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环卫)、污水处理厂、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更正事项
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环卫)、污水处理厂、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更正事项
发布时间:** 17: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FCG2022-97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环卫)、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10:54: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无
标段: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环卫)、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确定中标人方式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有效期天数为:9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原定于**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因西藏疫情管控政策原因导致开标时间延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开标时间变更为**日下午16时00分。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 (略) 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开评标期间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取消本招标文件中在开标现场核验原件的工作,评标专家评审工作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无需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我公司对投标文件里原上传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等)证明予以认可无需重新开具,并对原投标文件里的投标有效期予以认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尼玛县建设西路
联 系 方 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法正 (略)
地址: (略) 柳梧新区冈仁国际10栋1101号
联 系 方 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
发布时间:** 17: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FCG2022-97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环卫)、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10:54: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无
标段: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环卫)、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确定中标人方式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有效期天数为:9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原定于**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因西藏疫情管控政策原因导致开标时间延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开标时间变更为**日下午16时00分。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 (略) 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开评标期间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取消本招标文件中在开标现场核验原件的工作,评标专家评审工作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无需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我公司对投标文件里原上传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等)证明予以认可无需重新开具,并对原投标文件里的投标有效期予以认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尼玛县建设西路
联 系 方 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法正 (略)
地址: (略) 柳梧新区冈仁国际10栋1101号
联 系 方 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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