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
现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拓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投入渠道, (略) 财政厅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琼财农〔2021〕3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继续发挥“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投入机制作用,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平台,规范统筹整合使用中央、省级、县级财政涉农资金,全面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范为引领,将整合资金优先安排用于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的项目,凝聚支持合力。
(二)项目支撑。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为支撑,围绕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科学开展项目论证,扎实做好项目储备。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从整合资金中安排。
(三)突出重点。坚持将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整合资金优先支持产业发展项目,通过培育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兴旺,带动农民增收。
(四)加强监管。坚持将资金安全有效作为开展试点工作的核心目标,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落实公告公示和绩效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开展整合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三、统筹整合资金及项目安排
2022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使用9项中央、省级、县级财政涉农资金28,554.2万元。从资金来源看,中央资金7项17,042.2万元、省级资金1项9,912万元、县级资金1项1,600万元(见附表1)。从资金投向看,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4,809.1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项目9,631.46万元,其他项目4,113.61万元(附表2)。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和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责任事项落实,推动方案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财政、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要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调整优化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规定,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考核评价,确保工作实效。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琼中县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明细表(补充).xlsx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
现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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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拓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投入渠道, (略) 财政厅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琼财农〔2021〕3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继续发挥“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投入机制作用,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平台,规范统筹整合使用中央、省级、县级财政涉农资金,全面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范为引领,将整合资金优先安排用于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的项目,凝聚支持合力。
(二)项目支撑。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为支撑,围绕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科学开展项目论证,扎实做好项目储备。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从整合资金中安排。
(三)突出重点。坚持将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整合资金优先支持产业发展项目,通过培育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兴旺,带动农民增收。
(四)加强监管。坚持将资金安全有效作为开展试点工作的核心目标,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落实公告公示和绩效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开展整合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三、统筹整合资金及项目安排
2022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使用9项中央、省级、县级财政涉农资金28,554.2万元。从资金来源看,中央资金7项17,042.2万元、省级资金1项9,912万元、县级资金1项1,600万元(见附表1)。从资金投向看,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4,809.1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项目9,631.46万元,其他项目4,113.61万元(附表2)。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和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责任事项落实,推动方案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财政、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要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调整优化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规定,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考核评价,确保工作实效。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琼中县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明细表(补充).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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