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科研协同办公云桌面系统(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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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科研协同办公云桌面系统(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科研协同办公云桌面系统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采购单位中央 (略)
行政区域新市区公告时间**日12:07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良
项目联系电话0312-*
采购单位中央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七一中路1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晓031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瑞祥大街 101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玉良 03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B-【HW】-2022-【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研协同办公云桌面系统(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要求和财库〔2022〕19 号文件要求、《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提供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本项优惠政策。但此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采购的项目。”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央 (略)      

地址: (略) 七一中路103号        

联系方式:李晓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瑞祥大街 101 号            

联系方式:李玉良 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良

电 话:  03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科研协同办公云桌面系统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采购单位中央 (略)
行政区域新市区公告时间**日12:07
首次公告日期**日更正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良
项目联系电话0312-*
采购单位中央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七一中路1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晓031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瑞祥大街 101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玉良 03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B-【HW】-2022-【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研协同办公云桌面系统(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要求和财库〔2022〕19 号文件要求、《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提供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本项优惠政策。但此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采购的项目。”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央 (略)      

地址: (略) 七一中路103号        

联系方式:李晓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瑞祥大街 101 号            

联系方式:李玉良 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良

电 话: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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