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岗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续签 中标 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2年龙岗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续签 中标 变更

2022年龙岗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拟对2022年龙岗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龙岗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鉴于中标通知书定标原则的要求,原合同期限内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元,不满足原合同本年度支付 40%合同总金额的约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协议变更了原合同第二期款项和第三期款项的支付比例。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双方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续签《 (略) 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生态环境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 (略) 龙岗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日至** 日。根据中标通 (略) 网上政府采购系统的定标原则,原合同期限内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元,按照定标原则要求,最高支付限额不满足合同约定支付进度的 40%。基于以上原因,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合同补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原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分5次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20%作为首期款。每季度*方向*方提供物业服务情况报告,*方按照考核方案实施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20%(物业服务考核方案见附表)。现变更为:(二)合同款按以下金额支付:
1.首期款:合同签订后支付 *元;2.第一季度:*元;3.第二季度:*元;4.第三季度:*元;5.第四季度:*元。每季度*方向*方提供物业服务情况报告,*方按照考核方案实施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以上合同金额。

征求意见期限:从**日至**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 (略) 龙岗区白灰围一路一号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传真:0755-*

合同备案机构: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略) 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2022年龙岗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拟对2022年龙岗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龙岗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鉴于中标通知书定标原则的要求,原合同期限内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元,不满足原合同本年度支付 40%合同总金额的约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协议变更了原合同第二期款项和第三期款项的支付比例。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双方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续签《 (略) 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生态环境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 (略) 龙岗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日至** 日。根据中标通 (略) 网上政府采购系统的定标原则,原合同期限内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元,按照定标原则要求,最高支付限额不满足合同约定支付进度的 40%。基于以上原因,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合同补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原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分5次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20%作为首期款。每季度*方向*方提供物业服务情况报告,*方按照考核方案实施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20%(物业服务考核方案见附表)。现变更为:(二)合同款按以下金额支付:
1.首期款:合同签订后支付 *元;2.第一季度:*元;3.第二季度:*元;4.第三季度:*元;5.第四季度:*元。每季度*方向*方提供物业服务情况报告,*方按照考核方案实施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以上合同金额。

征求意见期限:从**日至**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 (略) 龙岗区白灰围一路一号区生态环境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传真:0755-*

合同备案机构: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略) 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