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延安南路东侧1-4号楼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二期)-古建木作施工(三次)”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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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延安南路东侧1-4号楼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二期)-古建木作施工(三次)”的补充通知

关于“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延安南路东侧1-4号楼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二期)-古建木作施工(三次)”的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谈判响应人:

谈判人对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延安南路东侧1-4号楼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二期)-古建木作施工(三次)的谈判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原谈判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改为“**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

2、原谈判响应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9时00分之前”改为“**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之前”,谈判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之前”改为“**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之前”;

3、原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日17时00分前”改为“北京时间**日09时00分前”;

4、原谈判时间“**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改为“**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5、谈判文件其余相关之处相应修改。

注:当谈判文件与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谈判人:漳州 (略)

日 期:**日

关于“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延安南路东侧1-4号楼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二期)-古建木作施工(三次)”的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谈判响应人:

谈判人对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延安南路东侧1-4号楼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二期)-古建木作施工(三次)的谈判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原谈判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改为“**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

2、原谈判响应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9时00分之前”改为“**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之前”,谈判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之前”改为“**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之前”;

3、原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日17时00分前”改为“北京时间**日09时00分前”;

4、原谈判时间“**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改为“**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5、谈判文件其余相关之处相应修改。

注:当谈判文件与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谈判人:漳州 (略)

日 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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