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工业园区及县城周边公租房建设(汽配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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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工业园区及县城周边公租房建设(汽配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更改通知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工业园区及县城周边公租房建设(汽配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

三、首次公告日期:**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更改事项

1.本项目原上传的概算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有误,现已修改并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并修改后的概算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为准,其他不变。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4)企业信誉实力评分标准第二点“二、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原为

二、设计企业信誉实力: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2、 设计获奖情况: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奖”,是指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奖项,其他奖项均不计分,全国的每个得10分,省级的每个得8分, (略) 级的每个得5分。其中“国家级”,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铜)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二、三等奖”。):

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信用建设公示栏目 中查询。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8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2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7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3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现更改为

二、设计企业信誉实力: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2、/

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信用建设公示栏目中查询。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8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2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7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3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请各投标人按上述更改相应执行,特此通知。

招标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日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工业园区及县城周边公租房建设(汽配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

三、首次公告日期:**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更改事项

1.本项目原上传的概算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有误,现已修改并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并修改后的概算清单及初步设计图纸为准,其他不变。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4)企业信誉实力评分标准第二点“二、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原为

二、设计企业信誉实力: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2、 设计获奖情况: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奖”,是指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奖项,其他奖项均不计分,全国的每个得10分,省级的每个得8分, (略) 级的每个得5分。其中“国家级”,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铜)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二、三等奖”。):

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信用建设公示栏目 中查询。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8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2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7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3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现更改为

二、设计企业信誉实力: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2、/

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取5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50%(取5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信用建设公示栏目中查询。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8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2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7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3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请各投标人按上述更改相应执行,特此通知。

招标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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