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大化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富康小苑2号楼工程恢复招标投标活动及招标失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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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大化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富康小苑2号楼工程恢复招标投标活动及招标失败公告

2021大化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富康小苑2号楼工程恢复招标投标活动及招标失败公告

—、2021大化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富康小苑2号楼工程因质疑,于**日发布了暂停公告,现恢复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失败原因:本项目于开标结束后收到投标人质疑函,经招标代理、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三方核实,发现的确存在质疑事项内容,质疑成立,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招标人由此开会研究讨论,确定本项目此次招标失败,已向监督部门备案并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新招标。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民路20号

联系人:蒙主任

电话:077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金城江区金旅大厦2-150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8-*

监督部门:大化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8-*

**日

2021大化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富康小苑2号楼工程恢复招标投标活动及招标失败公告

—、2021大化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富康小苑2号楼工程因质疑,于**日发布了暂停公告,现恢复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失败原因:本项目于开标结束后收到投标人质疑函,经招标代理、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三方核实,发现的确存在质疑事项内容,质疑成立,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招标人由此开会研究讨论,确定本项目此次招标失败,已向监督部门备案并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新招标。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民路20号

联系人:蒙主任

电话:077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金城江区金旅大厦2-150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8-*

监督部门:大化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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