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厂区内废旧物资、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工程招标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原厂区内废旧物资、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工程招标变更



(略) (略) 对 (略) 原厂区内废旧物资、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 (略) 公开转让,现因委托人要求,对转让资料中的施工安全承诺书、转让协议、须 (略) 更改, (略) 发布信息为准。

(略)

二O一五年六月五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施工方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在施工过程中,若违反安全作业规程,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凡 (略) 的施工单位( (略) 、 (略) 、油漆、保温、运输、搬运等及其 (略) * )都必须签订并遵守本《施工承诺书》, (略) 为应 (略) 。

1、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在承担各类作业任务时,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程。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和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事故,应 (略) 责任。

2、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略) 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略)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略) 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如:明火管理、禁烟、用电安全规程、保密、门卫等)。

4、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合法性。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 (略) 人身保险;对进入作业区 (略) 作业常规和甲方作业区的安全教育,配备好相应的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穿戴, (略) 工间检查。

5、施工期间,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并指定人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公开联系方式。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 (略) 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 (略) 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 (略) ,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项 (略) 进行作业内容的质量、安全要求的交待, (略) 有进入作业区的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应随时注意施工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与甲方反映、联系,尽可能地杜绝事故的发生。

7、 (略) 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鞋、手套、安全带等)。 (略) 工作人员登高作业必须使用保险钩和安全带; (略) 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

8、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对因使用 (略) 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复杂。

9、组织全体 (略) 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10、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 (略) 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 (略) 工,就表示已 (略) 、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合同约定数量及安全要求。

11、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 (略) 施工,禁止无关人员 (略) 。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他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他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2、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3、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4、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接受甲 (略) 门的安全督查,对发生 (略) 为,自 (略) 罚。

15、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和设备事故或 (略) 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 (略) 在地的政 (略) 门、 (略) 门、工会报告,按规 (略) 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 (略)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 (略) 门,并要求 (略) 。承诺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 (略) 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17、遵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惯例和其他安全规范。

“承诺人已经知悉以上安全施工规范及要求,承诺保证按以上规范及要求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承诺人: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略) 区废旧物资转让(含拆搬)

及房屋拆除合同(合同条款)

甲方: (略) 工业园区 (略)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略) 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略) 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 (略) 原厂区内废旧物资、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工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 (略) 原厂区内废旧物资、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工程转让(废旧物资 (略) 看样、实物现状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 (略) 本合同的能力;

2、 (略) 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 (略) 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4、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 (略) 需的相关手续及乙方相关的报备手续。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对 (略) 文件及合同的标的已了解清楚,愿意受让上述合同标的,并具 (略) 本合同的能力;

2、 (略) 需的各项授权、审批, (略) 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乙方受让转让标的没有违反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略) 有法律文件;

4、乙方承 (略) 提交的资料和符合受让条件的有关证明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含有关附件),并确保乙方受让的 (略) (略) 有资料均能 (略) 股东主体资料的要求;

5、乙 (略) (略) 指定帐户并委托其代为支付的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来源 (略) 基本账户,且真实、合法。如今后因此款项发生问题,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保证金交付

1、转让方式为: (下列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条)

(1)协议转让方式 (2)拍卖方式

2、合同价格:合同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人民币(小写) 元(不含竞价服务费等相关手续费)。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乙方采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前一 (略) 合同成交价款, (略) 指定帐户。

4、保证金交付:乙方在交纳合同成交价款的同时,乙方原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300万元)和安全施工保证金(300万元),由拍卖公司代为转付。

履约和安全施工保证金用于施工期间,包括拆除、拆除时间、安全、消防、环保等工程施工的保证(保证金不计息)。

5、合同价款清算及划转方式为: 拍卖公司凭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本合同、甲乙双方的移交手续,将乙方汇入的成交价款一次性转付。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和设备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施工安全保证金(300万元)全额退还(不计息);反之,则扣除相应的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若发生违反施工规程、进度等问题,扣除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若扣款金额超过履约或安全保证金金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经双方商定,在 (略) 合同价款、签订合同并签字盖章后起5日内,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2、转让标的自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废旧物资及房屋的数量、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3、标的以现状为准,甲方不承担标的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转让完成期间的损益由乙方承担及享有。

第六条 财务票据

本次转让标的,甲方只提供普通的收款收据,不提供相关发票。

第七条 厂区内设备及房屋的拆除

(一)拆除范围

拆除范围为由甲方指定的 (略) 原厂区内(位于迎霞北路118号)的废旧物资及地上建筑物。厂区的主要道路、围墙、大门、桥梁等不属于拆除范围,不得拆除。

甲方指定的办公生活区域以及该区域西侧的变电房不属于本次拆除范围(转让价格也不包括此区域)。

(二)拆除质量要求

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将房屋及地 (略) 拆除, (略) 提货搬离完毕, (略) 地,场地 (略) 内水泥路持平,场地内无明显的凹凸。拆除程度须经甲方验收认可。如乙方拆除质量要求不能得到甲方认可, (略) 整改,原定工期不得顺延。

(三)拆除期限

1、拆除期限为本合同签订次日起70个日历天,即乙方应在 年 月 (略) 有标的拆除、搬迁工作,随后30个 (略) 地清理、平整工作。

2、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拆除工程,每延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逾期超15个日历天的,未拆除设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略) 终止,并无权返还已付成交款项及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四)拆除的安全环保要求及相应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要求以报名时登记的机电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作为的项目经 (略) 管理,必 (略) 配备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资历的化工中级以上技术人员负责整体拆除, (略) 参与本次拆除的工作人员的 (略) 安全投保,须提供真实的 (略) ,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拆除前先将危化品、固体废弃物、污水和储罐及管道内的残留气体、 (略) 理完毕,符合拆除工程要求后方能施工,处置费用由乙方负责。

3、 (略) 涉 (略) 置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补偿,如有 (略) (略) 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在整体拆除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作业,防止残留和沉淀的危险化学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乙方必须制定各种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拆除过程中不得随意排放污水,拆除废弃物、建筑 (略) 清理完毕。在拆除过程中,必须办妥相关安全许可手续并规范操作,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按照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所有拆除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音等不得影响周围区域的正常生产、生活,并服从甲方的监管。

7、拆除、施工、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 (略) 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安全、环保事故责任。乙方如在拆除期间发生环保、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视损失情况在安全施工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略) 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承担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甲方对标的 (略) 置权, (略) 得直接支付发 (略) 需费用。

(五)拆除 (略) 理

由甲方指定拆除范围内的拆 (略) 有, (略) 理。

(六)拆除的其他事项要求

1、 (略) 后需使用水电的, (略) 向 (略) 申请分表,相关费 (略) 承担支付。

2、乙方应在拆除施工前按时投保,否则视为违约,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3、乙方拆除完毕,经甲方验收无异议后,甲方退还乙方相应履约和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七)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拆除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五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告并附证明材料,甲方经核查属实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八条 其他有关约定

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拆分转包、转让,如有转包、 (略) 为,视为根本违约。

2、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 (略) (略) 起诉。

第九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为成交额的20%,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违背声明、保证和承诺的,另一方有权按照不超过成交额20%的标准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 (略) 、 (略) 或 (略) 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完整、规范的设备拆搬及房屋拆除《施工方案》 (略) 门审查或备案,并与甲方订立相关协议, (略) 施工。如未按期报备《施工方案》、订立上述相关协议,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为成交额的20%,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

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签订变更和解除合同,并送 (略) 市 (略) 备案。

2、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2)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 (略) 合同或 (略) 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 。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和鉴证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略) 市 (略) 留存 * 份用于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略) 原厂区内废旧物资、

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工程

 




 

标的:废旧物资、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工程

时间: * 日上午9时

方式:现场竞价

主持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市招标办)


竞 价 须 知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 (略) 市国有资产竞价的各项规定制定本须知。

第二条 主持人将依法组织和开展竞价活动,参加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竞价须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略) 本《竞价须知》的行为负责。

主持人有权在本《竞价须知》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 (略) 理本《竞价须知》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第三条 转让方式

1、公告期满后如只有一家竞价人报名的,则采取不改变该标的已公布的条件和价格协议转让,该竞价人成为实际竞得人。

2、如有两家及以上竞价人报名的, (略) 现场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竞得人。拍 (略) 发布、刊登。

标的情况

第四条 标的

由委托人确定的 (略) 原厂区内废旧物资、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工程转让( (略) 看样、实物现状为准)。起始价:人民币1800万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

第五条 委托人、主持人在竞价时及其后对标的的瑕疵、缺陷不作担保。竞价人在报名登记前必须仔细审看竞价标的,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并成交,即表明本人接受竞价标的之一切现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或拒付成交款。

第六条 标的说明:

1、标 (略) 看样、实物现状为准。委托 (略) 提供的标的介绍等资料,仅供竞价人参考,委托人和主持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得人在施工期间须接受 (略) (略) 和委托人的全程监督。

3、施工期限:竞得人须在签订《 (略) 区废旧物资转让(含拆搬)及房屋拆除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施工安全承诺书》后70个日历天内将标的拆除、搬离完毕,随后在30个日历 (略) 、平整工作, 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转让合同》为准)。

若不能按时完成拆除,每延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逾期超15个日历天的,未拆除设备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并无权返还履约保证金。

前期活动

第七条 主持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确定可参拍的对象。竞价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价人资格条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竞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故意隐瞒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 (略) 承担。

主持人在竞价活动任何阶段,有权拒绝不符合本次竞价资格条件的竞价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或解除其竞价成交的法律关系,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价人对标的有异议的,应在报名登记前提出。竞买人一旦交纳保证金递交报名资料,视为竞价人对标的无异议,自愿接受标的之一切现状,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第八条 竞价人(即其后的竞得人)保证在竞得标的后,按本《竞价须知》 (略) (略) 义务,否则主持人有权对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现场竞价(拍卖)

第九条本次竞价活动经过报刊、网络公告、实地展示, (略) (略) (略) 竞价(拍卖) (略) 公开竞价。

1、竞价人应 (略) ,迟到者按自动放 (略) 理。入场时, (略) 凭报名凭证领取叫价牌。

2、如企业法定代表人 (略) ,须递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标明授权范围, (略) (略) 为、相关法律文书的签署、盖章等),同时被授权人须出示身份证明,递交身份证复印件。

3 、本次竞价活动如只有一个竞价人,则按底价协议成交,报名者即为竞得人;若超过一个竞价人,按 (略) 。

4、现场进入拍卖方式后,由拍卖师宣布标的物的起拍价及加价幅度,然后由竞价人举牌应价或口头叫价,竞价人的每次叫价不得低于规定的加价幅度,高于每档加价幅度倍数的不受限制,竞价人一经叫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价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才丧失约束力,拍卖师确认无人继续加价时,拍卖师三次报价后落槌以示成交,确定最终竞得人。拍卖 (略) 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5、 (略) 办理相应的成交手续,签署相应的拍卖文件。如未能及时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毁约,已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后期工作

第十条竞价结束后, (略) (略) 公示三个工作日。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相关当事人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向主持人或委托人提交书面质疑;对书面质疑回复不满意的, (略) (略) 提交书面投诉。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可发放《成交确认书》。

第十一条公示期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价人,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日)起,由主持人凭竞价人报名时登记的户名及账号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如未收到竞价保证金的,请及时与主持人联系。

第十二条竞得人须在 * 日下午4时前向主持人一次性付清全额 (略) 成交款1.5%的竞价服务费。

上述款项请汇入主持人账户(开户单位: (略) ; (略) : (略) (略) < (略) 西路 点击查看>> 号>,账号: 点击查看>> )。主持人只出具竞价服务费发票和成交款收据,成交款的相关票据由委托人负责出具。

竞得人凭主持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和款项收据,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施工安全承诺书》等相关文书。

竞得人不按约定期限、 (略) 款项的,将视为违约,主持人有权解除其成交法律关系,竞得人已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主持人和委托人还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违约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不冲抵成交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施工保证金(各300万元),待委托人和竞得人签订《转让合同》、《施工安全承诺书》等文件后由主持人转给委托人(不计息)。

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和设备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委托人将安全施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反之,则扣除相应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竞得人在施工的过程中,若发生违反施工规程、进度等问题,扣除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若扣款金额超过履约或安全保证金金额,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标的交付:竞得人与委托人完成《转让合同》、《施工安全承诺书》等相关文件的签订,视为成交标的交付完毕。

(略) 将场地内的标的物拆除、提取、清场、平整完毕。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 (略) 市的有关法律、法规, (略) (略) 备案、申报;自觉遵守《转让合同》、《施工安全承诺书》等相关约定, (略) (略) 有安全问题及产生的各类费用 (略) 承担。

第十五条 特别事项:

1、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竞价的,授权委托书由竞价主体单位出具并盖章签字,各类保证金、转让标的成交价款等均由竞价 (略) 基本账户中支付。

2、标的以现状为准,成交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转让完成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及享有。具体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的《转让合同》相关条款办理。

3、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本标的竞价须知及《转让合同》(合同条款)相关条款。

4、本次转让标的,委托人仅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相关发票。

5、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包 (略) 发生的相关税、费及竞价服务费。

6、标的施工期间及以后产生的各类费用 (略) 承担, (略) 地清理费用、场地平整费用等。

7、本次转让的为废旧物资及房 (略) 置,出让方不提供机器设备等相关的说明书、合格证、质保证等资料。

第十六条、竞买人若有下列扰 (略) 为之一的,一经确认,市招标办及主持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已经成交的,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人已经交纳的各项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1)提供伪造或虚假材料骗取竞价资格或成交的;

(2)相互串通或对其他竞价人采取诋毁、排挤、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阻碍他人竞价的;

(3)向相关 (略) 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有其他违反法律、 (略) 为的。

附 则

第十七条 对竞价人或竞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 (略) 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 (略) (略) 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 (略) 承担,与委托人、主持人无责。

第十八条 本须知解释权归本次竞价活动的委托人、 (略) 有。

(略) 工业园区 (略) (略) (略)

(略)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略) (略) 对 (略) 原厂区内废旧物资、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 (略) 公开转让,现因委托人要求,对转让资料中的施工安全承诺书、转让协议、须 (略) 更改, (略) 发布信息为准。

(略)

二O一五年六月五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施工方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在施工过程中,若违反安全作业规程,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凡 (略) 的施工单位( (略) 、 (略) 、油漆、保温、运输、搬运等及其 (略) * )都必须签订并遵守本《施工承诺书》, (略) 为应 (略) 。

1、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在承担各类作业任务时,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程。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和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事故,应 (略) 责任。

2、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略) 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略)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略) 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如:明火管理、禁烟、用电安全规程、保密、门卫等)。

4、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合法性。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 (略) 人身保险;对进入作业区 (略) 作业常规和甲方作业区的安全教育,配备好相应的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穿戴, (略) 工间检查。

5、施工期间,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并指定人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公开联系方式。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 (略) 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 (略) 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 (略) ,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项 (略) 进行作业内容的质量、安全要求的交待, (略) 有进入作业区的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应随时注意施工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与甲方反映、联系,尽可能地杜绝事故的发生。

7、 (略) 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鞋、手套、安全带等)。 (略) 工作人员登高作业必须使用保险钩和安全带; (略) 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

8、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对因使用 (略) 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复杂。

9、组织全体 (略) 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10、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 (略) 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 (略) 工,就表示已 (略) 、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合同约定数量及安全要求。

11、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 (略) 施工,禁止无关人员 (略) 。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他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他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2、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3、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4、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接受甲 (略) 门的安全督查,对发生 (略) 为,自 (略) 罚。

15、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和设备事故或 (略) 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 (略) 在地的政 (略) 门、 (略) 门、工会报告,按规 (略) 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 (略)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 (略) 门,并要求 (略) 。承诺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 (略) 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17、遵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惯例和其他安全规范。

“承诺人已经知悉以上安全施工规范及要求,承诺保证按以上规范及要求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承诺人: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略) 区废旧物资转让(含拆搬)

及房屋拆除合同(合同条款)

甲方: (略) 工业园区 (略)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略) 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略) 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 (略) 原厂区内废旧物资、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工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 (略) 原厂区内废旧物资、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工程转让(废旧物资 (略) 看样、实物现状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 (略) 本合同的能力;

2、 (略) 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 (略) 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4、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 (略) 需的相关手续及乙方相关的报备手续。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对 (略) 文件及合同的标的已了解清楚,愿意受让上述合同标的,并具 (略) 本合同的能力;

2、 (略) 需的各项授权、审批, (略) 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乙方受让转让标的没有违反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略) 有法律文件;

4、乙方承 (略) 提交的资料和符合受让条件的有关证明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含有关附件),并确保乙方受让的 (略) (略) 有资料均能 (略) 股东主体资料的要求;

5、乙 (略) (略) 指定帐户并委托其代为支付的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来源 (略) 基本账户,且真实、合法。如今后因此款项发生问题,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保证金交付

1、转让方式为: (下列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条)

(1)协议转让方式 (2)拍卖方式

2、合同价格:合同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人民币(小写) 元(不含竞价服务费等相关手续费)。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乙方采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前一 (略) 合同成交价款, (略) 指定帐户。

4、保证金交付:乙方在交纳合同成交价款的同时,乙方原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300万元)和安全施工保证金(300万元),由拍卖公司代为转付。

履约和安全施工保证金用于施工期间,包括拆除、拆除时间、安全、消防、环保等工程施工的保证(保证金不计息)。

5、合同价款清算及划转方式为: 拍卖公司凭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本合同、甲乙双方的移交手续,将乙方汇入的成交价款一次性转付。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和设备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施工安全保证金(300万元)全额退还(不计息);反之,则扣除相应的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若发生违反施工规程、进度等问题,扣除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若扣款金额超过履约或安全保证金金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经双方商定,在 (略) 合同价款、签订合同并签字盖章后起5日内,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2、转让标的自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废旧物资及房屋的数量、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3、标的以现状为准,甲方不承担标的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转让完成期间的损益由乙方承担及享有。

第六条 财务票据

本次转让标的,甲方只提供普通的收款收据,不提供相关发票。

第七条 厂区内设备及房屋的拆除

(一)拆除范围

拆除范围为由甲方指定的 (略) 原厂区内(位于迎霞北路118号)的废旧物资及地上建筑物。厂区的主要道路、围墙、大门、桥梁等不属于拆除范围,不得拆除。

甲方指定的办公生活区域以及该区域西侧的变电房不属于本次拆除范围(转让价格也不包括此区域)。

(二)拆除质量要求

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将房屋及地 (略) 拆除, (略) 提货搬离完毕, (略) 地,场地 (略) 内水泥路持平,场地内无明显的凹凸。拆除程度须经甲方验收认可。如乙方拆除质量要求不能得到甲方认可, (略) 整改,原定工期不得顺延。

(三)拆除期限

1、拆除期限为本合同签订次日起70个日历天,即乙方应在 年 月 (略) 有标的拆除、搬迁工作,随后30个 (略) 地清理、平整工作。

2、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拆除工程,每延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逾期超15个日历天的,未拆除设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略) 终止,并无权返还已付成交款项及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四)拆除的安全环保要求及相应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要求以报名时登记的机电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作为的项目经 (略) 管理,必 (略) 配备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资历的化工中级以上技术人员负责整体拆除, (略) 参与本次拆除的工作人员的 (略) 安全投保,须提供真实的 (略) ,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拆除前先将危化品、固体废弃物、污水和储罐及管道内的残留气体、 (略) 理完毕,符合拆除工程要求后方能施工,处置费用由乙方负责。

3、 (略) 涉 (略) 置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补偿,如有 (略) (略) 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在整体拆除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作业,防止残留和沉淀的危险化学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乙方必须制定各种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拆除过程中不得随意排放污水,拆除废弃物、建筑 (略) 清理完毕。在拆除过程中,必须办妥相关安全许可手续并规范操作,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按照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所有拆除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音等不得影响周围区域的正常生产、生活,并服从甲方的监管。

7、拆除、施工、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 (略) 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安全、环保事故责任。乙方如在拆除期间发生环保、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视损失情况在安全施工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略) 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承担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甲方对标的 (略) 置权, (略) 得直接支付发 (略) 需费用。

(五)拆除 (略) 理

由甲方指定拆除范围内的拆 (略) 有, (略) 理。

(六)拆除的其他事项要求

1、 (略) 后需使用水电的, (略) 向 (略) 申请分表,相关费 (略) 承担支付。

2、乙方应在拆除施工前按时投保,否则视为违约,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3、乙方拆除完毕,经甲方验收无异议后,甲方退还乙方相应履约和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七)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拆除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五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告并附证明材料,甲方经核查属实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八条 其他有关约定

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拆分转包、转让,如有转包、 (略) 为,视为根本违约。

2、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 (略) (略) 起诉。

第九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为成交额的20%,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违背声明、保证和承诺的,另一方有权按照不超过成交额20%的标准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 (略) 、 (略) 或 (略) 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完整、规范的设备拆搬及房屋拆除《施工方案》 (略) 门审查或备案,并与甲方订立相关协议, (略) 施工。如未按期报备《施工方案》、订立上述相关协议,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为成交额的20%,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

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签订变更和解除合同,并送 (略) 市 (略) 备案。

2、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2)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 (略) 合同或 (略) 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 。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和鉴证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略) 市 (略) 留存 * 份用于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略) 原厂区内废旧物资、

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工程

 




 

标的:废旧物资、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工程

时间: * 日上午9时

方式:现场竞价

主持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市招标办)


竞 价 须 知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 (略) 市国有资产竞价的各项规定制定本须知。

第二条 主持人将依法组织和开展竞价活动,参加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竞价须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略) 本《竞价须知》的行为负责。

主持人有权在本《竞价须知》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 (略) 理本《竞价须知》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第三条 转让方式

1、公告期满后如只有一家竞价人报名的,则采取不改变该标的已公布的条件和价格协议转让,该竞价人成为实际竞得人。

2、如有两家及以上竞价人报名的, (略) 现场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竞得人。拍 (略) 发布、刊登。

标的情况

第四条 标的

由委托人确定的 (略) 原厂区内废旧物资、房屋拆除残值及拆除工程转让( (略) 看样、实物现状为准)。起始价:人民币1800万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

第五条 委托人、主持人在竞价时及其后对标的的瑕疵、缺陷不作担保。竞价人在报名登记前必须仔细审看竞价标的,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并成交,即表明本人接受竞价标的之一切现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或拒付成交款。

第六条 标的说明:

1、标 (略) 看样、实物现状为准。委托 (略) 提供的标的介绍等资料,仅供竞价人参考,委托人和主持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得人在施工期间须接受 (略) (略) 和委托人的全程监督。

3、施工期限:竞得人须在签订《 (略) 区废旧物资转让(含拆搬)及房屋拆除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施工安全承诺书》后70个日历天内将标的拆除、搬离完毕,随后在30个日历 (略) 、平整工作, 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转让合同》为准)。

若不能按时完成拆除,每延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逾期超15个日历天的,未拆除设备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并无权返还履约保证金。

前期活动

第七条 主持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确定可参拍的对象。竞价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价人资格条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竞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故意隐瞒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 (略) 承担。

主持人在竞价活动任何阶段,有权拒绝不符合本次竞价资格条件的竞价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或解除其竞价成交的法律关系,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价人对标的有异议的,应在报名登记前提出。竞买人一旦交纳保证金递交报名资料,视为竞价人对标的无异议,自愿接受标的之一切现状,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第八条 竞价人(即其后的竞得人)保证在竞得标的后,按本《竞价须知》 (略) (略) 义务,否则主持人有权对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现场竞价(拍卖)

第九条本次竞价活动经过报刊、网络公告、实地展示, (略) (略) (略) 竞价(拍卖) (略) 公开竞价。

1、竞价人应 (略) ,迟到者按自动放 (略) 理。入场时, (略) 凭报名凭证领取叫价牌。

2、如企业法定代表人 (略) ,须递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标明授权范围, (略) (略) 为、相关法律文书的签署、盖章等),同时被授权人须出示身份证明,递交身份证复印件。

3 、本次竞价活动如只有一个竞价人,则按底价协议成交,报名者即为竞得人;若超过一个竞价人,按 (略) 。

4、现场进入拍卖方式后,由拍卖师宣布标的物的起拍价及加价幅度,然后由竞价人举牌应价或口头叫价,竞价人的每次叫价不得低于规定的加价幅度,高于每档加价幅度倍数的不受限制,竞价人一经叫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价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才丧失约束力,拍卖师确认无人继续加价时,拍卖师三次报价后落槌以示成交,确定最终竞得人。拍卖 (略) 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5、 (略) 办理相应的成交手续,签署相应的拍卖文件。如未能及时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毁约,已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后期工作

第十条竞价结束后, (略) (略) 公示三个工作日。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相关当事人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向主持人或委托人提交书面质疑;对书面质疑回复不满意的, (略) (略) 提交书面投诉。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可发放《成交确认书》。

第十一条公示期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价人,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日)起,由主持人凭竞价人报名时登记的户名及账号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如未收到竞价保证金的,请及时与主持人联系。

第十二条竞得人须在 * 日下午4时前向主持人一次性付清全额 (略) 成交款1.5%的竞价服务费。

上述款项请汇入主持人账户(开户单位: (略) ; (略) : (略) (略) < (略) 西路 点击查看>> 号>,账号: 点击查看>> )。主持人只出具竞价服务费发票和成交款收据,成交款的相关票据由委托人负责出具。

竞得人凭主持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和款项收据,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施工安全承诺书》等相关文书。

竞得人不按约定期限、 (略) 款项的,将视为违约,主持人有权解除其成交法律关系,竞得人已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主持人和委托人还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违约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不冲抵成交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安全施工保证金(各300万元),待委托人和竞得人签订《转让合同》、《施工安全承诺书》等文件后由主持人转给委托人(不计息)。

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和设备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委托人将安全施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反之,则扣除相应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竞得人在施工的过程中,若发生违反施工规程、进度等问题,扣除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若扣款金额超过履约或安全保证金金额,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标的交付:竞得人与委托人完成《转让合同》、《施工安全承诺书》等相关文件的签订,视为成交标的交付完毕。

(略) 将场地内的标的物拆除、提取、清场、平整完毕。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 (略) 市的有关法律、法规, (略) (略) 备案、申报;自觉遵守《转让合同》、《施工安全承诺书》等相关约定, (略) (略) 有安全问题及产生的各类费用 (略) 承担。

第十五条 特别事项:

1、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竞价的,授权委托书由竞价主体单位出具并盖章签字,各类保证金、转让标的成交价款等均由竞价 (略) 基本账户中支付。

2、标的以现状为准,成交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转让完成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及享有。具体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的《转让合同》相关条款办理。

3、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本标的竞价须知及《转让合同》(合同条款)相关条款。

4、本次转让标的,委托人仅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相关发票。

5、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包 (略) 发生的相关税、费及竞价服务费。

6、标的施工期间及以后产生的各类费用 (略) 承担, (略) 地清理费用、场地平整费用等。

7、本次转让的为废旧物资及房 (略) 置,出让方不提供机器设备等相关的说明书、合格证、质保证等资料。

第十六条、竞买人若有下列扰 (略) 为之一的,一经确认,市招标办及主持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已经成交的,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人已经交纳的各项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1)提供伪造或虚假材料骗取竞价资格或成交的;

(2)相互串通或对其他竞价人采取诋毁、排挤、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阻碍他人竞价的;

(3)向相关 (略) 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有其他违反法律、 (略) 为的。

附 则

第十七条 对竞价人或竞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 (略) 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 (略) (略) 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 (略) 承担,与委托人、主持人无责。

第十八条 本须知解释权归本次竞价活动的委托人、 (略) 有。

(略) 工业园区 (略) (略) (略)

(略)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