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校园围墙智能储物柜招租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校园围墙智能储物柜招租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校园围墙智能储物柜招租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5:5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仓山区上三路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老师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 (略) 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悦 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JX*-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校园围墙智能储物柜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调整以下内容:
事项1:
删除技术项“评标项目:“3.检测报告”;评标分值:“2”;评标方法描述:“根据投标人所投“智能储物柜”设备具有国家级食品安全认证检测报告的得2分,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事项2:
原招标文件技术项评标项目:“2.设备的功能”;评标分值:“1”;评标方法描述:“2.3根据投标人所投“智能储物柜”设备具有物品检测(红外物品探测,有效降低格口浪费)功能的得1分。须提供该功能的相关证明文件(技术支持文件等),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技术项满分为57分”。
更正为:
评标项目:“2.设备的功能”;评标分值:“2”;评标方法描述:“2.3根据投标人所投“智能储物柜”设备具有物品检测(红外物品探测,有效降低格口浪费)功能的得2分。须提供该功能的相关证明文件(技术支持文件等),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技术项满分为56分”。
事项3:
原招标文件商务项评标项目:“4.售后服务”;评标分值:“2”;评标方法描述:“4.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售后应急响应到位时间承诺函(格式自拟)情况进行横向评议,方案详细,可行、合理、有针对性,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方案较详细、较可行、较合理的得1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提供不完整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评分要求不符的不得分。”;“商务项满分为13分”。
更正为:
评标项目:“4.售后服务”;评标分值:“3”;评标方法描述:“4.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售后应急响应到位时间承诺函(格式自拟)情况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可行、合理、有针对性,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方案较详细、较可行、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提供不完整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评分要求不符的不得分。”;“③商务项满分为14分”。
2、原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08: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修改。
以上更正公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 (略) 仓山区上三路32号
联系方式:董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 (略) 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联系方式:王悦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悦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校园围墙智能储物柜招租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5:51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仓山区上三路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老师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 (略) 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悦 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JX*-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校园围墙智能储物柜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调整以下内容:
事项1:
删除技术项“评标项目:“3.检测报告”;评标分值:“2”;评标方法描述:“根据投标人所投“智能储物柜”设备具有国家级食品安全认证检测报告的得2分,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事项2:
原招标文件技术项评标项目:“2.设备的功能”;评标分值:“1”;评标方法描述:“2.3根据投标人所投“智能储物柜”设备具有物品检测(红外物品探测,有效降低格口浪费)功能的得1分。须提供该功能的相关证明文件(技术支持文件等),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技术项满分为57分”。
更正为:
评标项目:“2.设备的功能”;评标分值:“2”;评标方法描述:“2.3根据投标人所投“智能储物柜”设备具有物品检测(红外物品探测,有效降低格口浪费)功能的得2分。须提供该功能的相关证明文件(技术支持文件等),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技术项满分为56分”。
事项3:
原招标文件商务项评标项目:“4.售后服务”;评标分值:“2”;评标方法描述:“4.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售后应急响应到位时间承诺函(格式自拟)情况进行横向评议,方案详细,可行、合理、有针对性,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方案较详细、较可行、较合理的得1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提供不完整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评分要求不符的不得分。”;“商务项满分为13分”。
更正为:
评标项目:“4.售后服务”;评标分值:“3”;评标方法描述:“4.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售后应急响应到位时间承诺函(格式自拟)情况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可行、合理、有针对性,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方案较详细、较可行、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提供不完整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评分要求不符的不得分。”;“③商务项满分为14分”。
2、原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08: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修改。
以上更正公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 (略) 仓山区上三路32号
联系方式:董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 (略) 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联系方式:王悦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悦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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