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车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第2包二次-废标(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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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车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第2包二次-废标(终止)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车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4:27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71-*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1-*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844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车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日期发布媒介标段
**《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现场勘察车
5、开标日期:
标段日期
现场勘察车** 09:00:00
二、废标(终止)原因
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因“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维护”,固本公告不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 (略) 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
联系人:李先生、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联系人:李先生、谢女士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谢女士
联系方式:037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车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14:27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71-*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1-*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844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排涝车及其他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日期发布媒介标段
**《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现场勘察车
5、开标日期:
标段日期
现场勘察车** 09:00:00
二、废标(终止)原因
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因“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维护”,固本公告不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 (略) 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
联系人:李先生、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联系人:李先生、谢女士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谢女士
联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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