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城管局二山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更正公告
灵璧县城管局二山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LB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璧县城管局二山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13服务需求中: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 20000 吨,飞灰填埋约19800 万吨/年(含泗县飞灰量)。
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 20000 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 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 20000 吨,按 20000 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 19800 万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 19800 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 19800 吨,按 19800 吨计算)。
现更正为:
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 20000 吨,飞灰填埋约19800 吨/年(含泗县飞灰量)。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 20000 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 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 20000 吨,按 20000 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 19800 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 19800 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 19800 吨,按 19800 吨计算)。
2、原采购公告中: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 20000 吨,飞灰填埋约19800 万吨/年(含泗县飞灰量)。
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 20000 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 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 20000 吨,按 20000 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 19800 万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 19800 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 19800 吨,按 19800 吨计算)。
现更正为:
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 20000 吨,飞灰填埋约19800 吨/年(含泗县飞灰量)。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 20000 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 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 20000 吨,按 20000 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 19800 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 19800 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 19800 吨,按 19800 吨计算)。
3、原招标文件P21服务需求中:(6)每付款月 8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中标单位报送上上季度的垃圾填埋、飞灰处理量和渗滤液处理量并填报《拨款申请审批表》(市财政局统一表格),取得环保部门意见后,交 (略) 管理局;城管局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加注是否扣减中标单位上月运营管理服务费用的审核意见,并送县城管局审定后报财政局予以核拨。待县财政局核拨至县城管局后,中标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略) 管理局直接拨至中标单位的账户。
现更正为:
(6)每付款月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中标单位报送上月的垃圾填埋、飞灰处理量和渗滤液处理量并填报《拨款申请审批表》(市财政局统一表格),取得环保部门意见后,交 (略) 管理局;城管局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加注是否扣减中标单位上月运营管理服务费用的审核意见,并送县城管局审定后报财政局予以核拨。待县财政局核拨至县城管局后,中标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略) 管理局直接拨至中标单位的账户。
4、本项目评分办法为有效最低价。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管理局
联系方式:陈所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灵璧县钟秀锦城
联系方式:张冰姿:*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所长张冰姿
电 话:**
0天1小时48分
0天2小时6分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LB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璧县城管局二山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13服务需求中: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 20000 吨,飞灰填埋约19800 万吨/年(含泗县飞灰量)。
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 20000 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 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 20000 吨,按 20000 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 19800 万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 19800 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 19800 吨,按 19800 吨计算)。
现更正为:
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 20000 吨,飞灰填埋约19800 吨/年(含泗县飞灰量)。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 20000 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 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 20000 吨,按 20000 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 19800 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 19800 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 19800 吨,按 19800 吨计算)。
2、原采购公告中: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 20000 吨,飞灰填埋约19800 万吨/年(含泗县飞灰量)。
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 20000 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 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 20000 吨,按 20000 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 19800 万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 19800 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 19800 吨,按 19800 吨计算)。
现更正为:
渗滤液全年量化处理量约 20000 吨,飞灰填埋约19800 吨/年(含泗县飞灰量)。注:报价时渗滤液处理总量按照 20000 吨计算,最终结算时,年全量化处理量低于 20000吨,按实际处理量计算,年全量化处理量超过 20000 吨,按 20000 吨计算,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自行合法处置;飞灰填埋按 19800 吨计算,全年飞灰填埋量低于 19800 吨,按实际飞灰填埋量计算,超过 19800 吨,按 19800 吨计算)。
3、原招标文件P21服务需求中:(6)每付款月 8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中标单位报送上上季度的垃圾填埋、飞灰处理量和渗滤液处理量并填报《拨款申请审批表》(市财政局统一表格),取得环保部门意见后,交 (略) 管理局;城管局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加注是否扣减中标单位上月运营管理服务费用的审核意见,并送县城管局审定后报财政局予以核拨。待县财政局核拨至县城管局后,中标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略) 管理局直接拨至中标单位的账户。
现更正为:
(6)每付款月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中标单位报送上月的垃圾填埋、飞灰处理量和渗滤液处理量并填报《拨款申请审批表》(市财政局统一表格),取得环保部门意见后,交 (略) 管理局;城管局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加注是否扣减中标单位上月运营管理服务费用的审核意见,并送县城管局审定后报财政局予以核拨。待县财政局核拨至县城管局后,中标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略) 管理局直接拨至中标单位的账户。
4、本项目评分办法为有效最低价。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管理局
联系方式:陈所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灵璧县钟秀锦城
联系方式:张冰姿:*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所长张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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