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大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更正公告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大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09:20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2-*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兴云街279 (略) 政府综合办公楼东辅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成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新星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东 065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XXZC-2022-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十、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25713.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9039.48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1033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722.94万元,预备费8581.0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万元,建设期利息739.77万元。
2.项目运作模式:
(1)本项目拟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特许经营模式吸引特许经营者进行合作。
(2)实施机构: (略) 人民政府授权, (略) 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等工作。
(3)实施原则:实 (略) 城市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特许经营者,由中标特许经营者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运营的建设用地。政府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由中标特 (略) ,由项目公司来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拥有、经营与维护。在规定的项目特许期内, (略) 具有授权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权。
(4)资金筹措:特许经营者自筹。
(5)项目公司:由特许经 (略) 。
(6)合作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以正式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
(7)项目资产权属:由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提供的建设用地,投资建设的项目土地附着物、建(构)筑物、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设备等的产权归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所有,项目公司可依法享有占用和合理使用的权益,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
(8)合作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项目合作期(特许经营期)届满,政府按特许经营协议授予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 (略) 规划平城区、云冈区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唯一、排它性的处置特许经营权随即终止。
3、项目收益与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形式。本项目的主要收入为建筑垃圾处理补贴收入、资源化利用产品经营收入。
项目公司主要根据建筑垃圾处理量及绩效考核结果获得相应政府付费,并通过产出物的处置获得额外经营收入。
5.项目建设地址: (略) 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忻园区内。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材料。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
(5)信用查询截图(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6)联合体协议(若有,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注明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具体工作分工)及本公告第2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原件和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资格预审文件预售500元,售后不退。
7.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兴云街279 (略) 政府综合办公楼东辅楼
联系方式:张成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新星 (略)
地 址: (略) 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
联系方式:赵东 0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东
电 话: 035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09:20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2-*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兴云街279 (略) 政府综合办公楼东辅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成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新星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东 065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XXZC-2022-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十、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25713.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9039.48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1033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722.94万元,预备费8581.0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万元,建设期利息739.77万元。
2.项目运作模式:
(1)本项目拟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特许经营模式吸引特许经营者进行合作。
(2)实施机构: (略) 人民政府授权, (略) 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等工作。
(3)实施原则:实 (略) 城市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特许经营者,由中标特许经营者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运营的建设用地。政府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由中标特 (略) ,由项目公司来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拥有、经营与维护。在规定的项目特许期内, (略) 具有授权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权。
(4)资金筹措:特许经营者自筹。
(5)项目公司:由特许经 (略) 。
(6)合作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以正式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
(7)项目资产权属:由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提供的建设用地,投资建设的项目土地附着物、建(构)筑物、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设备等的产权归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所有,项目公司可依法享有占用和合理使用的权益,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
(8)合作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项目合作期(特许经营期)届满,政府按特许经营协议授予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 (略) 规划平城区、云冈区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唯一、排它性的处置特许经营权随即终止。
3、项目收益与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形式。本项目的主要收入为建筑垃圾处理补贴收入、资源化利用产品经营收入。
项目公司主要根据建筑垃圾处理量及绩效考核结果获得相应政府付费,并通过产出物的处置获得额外经营收入。
5.项目建设地址: (略) 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忻园区内。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材料。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
(5)信用查询截图(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6)联合体协议(若有,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注明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具体工作分工)及本公告第2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原件和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资格预审文件预售500元,售后不退。
7.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兴云街279 (略) 政府综合办公楼东辅楼
联系方式:张成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新星 (略)
地 址: (略) 平城区兴云桥东南角碧水云天·御河湾小区54号楼商铺
联系方式:赵东 0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东
电 话: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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