人审核确认、发包人审批后在总费用内按实进行计量与支付。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1.计量:
(1)安全生产费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包含合同专用条款所涉及的承包人应尽的各项义务。
(2)安全生产费用按最高投标限价所列金额计入,为不可竞争费用。
(3)若承包人实际发生安全费用在此范围内的,按实计量支付;如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应在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总额价和费率中予以考虑,不另行支付。

(4)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因承包人原因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支付:
承包人进场后,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合同工期内每月安全生产专项基金预算,报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审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在合同金额及发包人批复的预算范围内,每月根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由监理人审核确认、发包人审批后进行计量与支付。

102-4

信息化系统(暂估价)

总额

1.计量:

(1)工程信息化系统的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

(2)系统操作人员培训、劳务;

(3)承包人应统一配备发包人指定的工程信息化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网络带宽不宜小于20M。

(4)承包人应根据工程信息化系统的要求配备专用计算机。计算机的硬件及软件配置应满足能够使工程信息化系统顺畅运行的要求。

(5)工程信息化系统应由专人负责操作,并应保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定期更新杀毒软件和进行系统维护,备份相关管理数据。

2.支付:

该部分费用发包人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支付。

103-2

临时占地

总额

1.计量:
(1)临时用地管理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119号)、 (略) 的相关文件及业主的有关要求。
(2)临时设施用地以总额计量。范围包括承包人办公和生活用地、仓库与料场用地、预制场、拌和站用地、工地试验室用地、施工便道用地、机械设备停放场、临时弃土场、清表土临时堆放。
(3)临时工程用地的数量,应满足合同条款相关要求;临时用地须事先得到监理人、发包人批准,否则,其费用不予计量支付。

(4)临时用地征用、复垦应满足相关部门要求,各项相关费用包含在综合费用中,不单独计量。
2.支付:
(1)临时占地征用费待路基临建工程完成、手续完善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子项的90%。
(2)临时占地复垦须经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10%。

103-3

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

总额

1.计量:
(1)临时供电设施要参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到永临结合,根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以总额计量。
(2)电信设施的修建、维修及拆除等临时工程,根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分别以总额计量。
(3)为完成上述各项设施所需的一切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和清淤(表)及回填等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均不另行计量。
2.支付:
该部分费用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支付。

103-4

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总额

103-5

临时供水与排污设施

总额

1.计量:

(1)供水与排污设施的修建、维修及拆除等临时工程,根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分别以总额计量。
(2)为完成上述各项设施所需的一切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和清淤(表)及回填等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均不另行计量。
2.支付:
该部分费用的90%发包人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支付;余下的10%,待复垦后支付。

105

施工标准化(含承包人驻地建设)

总额

计量:
(1)承包人驻地、工地试验室、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等场站的设置地点、规模、场内硬化、区间道路建设及硬化、临时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设计必须征得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其建造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及《 (略) 高速公路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相关要求。各子目均按总额进行计量。
(2)混凝土拌和站及预制场等建设规模要与工程量相匹配,必须满足项目的生产需求。

(3)工程交工时,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将驻地移走、清除、恢复原貌。

(4)为完成上述各项设施所需的一切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和建造场地的清淤(表)及回填等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均不另行计量。

2.支付:
各子目所报总价的90%,在子目实施后的连续3次计量中等额支付;余下10%待复垦完成后支付。

200章

路基

1.计量:

(1)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千克进行计量。

(2)路基、路面施工的附属工作,计入相应的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一切为完成本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300章

路面

1.计量:

(1)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千克进行计量。

(2)路基、路面施工的附属工作,计入相应的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一切为完成本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403、419、420

钢筋;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盖板涵、箱涵

1.计量:

(1)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千克进行计量。

(2)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施工缝连接钢筋、防护角钢或钢板、模板、混凝土养生、混凝土表面修整、张拉、压浆及为完成结构物的其他杂项细目,为安装所需的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固定扣件、钢板、焊接、螺栓、预埋PVC管等,均作为各项相应混凝土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箱形涵洞、通道涵吊点钢筋,梁底预埋钢板、封锚钢套管参照本条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一切为完成本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411-5

后张法预应力钢绞线

kg

1.计量:
(1)后张法预应力钢绞线的长度按两端锚具间的理论长度计算的预应力钢材质量,以千克计量;除上述计算长度外的工作长度的预应力钢材含入相应预应力钢材报价之中,不另行计量。
(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非预应力钢筋,在第403节计量与支付。
(3)预应力钢绞线的加工、锚具、管道(无论何种材质)、锚垫板及联结钢板、焊接、张拉、压浆、封锚等,作为预应力钢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预应力锚具包括锚环、夹片、连接器、螺栓、垫板、喇叭管、螺旋钢筋等整套部件。
(4)预应力钢绞线孔道压浆必须采用循环智能压浆系统,确保压浆质量,该项作为预应力钢筋的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试验、运输等及其他为完成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所必需的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411-8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上部结构

m3

1.计量:
(1)桥梁预制T梁预制砼以m3为单位,计入411-8子目中。

(2)场内运输、装车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3)直径小于200mm的管子、钢筋、锚固件、管道、泄水孔等所占混凝土体积不予扣除。
(4)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模板、混凝土养生、施工缝凿毛、混凝土表面修整及为完成结构物的其他杂项细目等,均作为各项相应混凝土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张拉压浆完工后,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试验及其他为完成混凝土工程所必要的费用,是对完成工程的全部偿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 (略)

地 址: (略) 长丰县阜阳北路与筱斋路交口

联系人:李克明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0551-*

**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日

附件: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合肥段预制构件工厂化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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