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智慧教室建设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福建农林大学智慧教室建设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智慧教室建设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 ||
采购单位 | 福建农林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2:45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一彬、陈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农林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丘老师/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一彬、陈云/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FJG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教室建设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接采购人通知,对本项目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品目号12:摄影DV 技术要求中“最大像素:≥857万万;”属于编制输入错误,现予以澄清,并修改为“最大像素:≥857万;”,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最大像素”的单位响应为“万万”,视为“万”,视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品目号7:品目号7: 实验室门禁系统管理平台中的序号5:生物信息采集仪删除“核心产品”的字眼。核心产品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的第四点的要求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规定“(1) (略) 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略)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 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 (略) 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略) 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略)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鉴于上述澄清修改的内容不属于对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且澄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予延长。
4、其余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 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上述澄清、修改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 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农林大学
地址: (略) 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系方式:丘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徐一彬、陈云/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陈云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智慧教室建设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 ||
采购单位 | 福建农林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12:45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一彬、陈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农林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丘老师/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一彬、陈云/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FJG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教室建设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接采购人通知,对本项目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品目号12:摄影DV 技术要求中“最大像素:≥857万万;”属于编制输入错误,现予以澄清,并修改为“最大像素:≥857万;”,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最大像素”的单位响应为“万万”,视为“万”,视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品目号7:品目号7: 实验室门禁系统管理平台中的序号5:生物信息采集仪删除“核心产品”的字眼。核心产品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的第四点的要求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规定“(1) (略) 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略)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 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 (略) 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略) 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略)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鉴于上述澄清修改的内容不属于对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且澄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予延长。
4、其余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 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上述澄清、修改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 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农林大学
地址: (略) 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系方式:丘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徐一彬、陈云/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陈云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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