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区战新产业孵化器项目设计澄清公告(第1次)
三山区战新产业孵化器项目设计澄清公告(第1次)
三山区战新产业孵化器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三山区战新产业孵化器项目投标人疑问及澄清回复如下:
1、规划图例显示为商业商务用地,因用地类型涉及法规、规范的适用,需再次确认。
回复:该地块已调整为工业或创新性产业用地。
2、请问此地块是否已供地?因招标文件内没有提供规划条件,仅有总面积,停车位450个。是否可以明确其他规划要求,如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化率、停车配比等具体规划指标。
回复:请结合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实施方案中提到的相关要求,自行计算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化率等,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停车位按5000㎡考虑即可。
3、请问此项目有无定位报告或产业规划?因为产业规划对项目详细功能设计及项目后期运营很重要?
回复:三山经开区目前暂未修订产业规划,三山战新产业孵化器项目定位为服务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项目。
4、此次报价是否需要列费用明细,如方案、施工图、专项设计是否都分开报价?
回复:统一报价。
5、*方对该项目有没有分期建设的要求?
回复:不分期。
6、基地西南侧为“博凌广场”,现状为建设停滞状态,对本项目影响较大。“博凌广场”后期会如何规划发展?
回复:暂无规划发展。
7、该项目对入驻企业的类型和规模有没有具体要求?
回复:入驻企业类型需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入驻企业规模暂无具体要求,但需成长性、发展性好的战略新兴企业。
8、针对入驻的企业,产业孵化中心对柱网跨度、建筑层高等有何要求?
回复:不低于国家规范,建议按大柱网、大跨度、大空间考虑。
9、综合楼具体的使用对象是何人群?具体功能是什么?
回复:综合楼具体的使用对象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高技术人才;具体功能为用研发和生产,偏向技术功能。
10、孵化园以研发办公空间为主,还是生产车间为主?
回复:研发办公空间与生产车间按各一半考虑。
11、原图则与现地块不相符,现地块有没有相应的地块图则?
回复:三山经开区自规局正在编制。
12、招标文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符合国家的地方最低配建标准。是否执行?
招标文件中第36页建设内容及规模中提到的地下建筑面积5000㎡,停车位450个,不满足地方规定的最低开发要求。根据《 (略) 技术管理规定》附表中提及,办公地块停车配建比例为每100㎡一辆车,其中办公最小机动车指标为0.8,非机动车最小指标为2.5,机动车按每个停车位43㎡(含车道和设备间面积),非机动停车按每个停车位1.5㎡。(依据详见下图)
计算公式如下:
机动车车位数= 地上总建筑面积/100 x 0.8 = 1160辆
非机动车车位数= 地上总建筑面积/100 x 2.5 = 1450 x 2.5=3625辆
回复:该项目地下建筑面积按实施方案中5000㎡考虑,不做调整。
13、本项目是否需要配建人防地下室?
标书中未提及相关要求,根据一、二类国家级 (略) 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7%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其面积等于地上建筑面积x 0.07,因而地下人防建设面积最少为 10150㎡。(依据详见下图)
14、
回复: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的工程设计模板,评分办法固定,报价评审不做修改,三家单位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偏差率计算参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2.2.3”,请各邀请单位投标时结合评标办法考虑报价得分问题。
15、本项目需执行文件“关于印发《 (略) (略) 建设全过程管控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芜海绵[2022]2号”和文件“关于进一步 (略) 设计专篇指导工作的通知(芜海绵办函[2022]4号)”。
1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均调整为**日上午10:00。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略) (略)
浙江 (略)
**日
三山区战新产业孵化器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三山区战新产业孵化器项目投标人疑问及澄清回复如下:
1、规划图例显示为商业商务用地,因用地类型涉及法规、规范的适用,需再次确认。
回复:该地块已调整为工业或创新性产业用地。
2、请问此地块是否已供地?因招标文件内没有提供规划条件,仅有总面积,停车位450个。是否可以明确其他规划要求,如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化率、停车配比等具体规划指标。
回复:请结合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实施方案中提到的相关要求,自行计算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化率等,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停车位按5000㎡考虑即可。
3、请问此项目有无定位报告或产业规划?因为产业规划对项目详细功能设计及项目后期运营很重要?
回复:三山经开区目前暂未修订产业规划,三山战新产业孵化器项目定位为服务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项目。
4、此次报价是否需要列费用明细,如方案、施工图、专项设计是否都分开报价?
回复:统一报价。
5、*方对该项目有没有分期建设的要求?
回复:不分期。
6、基地西南侧为“博凌广场”,现状为建设停滞状态,对本项目影响较大。“博凌广场”后期会如何规划发展?
回复:暂无规划发展。
7、该项目对入驻企业的类型和规模有没有具体要求?
回复:入驻企业类型需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入驻企业规模暂无具体要求,但需成长性、发展性好的战略新兴企业。
8、针对入驻的企业,产业孵化中心对柱网跨度、建筑层高等有何要求?
回复:不低于国家规范,建议按大柱网、大跨度、大空间考虑。
9、综合楼具体的使用对象是何人群?具体功能是什么?
回复:综合楼具体的使用对象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高技术人才;具体功能为用研发和生产,偏向技术功能。
10、孵化园以研发办公空间为主,还是生产车间为主?
回复:研发办公空间与生产车间按各一半考虑。
11、原图则与现地块不相符,现地块有没有相应的地块图则?
回复:三山经开区自规局正在编制。
12、招标文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符合国家的地方最低配建标准。是否执行?
招标文件中第36页建设内容及规模中提到的地下建筑面积5000㎡,停车位450个,不满足地方规定的最低开发要求。根据《 (略) 技术管理规定》附表中提及,办公地块停车配建比例为每100㎡一辆车,其中办公最小机动车指标为0.8,非机动车最小指标为2.5,机动车按每个停车位43㎡(含车道和设备间面积),非机动停车按每个停车位1.5㎡。(依据详见下图)
计算公式如下:
机动车车位数= 地上总建筑面积/100 x 0.8 = 1160辆
非机动车车位数= 地上总建筑面积/100 x 2.5 = 1450 x 2.5=3625辆
回复:该项目地下建筑面积按实施方案中5000㎡考虑,不做调整。
13、本项目是否需要配建人防地下室?
标书中未提及相关要求,根据一、二类国家级 (略) 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7%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其面积等于地上建筑面积x 0.07,因而地下人防建设面积最少为 10150㎡。(依据详见下图)
14、
回复: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的工程设计模板,评分办法固定,报价评审不做修改,三家单位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偏差率计算参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2.2.3”,请各邀请单位投标时结合评标办法考虑报价得分问题。
15、本项目需执行文件“关于印发《 (略) (略) 建设全过程管控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芜海绵[2022]2号”和文件“关于进一步 (略) 设计专篇指导工作的通知(芜海绵办函[2022]4号)”。
1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均调整为**日上午10:00。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略) (略)
浙江 (略)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