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北城区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公共实训基地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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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北城区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公共实训基地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变更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略) 北城区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公共实训基地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qt*-062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北城区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公共实训基地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不可抗力除外)内完成”。该项目包括综合安防、校园广播等9个系统,并包含有综合布线及相关管路敷设,为一个系统工程,非简单的货物交付,合同签订后从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30日历天的合同履行时间过短,不符合项目实施实际,建议调整为“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不可抗力除外)内完成”。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技术规格书”中产品种类、数量众多,技术参数要求更是复杂、专业,其中包含核心产品及关键技术参数要求,但所有产品的技术参数均没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资信评审细则”中的“技术参数和配置”项评分标准中,均未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给技术参数虚假响应、虚假应标留有完全的可乘之机,给项目中标后供货真伪,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判定都带来困难,易引起纠纷和扯皮,给项目实施带来风险和不可控因素。为保证项目的公正、公开,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强烈建议对重要产品的关键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将认定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可在评标时扣分。对弄虚假的投标人在中标后取消中标人资格并予以处罚。

回复:招标文件中已有规定,若虚假承诺设备参数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报监管部门及不良行为记录。若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虚假承诺设备参数谋取中标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报监管部门及不良行为记录。

问题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质保期明确要求为“两年”,此项为所有投标人均必须响应的商务条款,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而“技术评审细则”中“承诺给两年免费维保服务的给5分”,给投标必要条件加分不合理、无意义,建议删除此条加分项;“三年的 10 分,四年的 15 分,五年的 20 分”,分值比例过高,建议削减或删除。

回复:本项目维保非常重要,维保可以确保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还可以提高各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可延长系统设备的使用寿命及使用周期,节约成本。此条对所有投标人是公平公正的,所以分值不作调整。

问题4、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分值占35分,相比同类型项目,分值偏高、比例较大,易造成投标人低价冲标,不利于保证项目供货产品质量,安装工艺标准规范,建议降低商务标评审分值。

回复:本项目属于货物采购项目,商务标分值35%,未违反任何规定,商务标分值不作调整。

问题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付款方式、时间、条件”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款的 80%,审计结算后付结算总额的 90%,余款待*方提供 质量保证金担保手续后一次性付清。”该付款 (略) 财政局**号发布的财购【2022】105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相违背,建议修改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款的 80%,审计结算后付结算总额的100%。

回复:本项目是企业自筹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不适用财购【2022】105号文件。本项目余款10%只要*方提供担保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并未强制性扣留,未违反任何规定。付款方式不作调整。

问题6、在“四、比较与评价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本项满分 2 分。【提供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况。

事实依据:要求供应商提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依据国家标准:《GB/T 31950-2015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对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控制和转移的管理技术、业务操作及相关的制度安排进行审核的一种认证服务与本项目没有关联,存在针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并限制其他供应商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国家标准,证书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可查,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与企业信用风险、企业诚信水平相关,保障项目产品质量、后续维保服务水平、诚信履约相关。

问题7、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 200 万以上弱电智能化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每提供 1 份得 2.5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彩色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质疑依据: 经查询,合同金额与营业收入具有直接的关联性,招标文件中将供应商具有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资格条件,实质上属于以营业收入排除或限制中小企业进 (略) 场,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依据1:违 (略) 委文件滁发〔2019〕号文件、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第三章交易活动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设置的企业资质等级、业绩、奖项设置应与项目规模、质量等要求相适应,不得违背公平竞争原则,设置歧视条件和差别待遇”。 依据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以上条款。

回复:本项目是企业自筹资金,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在招投标法中,设置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业绩属于合理条款。

问题8、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 CS3 级及以上的得 4 分;CS2 级得 2 分 ,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 4 分;【提供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具备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以 上得 2 分,三级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 2 分【提供相关 证书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本项满分 2 分。【提供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 2、所投产品技术要求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2 分,每有1 项不满足或者负偏离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质疑依据: 经查询,资信门槛过低且产品参数均为公参,易造成低价冲标风险,无法保证项目质量及后期正常运转。 建议:撤回招标文件重拟后挂网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9、 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评标基准价=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 2.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质疑依据: 经查询,商务分值过高且最低价为基准价,易造成低价冲标风险,无法保证项目质量及后期正常运转。 依据1:违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第四十六条规定:“评分标准中单项指标分值设置不合理、过高或过低;分值梯度设置差距过大的。” 建议:减少分值且使用以平均价为基准价针对以上质疑事项,请贵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给予答复。希望贵单位能够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并且在本次招标过程中营造一个的良好的招投标环境。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明光 (略)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人地址: (略) 池河大道439号

招标人联系人:张浩

招标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明城建设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439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娜

代理机构电话:*

日期:**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明光 (略)
    业务提交
    2022/12/07 16:39:47
    0天0小时8分18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2/12/07 16:59:51
    0天0小时21分4秒

0天0小时8分18秒

0天0小时21分4秒

公告公示信息

(略) 北城区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公共实训基地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qt*-062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北城区新型城镇化补短板项目(公共实训基地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不可抗力除外)内完成”。该项目包括综合安防、校园广播等9个系统,并包含有综合布线及相关管路敷设,为一个系统工程,非简单的货物交付,合同签订后从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30日历天的合同履行时间过短,不符合项目实施实际,建议调整为“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不可抗力除外)内完成”。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技术规格书”中产品种类、数量众多,技术参数要求更是复杂、专业,其中包含核心产品及关键技术参数要求,但所有产品的技术参数均没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资信评审细则”中的“技术参数和配置”项评分标准中,均未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给技术参数虚假响应、虚假应标留有完全的可乘之机,给项目中标后供货真伪,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判定都带来困难,易引起纠纷和扯皮,给项目实施带来风险和不可控因素。为保证项目的公正、公开,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强烈建议对重要产品的关键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将认定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可在评标时扣分。对弄虚假的投标人在中标后取消中标人资格并予以处罚。

回复:招标文件中已有规定,若虚假承诺设备参数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报监管部门及不良行为记录。若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虚假承诺设备参数谋取中标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报监管部门及不良行为记录。

问题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质保期明确要求为“两年”,此项为所有投标人均必须响应的商务条款,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而“技术评审细则”中“承诺给两年免费维保服务的给5分”,给投标必要条件加分不合理、无意义,建议删除此条加分项;“三年的 10 分,四年的 15 分,五年的 20 分”,分值比例过高,建议削减或删除。

回复:本项目维保非常重要,维保可以确保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还可以提高各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可延长系统设备的使用寿命及使用周期,节约成本。此条对所有投标人是公平公正的,所以分值不作调整。

问题4、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分值占35分,相比同类型项目,分值偏高、比例较大,易造成投标人低价冲标,不利于保证项目供货产品质量,安装工艺标准规范,建议降低商务标评审分值。

回复:本项目属于货物采购项目,商务标分值35%,未违反任何规定,商务标分值不作调整。

问题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付款方式、时间、条件”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款的 80%,审计结算后付结算总额的 90%,余款待*方提供 质量保证金担保手续后一次性付清。”该付款 (略) 财政局**号发布的财购【2022】105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相违背,建议修改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款的 80%,审计结算后付结算总额的100%。

回复:本项目是企业自筹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不适用财购【2022】105号文件。本项目余款10%只要*方提供担保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并未强制性扣留,未违反任何规定。付款方式不作调整。

问题6、在“四、比较与评价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本项满分 2 分。【提供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况。

事实依据:要求供应商提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依据国家标准:《GB/T 31950-2015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对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控制和转移的管理技术、业务操作及相关的制度安排进行审核的一种认证服务与本项目没有关联,存在针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并限制其他供应商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58号)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二)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国家标准,证书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可查,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与企业信用风险、企业诚信水平相关,保障项目产品质量、后续维保服务水平、诚信履约相关。

问题7、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 200 万以上弱电智能化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每提供 1 份得 2.5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彩色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质疑依据: 经查询,合同金额与营业收入具有直接的关联性,招标文件中将供应商具有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资格条件,实质上属于以营业收入排除或限制中小企业进 (略) 场,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依据1:违 (略) 委文件滁发〔2019〕号文件、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第三章交易活动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设置的企业资质等级、业绩、奖项设置应与项目规模、质量等要求相适应,不得违背公平竞争原则,设置歧视条件和差别待遇”。 依据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以上条款。

回复:本项目是企业自筹资金,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在招投标法中,设置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业绩属于合理条款。

问题8、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 CS3 级及以上的得 4 分;CS2 级得 2 分 ,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 4 分;【提供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具备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以 上得 2 分,三级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 2 分【提供相关 证书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本项满分 2 分。【提供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 2、所投产品技术要求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2 分,每有1 项不满足或者负偏离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质疑依据: 经查询,资信门槛过低且产品参数均为公参,易造成低价冲标风险,无法保证项目质量及后期正常运转。 建议:撤回招标文件重拟后挂网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9、 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评标基准价=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 2.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质疑依据: 经查询,商务分值过高且最低价为基准价,易造成低价冲标风险,无法保证项目质量及后期正常运转。 依据1:违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第四十六条规定:“评分标准中单项指标分值设置不合理、过高或过低;分值梯度设置差距过大的。” 建议:减少分值且使用以平均价为基准价针对以上质疑事项,请贵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给予答复。希望贵单位能够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并且在本次招标过程中营造一个的良好的招投标环境。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明光 (略)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人地址: (略) 池河大道439号

招标人联系人:张浩

招标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明城建设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439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娜

代理机构电话:*

日期:**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明光 (略)
    业务提交
    2022/12/07 16:39:47
    0天0小时8分18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2/12/07 16:59:51
    0天0小时21分4秒

0天0小时8分18秒

0天0小时21分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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