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关于“海丰县联安镇小型涵、闸重建、加固工程项目”的澄清公告
【海丰】关于“海丰县联安镇小型涵、闸重建、加固工程项目”的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联安镇小型涵、闸重建、加固工程项目”于**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和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以下澄清: 一、招标公告澄清如下: (一)、3.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文: 3.8 **日至今承接过2宗或以上水利工程,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修改为: 3.8 **日至今承接过1宗或以上水利工程,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第1章 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文: 3.7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测量工程师1人、水土保持工程师1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人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的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职称证外)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注册安全工程 3.8 **日至今承接过2宗或以上水利工程,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修改为: 3.7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测量工程师1人、水土保持工程师1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人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的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职称证外)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8 **日至今承接过1宗或以上水利工程,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二)、第2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文:
修改为:
(三)、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 原文:
修改为: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开标时间为**日上午10时00分。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开标时间为**日10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有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海丰县联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期:**日 |
附件:
澄清公告.pdf
致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联安镇小型涵、闸重建、加固工程项目”于**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和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以下澄清: 一、招标公告澄清如下: (一)、3.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文: 3.8 **日至今承接过2宗或以上水利工程,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修改为: 3.8 **日至今承接过1宗或以上水利工程,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第1章 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文: 3.7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测量工程师1人、水土保持工程师1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人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的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职称证外)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注册安全工程 3.8 **日至今承接过2宗或以上水利工程,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修改为: 3.7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测量工程师1人、水土保持工程师1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人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的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职称证外)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8 **日至今承接过1宗或以上水利工程,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复印件) (二)、第2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文:
修改为:
(三)、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 原文:
修改为: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开标时间为**日上午10时00分。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开标时间为**日10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有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海丰县联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期:**日 |
附件:
澄清公告.pdf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