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学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E4503002826002992001001流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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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学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E4503002826002992001001流标公示

项目名称

(略)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招标编号

E**

招标人

(略)

建设单位

(略)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嘉华建设 (略)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划用地面积 468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图书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室内体育用房、学生宿舍、行政办公用房及后勤保障附属用房等;用地范围内的室外道路、园林绿化附属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供电、给排水、消防、室外运动场地等附属工程。

开标时间

**日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评标结果

(略) 拟投入人员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4.1条要求。该项目在评审中发现: (略)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无“社保二维码和社保公章”、拟投入结构负责人提供的社保为“2022年4月-2022年9月社保证明”。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该公司在资格审查中作无效标否决。

桂林建筑 (略) 设计实施方案(暗标)中出现其投标人名称,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1 否决投标条件“B1.19 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标(暗标),其封面或正文中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表)、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该公司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经评委会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A5.2.1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或无效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发起表决,全体评委9人均认为剩余两家明显缺乏竞争性,决定作出否决全部投标的表决,本项目流标。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http://**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略) 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

项目名称

(略)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招标编号

E**

招标人

(略)

建设单位

(略)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嘉华建设 (略)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划用地面积 468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图书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室内体育用房、学生宿舍、行政办公用房及后勤保障附属用房等;用地范围内的室外道路、园林绿化附属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供电、给排水、消防、室外运动场地等附属工程。

开标时间

**日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评标结果

(略) 拟投入人员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4.1条要求。该项目在评审中发现: (略)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无“社保二维码和社保公章”、拟投入结构负责人提供的社保为“2022年4月-2022年9月社保证明”。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该公司在资格审查中作无效标否决。

桂林建筑 (略) 设计实施方案(暗标)中出现其投标人名称,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1 否决投标条件“B1.19 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标(暗标),其封面或正文中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表)、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该公司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经评委会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A5.2.1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或无效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发起表决,全体评委9人均认为剩余两家明显缺乏竞争性,决定作出否决全部投标的表决,本项目流标。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http://**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略) 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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