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博物馆湖南博物院三楼专题展厅展柜文物保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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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博物馆湖南博物院三楼专题展厅展柜文物保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略) 博物 (略) 三楼专题展厅展柜文物保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三楼专题展厅展柜文物保护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五、设备、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1

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小型

3、(★)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可靠性,设备应符合《馆藏文物保存环境控制 净化调湿装置》5.1-5.4、5.7条款,通过绝缘强度试验、绝缘电阻试验、外壳防护等级IP20试验、基本功能、工作稳定性、高温工作、低温工作、高湿工作、低湿工作的相关检测,须提供由文物保护工业产业化及应用协同工业平台联合实验室(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测量控制设备及系统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

4、(★)应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掉电时,应能自动保存装置中的数据和动态运行参数;再次上电时,能自动恢复掉电前的数据参数并正常工作;应能够存储数据和时间戳,且具备掉电非易失特性,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中需标明该设备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且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

7、(★)数据丢包率要求:采样周期6S,正常工作30d,丢包率应小于0.1%。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且检验报告上需标明丢包率小于0.1%。

12、(★)应支持多台设备可协同工作,支持有线和无线两种方式对对同一密闭空间进行湿度联合调控。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13、(★)性能要求: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满足在 8 小时内将 10m3密封展柜内湿度从 30%RH 调控到 70%RH;也可以在8小时内将湿度从70%RH 调控到 30%RH 。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14、(★)性能要求:配置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的展柜在目标湿度设置成30%RH和70%RH时,7天时间内湿度波动≤±3%RH。(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

15、传输距离:无线无障碍传输不小于5Km。 (略) 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上需标明传输距离不小于5KM。

16、(★)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静电放电抗扰度依据 GB/T17626.2标准,试验等级为 3 级,符合A 类要求。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2

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中型

9、(★)应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具有掉电数据存储功能。掉电时,应能自动保存装置中的数据和动态运行参数;再次上电时,能自动恢复掉电前的数据参数并正常工作;应能够存储数据和时间戳,且具备掉电非易失特性,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中需标明该设备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且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

现更正为: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五、设备、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1

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小型

3、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可靠性,设备应符合《馆藏文物保存环境控制 净化调湿装置》5.1-5.4、5.7条款,通过绝缘强度试验、绝缘电阻试验、外壳防护等级IP20试验、基本功能、工作稳定性、高温工作、低温工作、高湿工作、低湿工作的相关检测,须提供由文物保护工业产业化及应用协同工业平台联合实验室(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测量控制设备及系统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

4、应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掉电时,应能自动保存装置中的数据和动态运行参数;再次上电时,能自动恢复掉电前的数据参数并正常工作;应能够存储数据和时间戳,且具备掉电非易失特性,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中需标明该设备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且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

7、数据丢包率要求:采样周期6S,正常工作30d,丢包率应小于0.1%。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且检验报告上需标明丢包率小于0.1%。

12、应支持多台设备可协同工作,支持有线和无线两种方式对对同一密闭空间进行湿度联合调控。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13、性能要求: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满足在 8 小时内将 10m3密封展柜内湿度从 30%RH 调控到 70%RH;也可以在8小时内将湿度从70%RH 调控到 30%RH 。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14、性能要求:配置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的展柜在目标湿度设置成30%RH和70%RH时,7天时间内湿度波动≤±3%RH。(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

15、传输距离:无线无障碍传输不小于5Km。 (略) 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上需标明传输距离不小于5KM。

16、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静电放电抗扰度依据 GB/T17626.2标准,试验等级为 3 级,符合A 类要求。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2

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中型

9、应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具有掉电数据存储功能。掉电时,应能自动保存装置中的数据和动态运行参数;再次上电时,能自动恢复掉电前的数据参数并正常工作;应能够存储数据和时间戳,且具备掉电非易失特性,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中需标明该设备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且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莎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 (略) 博物馆
地 址: (略) 博物馆
联系人:梅勇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芙蓉中路二段 (略) 之心7楼718室
联系人:刘莎、庄美君、贺琪然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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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博物 (略) 三楼专题展厅展柜文物保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三楼专题展厅展柜文物保护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五、设备、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1

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小型

3、(★)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可靠性,设备应符合《馆藏文物保存环境控制 净化调湿装置》5.1-5.4、5.7条款,通过绝缘强度试验、绝缘电阻试验、外壳防护等级IP20试验、基本功能、工作稳定性、高温工作、低温工作、高湿工作、低湿工作的相关检测,须提供由文物保护工业产业化及应用协同工业平台联合实验室(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测量控制设备及系统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

4、(★)应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掉电时,应能自动保存装置中的数据和动态运行参数;再次上电时,能自动恢复掉电前的数据参数并正常工作;应能够存储数据和时间戳,且具备掉电非易失特性,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中需标明该设备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且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

7、(★)数据丢包率要求:采样周期6S,正常工作30d,丢包率应小于0.1%。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且检验报告上需标明丢包率小于0.1%。

12、(★)应支持多台设备可协同工作,支持有线和无线两种方式对对同一密闭空间进行湿度联合调控。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13、(★)性能要求: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满足在 8 小时内将 10m3密封展柜内湿度从 30%RH 调控到 70%RH;也可以在8小时内将湿度从70%RH 调控到 30%RH 。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14、(★)性能要求:配置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的展柜在目标湿度设置成30%RH和70%RH时,7天时间内湿度波动≤±3%RH。(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

15、传输距离:无线无障碍传输不小于5Km。 (略) 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上需标明传输距离不小于5KM。

16、(★)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静电放电抗扰度依据 GB/T17626.2标准,试验等级为 3 级,符合A 类要求。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2

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中型

9、(★)应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具有掉电数据存储功能。掉电时,应能自动保存装置中的数据和动态运行参数;再次上电时,能自动恢复掉电前的数据参数并正常工作;应能够存储数据和时间戳,且具备掉电非易失特性,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中需标明该设备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且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

现更正为: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五、设备、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1

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小型

3、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可靠性,设备应符合《馆藏文物保存环境控制 净化调湿装置》5.1-5.4、5.7条款,通过绝缘强度试验、绝缘电阻试验、外壳防护等级IP20试验、基本功能、工作稳定性、高温工作、低温工作、高湿工作、低湿工作的相关检测,须提供由文物保护工业产业化及应用协同工业平台联合实验室(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测量控制设备及系统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

4、应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掉电时,应能自动保存装置中的数据和动态运行参数;再次上电时,能自动恢复掉电前的数据参数并正常工作;应能够存储数据和时间戳,且具备掉电非易失特性,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中需标明该设备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且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

7、数据丢包率要求:采样周期6S,正常工作30d,丢包率应小于0.1%。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且检验报告上需标明丢包率小于0.1%。

12、应支持多台设备可协同工作,支持有线和无线两种方式对对同一密闭空间进行湿度联合调控。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13、性能要求: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满足在 8 小时内将 10m3密封展柜内湿度从 30%RH 调控到 70%RH;也可以在8小时内将湿度从70%RH 调控到 30%RH 。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14、性能要求:配置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的展柜在目标湿度设置成30%RH和70%RH时,7天时间内湿度波动≤±3%RH。(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

15、传输距离:无线无障碍传输不小于5Km。 (略) 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上需标明传输距离不小于5KM。

16、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静电放电抗扰度依据 GB/T17626.2标准,试验等级为 3 级,符合A 类要求。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2

智能型恒湿净化设备-中型

9、应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具有掉电数据存储功能。掉电时,应能自动保存装置中的数据和动态运行参数;再次上电时,能自动恢复掉电前的数据参数并正常工作;应能够存储数据和时间戳,且具备掉电非易失特性,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需提供由 (略) 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中需标明该设备具有数据存储及回补功能,且离线存储采集数据>100万条;无线通信恢复,可回补离线存储数据,回补时间≤1h。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莎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 (略) 博物馆
地 址: (略) 博物馆
联系人:梅勇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芙蓉中路二段 (略) 之心7楼718室
联系人:刘莎、庄美君、贺琪然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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