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直管园交通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高新区直管园交通设施运维服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高新区直管园交通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高新区直管园交通设施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答疑补遗发布。本答疑补遗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一、答疑
问题1:"投标文件格式"——"经济部分"——"分项报价表"中 "合价"、"小计"、"计费依据"的填写内容不明确,请问招标人"合价"是否为"单价*数量”;“小计”是否为“一项服务的各种合计相加”;“计费依据”是否可直接按照“高新区直管园交通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清单”中的计费依据填写。
答:分项报价表格式详见补遗第2条内容;计费依据可以直接按照“高新区直管园交通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清单”中的计费依据填写。
问题2: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部分“——“授权委托书”中”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此处“分包”应如何填写,请招标人明确。
答:用“/”表示。
问题3: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填写的内容不明确,请问是仅填写项目经理,还是填写"商务部分评分"人员团队中的人员。
答:详见补遗第1条内容。
问题4:投标文件格式 :分项报价部分表格,请明确合价是否为单价*数量?小计包含哪些内容?请修正该表格格式。
答:分项报价表格式详见补遗第2条内容。
问题5:评分标准中人员团队提到项目经理、信号灯配时优化负责人、内场软硬件维护负责人、电子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外场维护负责人、非电子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负责人需要提供多个资质证书。请明确项目经理及各负责人是否须为一人同时具备要求的各项证书?
答: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项目经理、信号灯配时优化负责人、内场软硬件维护负责人、电子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外场维护负责人、非电子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同时具备评分标准中相应要求的资质证书才能得相应项的满分分值。
问题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条投标报价。第1条提到“包干运维部分报价”为12个月服务费用的总计;但是第7条又提到包干运维部分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2元,此为24个月的总计。请明确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填报的包干运维部分报价到底是12个月还是24个月的价格。
答:投标函中的包干运维部分投标总报价应填写24个月的运维包干费。
二、补遗
1、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部分”中“(三)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内容及表格。
2、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经济部分”中“(二)分项报价表”修改如下:
(二)分项报价表
高新区直管园交通设施运维服务项目包干运维部分投标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计费依据 | |
一 | 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 | |||||||
1 | 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 | 交通工程师 | 人/年 | 1 | ||||
2 | 信号优化工程师 | 人/年 | 4 | |||||
3 | 巡查车辆 | 辆/年 | 1 | |||||
二 | 内场系统软件硬件运维 | 专业技术人员 | 人/年 | 3 | ||||
三 | 外场电子类 | |||||||
1 | 外场电子类 | 专业技术人员 | 人/年 | 6 | ||||
2 | 巡查维护工程车 | 辆/年 | 2 | |||||
3 | 高空作业车 | 辆/年 | 1 | |||||
4 | 场地租赁 | 个/年 | 1 | |||||
四 | 外场非电子类 | |||||||
1 | 外场非电子类 | 专业技术人员 | 人/年 | 3 | ||||
2 | 巡查维护工程车 | 辆/年 | 2 | |||||
3 | 高空作业车 | 辆/年 | 1 | |||||
五 | 小计(=一+二+三+四)(元) | 年 | 1 | 1年包干运维费用 | ||||
六 | 合计(=五×2)(元) | 年 | 2 | 2年包干运维费用 | ||||
重 (略) (略)
重庆国际 (略)
**日
高新区直管园交通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高新区直管园交通设施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答疑补遗发布。本答疑补遗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一、答疑
问题1:"投标文件格式"——"经济部分"——"分项报价表"中 "合价"、"小计"、"计费依据"的填写内容不明确,请问招标人"合价"是否为"单价*数量”;“小计”是否为“一项服务的各种合计相加”;“计费依据”是否可直接按照“高新区直管园交通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清单”中的计费依据填写。
答:分项报价表格式详见补遗第2条内容;计费依据可以直接按照“高新区直管园交通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清单”中的计费依据填写。
问题2: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部分“——“授权委托书”中”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此处“分包”应如何填写,请招标人明确。
答:用“/”表示。
问题3: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填写的内容不明确,请问是仅填写项目经理,还是填写"商务部分评分"人员团队中的人员。
答:详见补遗第1条内容。
问题4:投标文件格式 :分项报价部分表格,请明确合价是否为单价*数量?小计包含哪些内容?请修正该表格格式。
答:分项报价表格式详见补遗第2条内容。
问题5:评分标准中人员团队提到项目经理、信号灯配时优化负责人、内场软硬件维护负责人、电子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外场维护负责人、非电子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负责人需要提供多个资质证书。请明确项目经理及各负责人是否须为一人同时具备要求的各项证书?
答: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项目经理、信号灯配时优化负责人、内场软硬件维护负责人、电子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外场维护负责人、非电子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同时具备评分标准中相应要求的资质证书才能得相应项的满分分值。
问题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条投标报价。第1条提到“包干运维部分报价”为12个月服务费用的总计;但是第7条又提到包干运维部分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2元,此为24个月的总计。请明确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填报的包干运维部分报价到底是12个月还是24个月的价格。
答:投标函中的包干运维部分投标总报价应填写24个月的运维包干费。
二、补遗
1、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部分”中“(三)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内容及表格。
2、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经济部分”中“(二)分项报价表”修改如下:
(二)分项报价表
高新区直管园交通设施运维服务项目包干运维部分投标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计费依据 | |
一 | 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 | |||||||
1 | 交通信号配时优化服务 | 交通工程师 | 人/年 | 1 | ||||
2 | 信号优化工程师 | 人/年 | 4 | |||||
3 | 巡查车辆 | 辆/年 | 1 | |||||
二 | 内场系统软件硬件运维 | 专业技术人员 | 人/年 | 3 | ||||
三 | 外场电子类 | |||||||
1 | 外场电子类 | 专业技术人员 | 人/年 | 6 | ||||
2 | 巡查维护工程车 | 辆/年 | 2 | |||||
3 | 高空作业车 | 辆/年 | 1 | |||||
4 | 场地租赁 | 个/年 | 1 | |||||
四 | 外场非电子类 | |||||||
1 | 外场非电子类 | 专业技术人员 | 人/年 | 3 | ||||
2 | 巡查维护工程车 | 辆/年 | 2 | |||||
3 | 高空作业车 | 辆/年 | 1 | |||||
五 | 小计(=一+二+三+四)(元) | 年 | 1 | 1年包干运维费用 | ||||
六 | 合计(=五×2)(元) | 年 | 2 | 2年包干运维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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