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六洞河(水埠村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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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六洞河(水埠村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六洞河(水埠村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递交时间:** 15:4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广西水利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六洞河(水埠村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六洞河(水埠村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E**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日

四、更正内容: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系统中资格审查有效业绩评审标准、获得加分的业绩评审标准、获得加分的奖项评审标准填写的录入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的内容不一致,现更正为:

资格审查有效业绩评审标准:(1)设计业绩要求:近 5 年(指从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5 年内)承担过河道整治工程等相似工程勘察(测)设计工作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文。(2)施工业绩要求:近 5 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5 年内)有完成过河道整治工程等相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

获得加分的业绩评审标准:(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在近 5 年有河道整治工程等相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一个得 2 分,最高分 6 分。(需同时附以下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从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5 年内。)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另一成员(设计单位)]在近 5 年有河道整治工程等相类似工程勘察(测)设计业绩的一个得 2 分,最高分 6 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文扫描件,时间从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5 年内。)(如设计业绩是以同类资质联合体承接的,需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勘察(测)设计业绩) 。

(3)设计负责人业绩:近 5 年以来担任过河道整治工程等相类似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一个得 3 分,最高分 6 分。(需同时附以下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文扫描件。提供的材料需能反映相应人员任职情况)。

获得加分的奖项评审标准:(1)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一个得 2 分,满分6 分。

(2)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三年任一年度(指评价年度为 2019、2020、 2021 年度获得“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诚实守信”得 1 分。需附《信用中国》网站上守信激励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加分。

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项目投资管理与服务中心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湘江路21号

联系人:侯昌辉

电话:077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兴安县双灵路292号3层

联系人:杨雅琴

电话:0773-*、/*

交易服务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 (略) 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3-*

招标人:兴安县项目投资管理与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西 (略)

**日


递交时间

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六洞河(水埠村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递交时间:** 15:4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广西水利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六洞河(水埠村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六洞河(水埠村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E**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日

四、更正内容: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系统中资格审查有效业绩评审标准、获得加分的业绩评审标准、获得加分的奖项评审标准填写的录入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的内容不一致,现更正为:

资格审查有效业绩评审标准:(1)设计业绩要求:近 5 年(指从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5 年内)承担过河道整治工程等相似工程勘察(测)设计工作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文。(2)施工业绩要求:近 5 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5 年内)有完成过河道整治工程等相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

获得加分的业绩评审标准:(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在近 5 年有河道整治工程等相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一个得 2 分,最高分 6 分。(需同时附以下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从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5 年内。)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另一成员(设计单位)]在近 5 年有河道整治工程等相类似工程勘察(测)设计业绩的一个得 2 分,最高分 6 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文扫描件,时间从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5 年内。)(如设计业绩是以同类资质联合体承接的,需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勘察(测)设计业绩) 。

(3)设计负责人业绩:近 5 年以来担任过河道整治工程等相类似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一个得 3 分,最高分 6 分。(需同时附以下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文扫描件。提供的材料需能反映相应人员任职情况)。

获得加分的奖项评审标准:(1)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一个得 2 分,满分6 分。

(2)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三年任一年度(指评价年度为 2019、2020、 2021 年度获得“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诚实守信”得 1 分。需附《信用中国》网站上守信激励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加分。

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项目投资管理与服务中心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湘江路21号

联系人:侯昌辉

电话:077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兴安县双灵路292号3层

联系人:杨雅琴

电话:0773-*、/*

交易服务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 (略) 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3-*

招标人:兴安县项目投资管理与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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