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长岭镇原卫生院地块合作开发竞拍公告第一次变更公告
莒县长岭镇原卫生院地块合作开发竞拍公告第一次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 SDZH2022-084 | 发布时间 | ** |
项目名称 | 莒县长 (略) 地块合作开发竞拍 | 阅读量 | 3 |
莒县长 (略) 地块合作开发竞拍公告
我们受莒县长岭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莒县长 (略) 地块合作开发进行公开竞拍。资产具体情况及竞拍办法如下:
一、竞拍资产基本情况
该地块位于长岭镇西北岭村以东,原面粉厂以西;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占地面积7952.8平方米。
二、土地合作及建设规划要求
1、本地块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共同以买受人名义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买受人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
2、买受人保证对外提供全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需资料,保证本企业注册真实、合法,经营范围符合房地产开发要求。
3、由买受人办理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证照手续及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方积极予以协助。
4、房地产开发过程,买受人选任设计施工企业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条件。
5、房地产开发的楼盘设计,建筑面枳,样式,经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单方更改。
三、竞拍规则
1、本次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及密封一次性报价且价高者得的规则进行,竞拍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2、本次拍卖按拍卖权属和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相关证照变更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买人需要查看拍卖标的,可在报名前自行联系、实地进行察勘,联系电话:*(李女士)。
4、竞买人按照本次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引起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现有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四、本次竞拍设有起拍价:
1、经由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确定:莒县长 (略) 地块合作开发起拍价198.00万元。
2、本次竞拍实行密封一次性报价方式。
3、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起拍价,低于或等于起拍价的报价无效,所有合格的竞买人中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4、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的报价高于起拍价,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成交。
5、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相同(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或等于起拍价,采取在拍卖现场抽签的方式来确定买受人。
五、竞买保证金
有意竞买人在报名前将竞拍保证金8万元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山东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莒县城阳支行
账 号:*83
六、竞买报名及换取总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间
有意竞买人应于 **日—12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到山东 (略) (莒县振兴东路23号,财富大厦10楼)报名登记、换取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并领取相关表格。
七、竞买报价密封递交及公开竞拍时间
各报名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于**日上午9:30分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密封的竞买报价资料,到山东 (略) 会议室(莒县振兴东路23号,财富大厦十楼)参加现场拍卖会,迟到者视为放弃竞拍。
八、公示及退还保证金时间
成交结果公示3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该候选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必须在**日17:30分前全额交纳中竞拍款,并依据成交确认书与莒县长岭镇人民政府签署办理合作开发协议(合同)使用手续。
未成功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合同)并全额交纳竞买资产租赁款后一次性(扣除竞拍服务费,竞拍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无息退还。
九、买受人资产租赁款交纳要求
买受人必须在**日17:30分前将全额中拍款交至莒县长岭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莒县长岭镇人民政府收到全额款项后与竞买人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合同),超出交款期限未交纳或未全额交纳的买受人均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合同),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放弃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合同)造成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租赁公告网上发布及张贴地点
本次租赁竞拍公告在、 (略) 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同时在莒县长岭镇党委公示栏和有关社区公示栏显要位置张贴纸质版。
十一、其他规定
1、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进行正常的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公示期满后5日内拒不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合同)或未按时付清款项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
3、该资产竞拍、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服务费、公证费等相关手续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及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或补缴的任何税、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支付。
报名联系人:白晓林 手机*
报名地址:莒县振兴东路23号财富大厦十楼
项目编号 | SDZH2022-084 | 发布时间 | ** |
项目名称 | 莒县长 (略) 地块合作开发竞拍 | 阅读量 | 3 |
莒县长 (略) 地块合作开发竞拍公告
我们受莒县长岭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莒县长 (略) 地块合作开发进行公开竞拍。资产具体情况及竞拍办法如下:
一、竞拍资产基本情况
该地块位于长岭镇西北岭村以东,原面粉厂以西;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占地面积7952.8平方米。
二、土地合作及建设规划要求
1、本地块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共同以买受人名义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买受人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
2、买受人保证对外提供全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需资料,保证本企业注册真实、合法,经营范围符合房地产开发要求。
3、由买受人办理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证照手续及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方积极予以协助。
4、房地产开发过程,买受人选任设计施工企业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条件。
5、房地产开发的楼盘设计,建筑面枳,样式,经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单方更改。
三、竞拍规则
1、本次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及密封一次性报价且价高者得的规则进行,竞拍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2、本次拍卖按拍卖权属和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相关证照变更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买人需要查看拍卖标的,可在报名前自行联系、实地进行察勘,联系电话:*(李女士)。
4、竞买人按照本次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引起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现有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四、本次竞拍设有起拍价:
1、经由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确定:莒县长 (略) 地块合作开发起拍价198.00万元。
2、本次竞拍实行密封一次性报价方式。
3、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起拍价,低于或等于起拍价的报价无效,所有合格的竞买人中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4、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的报价高于起拍价,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成交。
5、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相同(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或等于起拍价,采取在拍卖现场抽签的方式来确定买受人。
五、竞买保证金
有意竞买人在报名前将竞拍保证金8万元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山东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莒县城阳支行
账 号:*83
六、竞买报名及换取总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间
有意竞买人应于 **日—12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到山东 (略) (莒县振兴东路23号,财富大厦10楼)报名登记、换取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并领取相关表格。
七、竞买报价密封递交及公开竞拍时间
各报名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于**日上午9:30分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密封的竞买报价资料,到山东 (略) 会议室(莒县振兴东路23号,财富大厦十楼)参加现场拍卖会,迟到者视为放弃竞拍。
八、公示及退还保证金时间
成交结果公示3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该候选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必须在**日17:30分前全额交纳中竞拍款,并依据成交确认书与莒县长岭镇人民政府签署办理合作开发协议(合同)使用手续。
未成功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合同)并全额交纳竞买资产租赁款后一次性(扣除竞拍服务费,竞拍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无息退还。
九、买受人资产租赁款交纳要求
买受人必须在**日17:30分前将全额中拍款交至莒县长岭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莒县长岭镇人民政府收到全额款项后与竞买人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合同),超出交款期限未交纳或未全额交纳的买受人均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合同),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放弃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合同)造成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租赁公告网上发布及张贴地点
本次租赁竞拍公告在、 (略) 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同时在莒县长岭镇党委公示栏和有关社区公示栏显要位置张贴纸质版。
十一、其他规定
1、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进行正常的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公示期满后5日内拒不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合同)或未按时付清款项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
3、该资产竞拍、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服务费、公证费等相关手续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及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或补缴的任何税、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支付。
报名联系人:白晓林 手机*
报名地址:莒县振兴东路23号财富大厦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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