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公安分局沙冲路派出所业务用房装饰及改造工程(施工)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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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公安分局沙冲路派出所业务用房装饰及改造工程(施工)澄清公告

南明公安分局沙冲路派出所业务用房装饰及改造工程(施工)

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南明公安分局沙冲路派出所业务用房装饰及改造工程(施工)”,现对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以下变更:

工程量清单内,将室内办公室装饰工程、功能区域基础环境改造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组织措施1-7条”,现更正为:“总价措施项目费,计算基础为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费率为单独发包装饰工程的10.25%,

具体变更详见更正后工程量清单,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十五个日历日,原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更正!

贵州博信恒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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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公安分局沙冲路派出所业务用房装饰及改造工程(施工)

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南明公安分局沙冲路派出所业务用房装饰及改造工程(施工)”,现对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以下变更:

工程量清单内,将室内办公室装饰工程、功能区域基础环境改造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组织措施1-7条”,现更正为:“总价措施项目费,计算基础为分部分项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费率为单独发包装饰工程的10.25%,

具体变更详见更正后工程量清单,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十五个日历日,原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更正!

贵州博信恒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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