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BTZCQSS-C-H-220102
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BTZCQSS-C-H-220102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杨旭辉、任树理、马旭华(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略) 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青山区青山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鹏乐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科技大街紫晶苑小区A-11号商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越
电话:*
内蒙古鹏乐 (略)
**日
(略) 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时5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BTZCQSS-C-H-*
项目名称: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无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日 13时5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时间:**日 13时5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 (略) (略) 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楼第七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 (略) 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青山区青山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鹏乐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科技大街紫晶苑小区A-11号商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越
电话:*
内蒙古鹏乐 (略)
**日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杨旭辉、任树理、马旭华(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略) 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青山区青山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鹏乐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科技大街紫晶苑小区A-11号商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越
电话:*
内蒙古鹏乐 (略)
**日
(略) 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时5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BTZCQSS-C-H-*
项目名称: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移动警务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无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日 13时5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时间:**日 13时5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 (略) (略) 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楼第七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 (略) 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青山区青山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鹏乐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科技大街紫晶苑小区A-11号商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越
电话:*
内蒙古鹏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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