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3720221205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50023720221205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09:2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809,10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GZCB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巫山县南陵夜游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总承包答疑和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巫山县南陵夜游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总承包作如下答疑和补遗: 一、答疑部分 质疑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项目名称为:巫山县南陵夜游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封面项目名称为:巫山县南陵夜游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总承包,请明确具体项目名称。 答:投标文件以“巫山县南陵夜游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总承包”为准。 质疑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暗标,但设备材料技术性能和技术性能偏差表落款要求盖章,请问是正常盖章即可吗?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设备材料功能和技术性能,此项内容是否指《设备材料功能和技术性能偏差表》?《设备材料功能和技术性能偏差表》如无偏差,表格是否填“无”即可? 答:《设备材料功能和技术性能偏差表》需按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填写。 质疑4:投标函附录填写合同约定内容: ①工期,合同条款号8.2约定内容为: 竣工日期的约定:计划竣工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为空,请问该如何填写,是否附录约定内容可以填:总工期180日历天,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②分包,合同条款号4.5约定(招标文件P146)内容:4.5.1一般约定、4.5.2分包的确定、4.5.5分包合同付款支付,请问是将合同条款号4.5(包含4.5.1、4.5.2、4.5.5)整项内容全部填写吗?还是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填写“不允许”即可? 答: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约定内容填写:“总工期180日历天”;分包约定内容填写:“不允许”。 质疑5:专用合同条款:14.1.1.(1)条,没有约定*方对*方上报施工图预算的审核时间。建议:*方需在收到*方递交的施工图预算后14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审核。 答:该时间留待合同签订前确认。 质疑6: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1.(5)条:承包人应为本工程开立专用账户,接受发包人的监管。疑问:此处的专用专户是否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答:此处的专用账户包括但不仅限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质疑7:项目经理要提供保险证明,但按有关规定,项目经理注册证65岁以前都有效,但男60岁以后,女50岁以后就没有保险了。能以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代替保险证明吗? 答:可以。 质疑8与本项目无关,在此不予表述。 二、补遗部分: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条(2)技术部分中增加:“《设备材料技术性能》部分采用明标评审,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巫山县江之南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钓鱼城 (略) **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 09:2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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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809,10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GZCB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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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巫山县南陵夜游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总承包答疑和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巫山县南陵夜游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总承包作如下答疑和补遗: 一、答疑部分 质疑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项目名称为:巫山县南陵夜游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封面项目名称为:巫山县南陵夜游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总承包,请明确具体项目名称。 答:投标文件以“巫山县南陵夜游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总承包”为准。 质疑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暗标,但设备材料技术性能和技术性能偏差表落款要求盖章,请问是正常盖章即可吗?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设备材料功能和技术性能,此项内容是否指《设备材料功能和技术性能偏差表》?《设备材料功能和技术性能偏差表》如无偏差,表格是否填“无”即可? 答:《设备材料功能和技术性能偏差表》需按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填写。 质疑4:投标函附录填写合同约定内容: ①工期,合同条款号8.2约定内容为: 竣工日期的约定:计划竣工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为空,请问该如何填写,是否附录约定内容可以填:总工期180日历天,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②分包,合同条款号4.5约定(招标文件P146)内容:4.5.1一般约定、4.5.2分包的确定、4.5.5分包合同付款支付,请问是将合同条款号4.5(包含4.5.1、4.5.2、4.5.5)整项内容全部填写吗?还是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填写“不允许”即可? 答:投标函附录中工期约定内容填写:“总工期180日历天”;分包约定内容填写:“不允许”。 质疑5:专用合同条款:14.1.1.(1)条,没有约定*方对*方上报施工图预算的审核时间。建议:*方需在收到*方递交的施工图预算后14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审核。 答:该时间留待合同签订前确认。 质疑6: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1.(5)条:承包人应为本工程开立专用账户,接受发包人的监管。疑问:此处的专用专户是否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答:此处的专用账户包括但不仅限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质疑7:项目经理要提供保险证明,但按有关规定,项目经理注册证65岁以前都有效,但男60岁以后,女50岁以后就没有保险了。能以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代替保险证明吗? 答:可以。 质疑8与本项目无关,在此不予表述。 二、补遗部分: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条(2)技术部分中增加:“《设备材料技术性能》部分采用明标评审,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明标不设封面,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巫山县江之南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钓鱼城 (略)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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