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及弃砂资源化利用招标文件澄清函(编号: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及弃砂资源化利用招标文件澄清函(编号: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17:11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及弃砂资源化利用招标文件(招标编号:BRR-2022-ZB1-ZB-061-01)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所有淤泥处置相关描述中砂和土的粒径划分全部为0.75mm,要求是否正确? 答:应为0.075mm。 2.招标文件中性能保证指标“软泥固化设备”及“淤泥含水率:<65%”描述是否正确? 答:软泥固化设备指砂石筛分处理后剩余淤泥的固化设备;淤泥含水率<65%是指砂石筛分处理后剩余淤泥进行脱水固化处理后的泥饼含水率。 3.招标文件中162页(7)中,预计会产生106.21万m3“淤泥”是指所有淤泥还是砂石筛分后剩余淤泥? 答:指砂石筛分处理后的剩余淤泥。 4.招标文件中价格清单2.4.2.1、2.4.2.2、2.4.2.3三项,报价范围的工作内容是否达到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中的淤泥处置标准即可,不含外运处置及制砖? 答:承包人需要保证砂石筛分处理后剩余的约106.21万m3淤泥脱水固化处理标准须按价格清单不同的用途去向,分别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绿化用有机基质》(GB/T 33891-2017)、《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6)标准、《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 8239-2014)、《混凝土路面砖》(JC/T446-2000)等标准的用土要求;且淤泥制砖报价应包含砖块加工费和倒运费用(不含外运费用),报价中应含用于临时场地复垦的场内倒运费和土地整治外运费用。清单工程量均为预估工程量,过程结算根据实际分类处理处置的工程量计价,淤泥处置结算总价不超投标人报价。 5.招标文件P2页,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4业绩要求:(2)施工:投标人近5年(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清淤疏浚工程或河湖治理工程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 PPP 或 BOT)项目相关业绩。请问本项目所要求的“清淤疏浚工程”是否指清淤工程或疏浚工程均可? 答:是。 6.发包人要求1.3.1(4)依据浚前测量的高程图和设计图纸,采用平均断面法计算清淤工程量,断面间距20m。只计量设计断面内的工程量,超出设计断面的为无效方量,及五、计量要求(一)挖疏阶段计量:仅计量设计断面内的有效工程量。可否修改为:依据浚前测量图纸和浚后测量图纸,采用平均断面法计算清淤工程量,断面间距20m,计算超深、超宽量满足《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相关规定。 答:可以,若无设计变更,结算总量不超过业主提供清单方量。 7.补充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投标保证金”中“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投标保证金账号:*00030-1062。 北京江河润泽 (略) **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 17:11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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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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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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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及弃砂资源化利用招标文件(招标编号:BRR-2022-ZB1-ZB-061-01)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所有淤泥处置相关描述中砂和土的粒径划分全部为0.75mm,要求是否正确? 答:应为0.075mm。 2.招标文件中性能保证指标“软泥固化设备”及“淤泥含水率:<65%”描述是否正确? 答:软泥固化设备指砂石筛分处理后剩余淤泥的固化设备;淤泥含水率<65%是指砂石筛分处理后剩余淤泥进行脱水固化处理后的泥饼含水率。 3.招标文件中162页(7)中,预计会产生106.21万m3“淤泥”是指所有淤泥还是砂石筛分后剩余淤泥? 答:指砂石筛分处理后的剩余淤泥。 4.招标文件中价格清单2.4.2.1、2.4.2.2、2.4.2.3三项,报价范围的工作内容是否达到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中的淤泥处置标准即可,不含外运处置及制砖? 答:承包人需要保证砂石筛分处理后剩余的约106.21万m3淤泥脱水固化处理标准须按价格清单不同的用途去向,分别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绿化用有机基质》(GB/T 33891-2017)、《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6)标准、《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 8239-2014)、《混凝土路面砖》(JC/T446-2000)等标准的用土要求;且淤泥制砖报价应包含砖块加工费和倒运费用(不含外运费用),报价中应含用于临时场地复垦的场内倒运费和土地整治外运费用。清单工程量均为预估工程量,过程结算根据实际分类处理处置的工程量计价,淤泥处置结算总价不超投标人报价。 5.招标文件P2页,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4业绩要求:(2)施工:投标人近5年(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清淤疏浚工程或河湖治理工程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 PPP 或 BOT)项目相关业绩。请问本项目所要求的“清淤疏浚工程”是否指清淤工程或疏浚工程均可? 答:是。 6.发包人要求1.3.1(4)依据浚前测量的高程图和设计图纸,采用平均断面法计算清淤工程量,断面间距20m。只计量设计断面内的工程量,超出设计断面的为无效方量,及五、计量要求(一)挖疏阶段计量:仅计量设计断面内的有效工程量。可否修改为:依据浚前测量图纸和浚后测量图纸,采用平均断面法计算清淤工程量,断面间距20m,计算超深、超宽量满足《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相关规定。 答:可以,若无设计变更,结算总量不超过业主提供清单方量。 7.补充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投标保证金”中“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投标保证金账号:*00030-1062。 北京江河润泽 (略)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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