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关于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梅溪镇6个小区生活垃圾精准分类项目的更正公告
分散采购关于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梅溪镇6个小区生活垃圾精准分类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JJF20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梅溪镇6个小区生活垃圾精准分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 服务期为1年,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一年 |
2 | p8,所属行业分类 | 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对应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3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履约保证金按每年合同总额的1%计收,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给采购人。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无质量索赔或扣款事件无息退还。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中标人续签合同的,始终保留该保证金,直至合同期满。 |
4 | p19,垃圾分类月度考核评分表(参考) | 响应湖分类办《20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湖分类办〔2020〕6号)文件,本考核表满分100分,每月评定一次,以进驻小区启动当月为基准月,每3个月算作一季度。镇政府、社区、项目运行单位三方每月对辖区内小区进行考核,3个月的平均分视为该小区的季度得分,最终将以“季度平均分”作为支付运营服务费的依据(运营服务费从按照要求的基建全部完成, (略) 里面的垃圾分类智能平台——飞凌系统产生数据开始计算)。季度考核平均分在85分(含)及以上的,不扣罚运营服务费;季度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下的每低1分扣1000元。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季度应付服务费的15%,连续2个季度70分以下的, (略) 、区督查发现未整改的,需无条件直接退场,当季度服务费不予支付 | 本考核表满分100分,每月评定一次,以进驻小区启动当月为基准月,每3个月算作一季度。镇政府、社区、项目运行单位三方每月对辖区内小区进行考核,3个月的平均分视为该小区的季度得分,最终将以“季度平均分”作为支付运营服务费的依据(运营服务费从按照要求的基建全部完成, (略) 里面的垃圾分类智能平台——飞凌系统产生数据开始计算)。季度考核平均分在85分(含)及以上的,不扣罚运营服务费;季度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下的每低1分扣1000元。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季度应付服务费的15%,连续2个季度70分以下的, (略) 、区督查发现未整改的,需无条件直接退场,当季度服务费不予支付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人民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吉 (略)
地 址: (略) 安吉县递铺镇安吉商会大厦E座109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超凡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吉县胜利东路308号
传真:/
联系人 :李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JJF20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梅溪镇6个小区生活垃圾精准分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 服务期为1年,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一年 |
2 | p8,所属行业分类 | 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对应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3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履约保证金按每年合同总额的1%计收,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给采购人。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无质量索赔或扣款事件无息退还。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中标人续签合同的,始终保留该保证金,直至合同期满。 |
4 | p19,垃圾分类月度考核评分表(参考) | 响应湖分类办《20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湖分类办〔2020〕6号)文件,本考核表满分100分,每月评定一次,以进驻小区启动当月为基准月,每3个月算作一季度。镇政府、社区、项目运行单位三方每月对辖区内小区进行考核,3个月的平均分视为该小区的季度得分,最终将以“季度平均分”作为支付运营服务费的依据(运营服务费从按照要求的基建全部完成, (略) 里面的垃圾分类智能平台——飞凌系统产生数据开始计算)。季度考核平均分在85分(含)及以上的,不扣罚运营服务费;季度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下的每低1分扣1000元。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季度应付服务费的15%,连续2个季度70分以下的, (略) 、区督查发现未整改的,需无条件直接退场,当季度服务费不予支付 | 本考核表满分100分,每月评定一次,以进驻小区启动当月为基准月,每3个月算作一季度。镇政府、社区、项目运行单位三方每月对辖区内小区进行考核,3个月的平均分视为该小区的季度得分,最终将以“季度平均分”作为支付运营服务费的依据(运营服务费从按照要求的基建全部完成, (略) 里面的垃圾分类智能平台——飞凌系统产生数据开始计算)。季度考核平均分在85分(含)及以上的,不扣罚运营服务费;季度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下的每低1分扣1000元。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季度应付服务费的15%,连续2个季度70分以下的, (略) 、区督查发现未整改的,需无条件直接退场,当季度服务费不予支付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人民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吉 (略)
地 址: (略) 安吉县递铺镇安吉商会大厦E座109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超凡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吉县胜利东路308号
传真:/
联系人 :李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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