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因分析仪(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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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因分析仪(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因分析仪(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回繁宇
(中国医科大学 (略) 基因分析仪(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651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 (略) 基因分析仪(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变更第二章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变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日 21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包括自行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且上述口罩应为全新的或者使用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或者不得未经使用蒸、煮、喷酒等及其他方式处理后循环使用的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服从进开评审场地时的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实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包括履行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其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等)。若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2.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或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应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以下邮寄地址:辽宁 (略) (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日8:00-17:00至**日8:00-17:00及**日8:00-9:00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 (略) 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4.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明明
电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因分析仪(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回繁宇
(中国医科大学 (略) 基因分析仪(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651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 (略) 基因分析仪(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变更第二章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变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日 21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包括自行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且上述口罩应为全新的或者使用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或者不得未经使用蒸、煮、喷酒等及其他方式处理后循环使用的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服从进开评审场地时的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实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包括履行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其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等)。若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2.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或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应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以下邮寄地址:辽宁 (略) (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日8:00-17:00至**日8:00-17:00及**日8:00-9:00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 (略) 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4.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明明
电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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