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广西消防救援队伍水域救援装备剩余资金追加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广西消防救援队伍水域救援装备剩余资金追加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消防救援队*水域救援装备剩余资金追加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良庆区 | 公告时间 | **日10:0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先生 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标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工 07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XF-GXB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消防救援队*水域救援装备剩余资金追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分标20000元,2分标20000元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必须备注好分标标段信息。)
(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标鼎 (略)
开户银行: (略) 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01502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
(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广西标鼎 (略)
电话:0771-*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http://**)
4.投标文件的递交: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各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略) 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广西标鼎 (略) (工作日上班时间)提前递交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我公司将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
(收件地址: (略) 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广西标鼎 (略) 。收件人:叶超,电话0771-*。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投标人名称、本项目名称和编号(如投多个分标时请投标人必须按所投分标单独包装密封及在快递包装外清晰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所投分标),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手机号码,内包装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超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 (略) 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 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标鼎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
联系方式:叶工 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消防救援队*水域救援装备剩余资金追加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良庆区 | 公告时间 | **日10:0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先生 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标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工 07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XF-GXB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消防救援队*水域救援装备剩余资金追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分标20000元,2分标20000元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必须备注好分标标段信息。)
(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标鼎 (略)
开户银行: (略) 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01502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
(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广西标鼎 (略)
电话:0771-*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http://**)
4.投标文件的递交: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各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略) 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广西标鼎 (略) (工作日上班时间)提前递交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我公司将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
(收件地址: (略) 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广西标鼎 (略) 。收件人:叶超,电话0771-*。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投标人名称、本项目名称和编号(如投多个分标时请投标人必须按所投分标单独包装密封及在快递包装外清晰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所投分标),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手机号码,内包装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超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 (略) 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 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标鼎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金湖北路59号地王大厦14楼
联系方式:叶工 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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