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2025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2025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5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一、将招标文件第2章2.6.2.1合同分包中“分包比例:0.02%”修改为“分包比例:2.02%”。
二、将招标文件第3章3.2.2服务要求“二、服务标准、内容及要求”做如下修改:
(一)将“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变压电系统维修保养(预算占比0.0005%)的实施单位应具有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承试类许可证,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修改为:
“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变压电系统维修保养(预算占比0.04%)的实施单位应具有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承试类许可证,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
(二)将“负责本项目电梯维修保养的实施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至少包含维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乘客电梯,安装(含修理)],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实施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0.0022%,含抚琴办公区2台、知识产权法庭办公区2台)。”修改为:
“负责本项目电梯维修保养的实施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至少包含维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乘客电梯,安装(含修理)],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实施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0.22%,含抚琴办公区2台、知识产权法庭办公区2台)。”
(三)将“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消防系统维保的实施单位应具有消防技术服务相应资质,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为0.015%)。”修改为:
“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消防系统维保的实施单位应具有消防技术服务相应资质,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为1.54%)。”
(四)将“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建筑避雷系统检测的实施单位应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为0.0003%)。”修改为:
“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建筑避雷系统检测的实施单位应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为0.02%)。”
(五)将“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锅炉维保的实施单位应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至少包含维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锅炉,安装(含修理)],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0.002%)。”修改为:
“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锅炉维保的实施单位应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至少包含维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锅炉,安装(含修理)],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0.2%)。”
三、将采购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修改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将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修改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特此说明。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10905[2022]03073,预算品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名称: (略) (略)
地址:抚琴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宋尉
电话:028-*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5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9:30:00,更正为:** 09:30:00。
一、将招标文件第2章2.6.2.1合同分包中“分包比例:0.02%”修改为“分包比例:2.02%”。
二、将招标文件第3章3.2.2服务要求“二、服务标准、内容及要求”做如下修改:
(一)将“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变压电系统维修保养(预算占比0.0005%)的实施单位应具有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承试类许可证,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修改为:
“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变压电系统维修保养(预算占比0.04%)的实施单位应具有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承试类许可证,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
(二)将“负责本项目电梯维修保养的实施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至少包含维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乘客电梯,安装(含修理)],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实施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0.0022%,含抚琴办公区2台、知识产权法庭办公区2台)。”修改为:
“负责本项目电梯维修保养的实施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至少包含维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乘客电梯,安装(含修理)],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实施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0.22%,含抚琴办公区2台、知识产权法庭办公区2台)。”
(三)将“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消防系统维保的实施单位应具有消防技术服务相应资质,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为0.015%)。”修改为:
“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消防系统维保的实施单位应具有消防技术服务相应资质,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为1.54%)。”
(四)将“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建筑避雷系统检测的实施单位应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为0.0003%)。”修改为:
“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建筑避雷系统检测的实施单位应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为0.02%)。”
(五)将“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锅炉维保的实施单位应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至少包含维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锅炉,安装(含修理)],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0.002%)。”修改为:
“负责本项目抚琴办公区锅炉维保的实施单位应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至少包含维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锅炉,安装(含修理)],中标人如不具备此资质的,则应委托具有此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维保。中标人应与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考核。(预算占比0.2%)。”
三、将采购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修改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将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修改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特此说明。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10905[2022]03073,预算品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名称: (略) (略)
地址:抚琴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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