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医保业务系统安全加固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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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医保业务系统安全加固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2JC01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医保业务系统安全加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竞争性磋商公告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6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总额需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60%;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将采购项目中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具体内容,分包比例为60%以上,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现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内容二: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现更正为:“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内容三: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22.4最后报价扣除:(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现更正为:“22.4最后报价扣除:(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4%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

地址: (略) 颍州区清河东路860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同创 (略)

地址: (略) 三清 (略) 民中心二楼8号二厅

联系方式:0558-*(备用电话: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乔工

电话:0558-*(备用电话:0558-*)

五、附件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2JC01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医保业务系统安全加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竞争性磋商公告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6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总额需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60%;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将采购项目中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具体内容,分包比例为60%以上,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现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内容二: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现更正为:“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内容三: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22.4最后报价扣除:(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现更正为:“22.4最后报价扣除:(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4%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

地址: (略) 颍州区清河东路860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同创 (略)

地址: (略) 三清 (略) 民中心二楼8号二厅

联系方式:0558-*(备用电话: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乔工

电话:0558-*(备用电话:0558-*)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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