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大港片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作业服务现场答疑回复及变更公告
镇江新区大港片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作业服务现场答疑回复及变更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港片区住宅小区生 (略) 场化作业服务A/B标段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镇江新区 | 公告时间 | **日09:58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江新区大港银山支路8号、镇江新区银山支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XQZC-(2022)公字第001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新区大港片区住宅小区生 (略) 场化作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变更(澄清)信息
变更(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变更(澄清)内容:
本项目第62页商务评估中“固定场所评价”里,“投 (略) 辖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高新区),投标单位名下或单位法人名下拥有 100 ㎡ 及以上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得 5 分;在上述区域拥有投标单位名下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 50-100㎡ 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得 3 分;在上述区域租赁有 100㎡ 及以上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办公场所,得 1 分(须提供租赁期不低于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在上述区域租赁有 50-100㎡ 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办公场所,得 0.5 分(须提供租赁期不低于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投标时在镇江拥有、租赁50㎡以下的或暂时没有办公场所的,需承诺在本项目进场前落实好可供本项目办公的20㎡以上的办公场所,本项不得分;未提供相关承诺的将被定义为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变更为“投 (略) 辖区(仅限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高新区、丹徒区宜城街道),投标单位名下或单位法人名下拥有 100 m2及以上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得5分;在上述区域拥有投标单位名下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 50-100m2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得3分;在上述区域租赁有 100m2 及以上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5分(须提供租赁期不低于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在上述区域租赁有 50-100m2 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办公场所的,得1.5分(须提供租赁期不低于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投标时在镇江拥有或租赁50m2以下的或暂时没有办公场所的,需承诺在本项目进场前落实好可供本项目基本办公需求的办公场所,本项不得分;未提供相关承诺的将被定义为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变更(澄清)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于**日召开了本项目的现场答疑会,针对供应商提出的主要问题,采购人对此进行了回复:
1、招标文件中各类车辆、可回收智能桶、分拣设备,在服务到期后是否需移交给采购方?
回复:不需要,本项目为购买服务,上述设备、物资所有权仍为供应商所有。
2、厨余垃圾是否由中标方承担处置费用?
回复:供应商需提供厨余垃圾投放、收集、运输费用,处置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3、所有本项目人员是否都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回复:供应商在本项目中需承诺对所有人员缴纳社保,后续采购方、财政部门也会就缴纳情况进行审核。
4、最低工资标准的10%作为岗位津贴是否为硬性要求?
回复:根据《关于进 (略) 环卫行业工人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一线环卫工人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5、投标人固定办公场所的评分是否合理?
回复:关于固定办公场所已做澄清,具体见公告第二部分。
6、投标人需连续两年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有证书但不是连续两年,则每个证得0.5分,是否合理?
回复:该证书为环卫相关作业所需健康安全管理方面证书,且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提出连续两年有效,旨在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连续性,也为体现投标人从事企业服务的安全性。
7、项目经理需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与评分标准里项目经理拥有本科学历得0.5分,是否冲突?
回复:项目经理具备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是本项目的基本要求,而项目经理如拥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则在评分标准上有0.5分的分值,此两者并不冲突。
8、根据投标人提供垃圾分类情况介绍,对于评分标准中垃圾分拣中心的相关评分是否合理?
回复:该项目垃圾分拣中心的相关要求及评分均参考上一轮我区大港片区住宅小区实际运行情况及居民投放需求。
9、招标文件中对于分拣扫描系统、打包机有何具体要求?
回复:认真研读文件第37页,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满足该项目服务条件即可。
10、招标文件中对于“项目经理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环卫管理资质并有两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环卫管理资质要求是否具有排外性?
回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品目分类中的“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提出项目经理环卫管理资质并要求相应管理工作经验,均为更好的组织管理该项目,提供优质的垃圾分类服务,
11、招标文件设备及车辆评价里“自有电动转运叉车”是否必要?
回复:本项目中叉车作为分拣中心转运工具,符合实际作业需求,同时为满足污染治理攻坚战相关要求,体现鼓励更新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
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变更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新区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赵云娟
联系方式:0511?*
地址:镇江新区银山支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蓉
电话:0511-*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港片区住宅小区生 (略) 场化作业服务A/B标段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镇江新区 | 公告时间 | **日09:58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江新区大港银山支路8号、镇江新区银山支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XQZC-(2022)公字第001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新区大港片区住宅小区生 (略) 场化作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变更(澄清)信息
变更(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变更(澄清)内容:
本项目第62页商务评估中“固定场所评价”里,“投 (略) 辖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高新区),投标单位名下或单位法人名下拥有 100 ㎡ 及以上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得 5 分;在上述区域拥有投标单位名下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 50-100㎡ 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得 3 分;在上述区域租赁有 100㎡ 及以上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办公场所,得 1 分(须提供租赁期不低于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在上述区域租赁有 50-100㎡ 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办公场所,得 0.5 分(须提供租赁期不低于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投标时在镇江拥有、租赁50㎡以下的或暂时没有办公场所的,需承诺在本项目进场前落实好可供本项目办公的20㎡以上的办公场所,本项不得分;未提供相关承诺的将被定义为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变更为“投 (略) 辖区(仅限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高新区、丹徒区宜城街道),投标单位名下或单位法人名下拥有 100 m2及以上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得5分;在上述区域拥有投标单位名下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 50-100m2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的,得3分;在上述区域租赁有 100m2 及以上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5分(须提供租赁期不低于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在上述区域租赁有 50-100m2 商业用房(该房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作为固定办公场所的,得1.5分(须提供租赁期不低于本项目服务期的《租赁合同》);投标时在镇江拥有或租赁50m2以下的或暂时没有办公场所的,需承诺在本项目进场前落实好可供本项目基本办公需求的办公场所,本项不得分;未提供相关承诺的将被定义为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变更(澄清)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于**日召开了本项目的现场答疑会,针对供应商提出的主要问题,采购人对此进行了回复:
1、招标文件中各类车辆、可回收智能桶、分拣设备,在服务到期后是否需移交给采购方?
回复:不需要,本项目为购买服务,上述设备、物资所有权仍为供应商所有。
2、厨余垃圾是否由中标方承担处置费用?
回复:供应商需提供厨余垃圾投放、收集、运输费用,处置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3、所有本项目人员是否都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回复:供应商在本项目中需承诺对所有人员缴纳社保,后续采购方、财政部门也会就缴纳情况进行审核。
4、最低工资标准的10%作为岗位津贴是否为硬性要求?
回复:根据《关于进 (略) 环卫行业工人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一线环卫工人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5、投标人固定办公场所的评分是否合理?
回复:关于固定办公场所已做澄清,具体见公告第二部分。
6、投标人需连续两年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有证书但不是连续两年,则每个证得0.5分,是否合理?
回复:该证书为环卫相关作业所需健康安全管理方面证书,且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提出连续两年有效,旨在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连续性,也为体现投标人从事企业服务的安全性。
7、项目经理需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与评分标准里项目经理拥有本科学历得0.5分,是否冲突?
回复:项目经理具备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是本项目的基本要求,而项目经理如拥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则在评分标准上有0.5分的分值,此两者并不冲突。
8、根据投标人提供垃圾分类情况介绍,对于评分标准中垃圾分拣中心的相关评分是否合理?
回复:该项目垃圾分拣中心的相关要求及评分均参考上一轮我区大港片区住宅小区实际运行情况及居民投放需求。
9、招标文件中对于分拣扫描系统、打包机有何具体要求?
回复:认真研读文件第37页,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满足该项目服务条件即可。
10、招标文件中对于“项目经理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环卫管理资质并有两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环卫管理资质要求是否具有排外性?
回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品目分类中的“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提出项目经理环卫管理资质并要求相应管理工作经验,均为更好的组织管理该项目,提供优质的垃圾分类服务,
11、招标文件设备及车辆评价里“自有电动转运叉车”是否必要?
回复:本项目中叉车作为分拣中心转运工具,符合实际作业需求,同时为满足污染治理攻坚战相关要求,体现鼓励更新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
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变更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新区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赵云娟
联系方式:0511?*
地址:镇江新区银山支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蓉
电话: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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