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北河治理工程增项防汛道路及水保提升节点设计变更监理标招标公告
溧阳市北河治理工程增项防汛道路及水保提升节点设计变更监理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北河治理工程增项防汛道路及水保提升节点设计变更已由《 (略) 水利 (略) 北河治理工程增项防汛道路及水保提升节点设计变更的批复》(常水计[2022]4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原批准概算总额中调剂解决。项目 (略)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处,招 (略)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北河位于太湖流域湖西区南河水系,是溧阳境内一条东西向骨干引排河道,河道西起上兴、南渡两乡镇交界处,东至洮湖黄泥港口入湖,全长25.9千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42.06千米,堤防加固23.54千米,岸坡防护44.63千米,新建、拆建、加固沿线建筑物,水土保持提升工程等。批复总投资人民币49699万元。
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开展防汛道路和水保提升施工。本次北河治理工程河道、堤防、护岸等工程级别为3级;施工临时工程为5级建筑物;穿堤建筑物,主要建筑物级别同堤防标准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工程为5级。
设计变更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为:
(1)增补防汛道路,长度17.44千米(其中北河主河增补14.40km,支河上沛河增补3.04km),道路两侧设置安全防护及警示标识。
(2)增补水保提升节点,位于上沛河沛旧线桥附近,长度650米,其中沛旧线桥两侧各100米范围内重点提升,总面积16000平方米。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上述施工标工程范围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对应建设投资金额:人民币3170.30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人民币85.8226万元。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日开工,建设周期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36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格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
类似工程(下同)指:单项监理合同范围工程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且已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水利工程,工程质量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类似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要有明确反映上述工程内容、金额及质量评定结果的描述。所提供材料需确保业绩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假造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略) 水利建设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 (略) (略) 场。
(3)人员要求:拟任总监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4)项目组成员中应配备一名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5)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 (略) 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 (略) 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日公布))。
(6)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提供《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管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并盖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日至**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7)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设批复的监理费(含水保环保监理)*100%
7.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
商务: 4 分;单位业绩:4分;总监理工程师:4分
B: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部分:34分
C: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30 分
D:其他部分
资源配置:2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商务 | 4 | |
1 | 信用等级 | 4 | 企业信用等级的分 (略) 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202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
二 | 单位业绩 | 4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4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按招标公告资格条件中企业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执行)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
三 | 总监理工程师 | 4 | |
1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 | 4 |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类似工程项目总监(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按招标公告资格条件中企业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执行)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作为判定基准),得2分。提供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否则不得分。 |
四 | 监理大纲 | 34 | |
1 | 监理工程概况 | 3 | 监理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3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3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3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4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4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4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制度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质量、进度、安全及投资监理措施 | 6 | (1)根据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是否得力,关键部位是否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是否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励制度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1.5分,无描述不得分。 (2)根据进度控制内容是否齐全,能否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如何;能否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1.5分,无描述不得分。 (3)根据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安全控制的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1.5分,无描述不得分。 (4)根据投资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投资控制内容及措施是否科学全面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2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2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3 | 组织协调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得3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5 | 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得5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9 |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4 |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有效、可行得4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五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报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时,得26分;每降一个百分点加2分(即初设批复的监理费(含水保环保监理)*98%得30分),本项最高得30分。 按内插法计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六 | 资源配置 | 24 | |
1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总监除外) | 12 | 监理人员中水工、测量、水土保持、造价、环保、安全各专业均应配备不少于1名监理工程师,配备齐全得12分,每少一个专业扣2分,扣完为止。 提供配备人员对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造价、安全除外),另,造价、安全专业对配备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不作限制,但需提供与所配备专业相对应的其他证书,否则不得分。 |
2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数量、职称、年龄结构(总监除外) | 6 | (1)监理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有1人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加1分,最多得4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2)监理人员中无25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得2分(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作为判定基准),如有则本项得0分。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否则不得分。 |
3 | 检测试验计划及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6 | (1)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得4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2)办公、检测设备列出清单,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2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处
地 址: (略) 南大街13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沙雷
电话:025-*
邮箱:*@*ocite.com
附件一: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
(2020年修订)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 (略) 场主体诚信管理,促进水 (略) 场健康发展,围绕“补短板、强监管、提质效”目标,根据中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及《 (略) 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 (略) 水利局组建项目法人、科室、水库管理单位、水利站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参建单位的诚信管理。
第三条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是指依法对通过公开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或者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在投标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诚信行为进行管理。
第四条 (略) 水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监督和管理, (略) 水利局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 (略) 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牵头具体工作,建设项目项目法人负责做好对中标企业合同履约全过程中诚信行为的日常管理。
二 人员考勤
第五条 招标办负责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的组建、维护和相关设备采购工作。项目法人应利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对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出勤考核。招标办统一办理被考勤人员信息输入,同时项目法人负责提供以下材料:
1、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经项目法人签字盖章确认的投标文件中被考勤人员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2、被考勤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考勤人员本人执其第二代身份证正面合影的彩色打印件(能清晰反映人员脸部特征和其身份证信息),注明“点击查看>> (略) 正式员工,本次担任点击查看>>**工程点击查看>>*职位,图片中人员和其执身份证信息一致并属实”并加盖公司章。
进行考勤的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3 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考勤的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2人: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
第六条 被考勤人员出勤天数不满足合同要求的,予以一定的违约金处理,违约金额不得设置上限。具体标准如下:
(一)施工单位
1、合同价≤1000万,为1000元/人.次;
2、合同价>1000万,为2000元/人.次;
(二)监理单位
1、合同价≤100万,为500元/人.次;
2、合同价>100万,为1000元/人.次;
每月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需完成上月出勤考核,如出勤天数不足,则对照违约处理标准明确考勤月出勤违约总金额,书面通知相应承建单位项目部15 (略) 水利局财审科缴纳违约金,同时抄送招标办和局财审科,未缴纳结清的不得支付工程款。
三 履约考核
第七条 履约考核以项目中标合同为考核单元,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分值为100分,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表1、2。
第八条 履约考核分为项目法人考核和招标办考核。
项目法人考核由项目法人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考核评分,项目法人须在每季度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季度履约考核,经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报送招标办备案。
招标办考核由招标办根据考核项目性质组建考核组负责对施工、监理单位考核评分,每季度首月内完成上季度履约考核。
第九条 项目法人应充分利用考核细则规范相关参建单位诚信行为,其考核评分作为项目建设日常管理检查和招标办考核参考,招标办考核为项目履约考核的最终评分和考核等次。
第十条 履约考核分为“优”、“良”、“中”、“差”四个考核等次,考核等次依据考核评分(设为A值)确定,标准如下:
(一)A≥90分的,评为“优”等次;
(二)80≤A<90分的,评为“良”等次;
(三)70≤A<80分的,评为“中”等次;
(四)A<70分的,评为“差”等次;
第十一条 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1年内有1次考核等次为“差”、2次为“中”的,自考核生效起1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1年内有2次考核等次为“差”、3次为“中”的,自考核生效起2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1年内有3次考核等次为“差”、4次为“中”的,自考核生效起3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
如施工、监 (略) 同时有多个项目,则考核等次进行累计。
四 处罚和公示
第十二条 招标期间中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略) 水利系统诚信黑名单,且该单位3年内不 (略) 水利系统的招投标。
第十三条由于施工方原因,发现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项目法人有权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代扣其工程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按代付金额的20%进行罚款(最低不少于2万元),且该单位3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如 (略) 政府及上级政府集访等情况,该单位今后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审核项目工程款拨付手续时应核查相关承建单位违约金缴纳情况,应缴未缴的不得予以支付。
第十五条 施工、监理单位的人员考勤、履约考核、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记录,由招标办登记汇总,并作为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告知投标单位本《办法》,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承诺书”(详见附表3),接受本《办法》管理,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第十七条 招标办负责汇总每月考勤结果和每季度履约考核等次,均应形成书面通 (略) 水利局网公示。
五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 (略) 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略)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表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序号 | 考核要点 | 分项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评 扣分 | 扣分理由 | |
1 | 项目管理(34) | 机构设立及人员履约 | 19 | (1)未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项目部的,扣2分;无项目部成立和项目部章启用文件的,扣1分; | ||
(2)未正式行文建立质量控制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的,扣2分; | ||||||
(3)招标文件或合同明确的考勤人员未达到考核期规定出勤天数的,按1分/人.天次扣分,总分15分,扣完为止。 | ||||||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 4 | (1)未制定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扣4分; | ||||
(2)制定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有明显错误或有缺项、不完整的(无质量、安全控制要点、控制措施,无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等),扣1-2分; | ||||||
(3)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的,扣1-2分。 | ||||||
质量终身 责任制 | 1 | 未建立落实质量终身制档案或不完善的,扣1分; | ||||
强制性条文执行控制 | 5 | (1)监理实施细则未设置执行检查强制性条文环节和要求的,扣2分; | ||||
(2)未及时审核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的,扣1分;已审核的强制性条文计划编制明显不到位的,扣1分; | ||||||
(3)考核期内,对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检查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不到位的,扣0.5-2分。 | ||||||
工程档案管理 | 5 | (1)监理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的,扣0.5-2分; | ||||
(2)工程监理资料(收发文台帐、监理例会记录、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等文件及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的,扣0.5-3分。 | ||||||
2 | 进度控制(6分) | 进度计 划控制 | 6 | (1)未审批或未督促施工、主要设备安装等单位编制总体计划、考核期内季度(或月度)计划的,扣2分;未及时审批的,扣1分; | ||
(2)考核期内,已审批的进度计划没有考虑实际情况,资源投入不足,不符合总体进度要求,存在较大质量和安全风险等问题的,酌情扣1-2分; | ||||||
(3)施工进度滞后,未责令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的,扣1-2分。 | ||||||
3 | 质量控制(45分) | 文件审批 | 10 | (1)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和体系未进行审查或审查无记录的,扣1分;对存在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的,扣1分; | ||
(2)考核期内,未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批准和复核的,扣1分; | ||||||
(3)对施工图纸审签不符合监理规范要求的,扣1分; | ||||||
(4)未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的,扣1分;经监理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存在明显错误、缺项、无针对性的,扣2分; | ||||||
(5)考核期内,未按规定执行设计变更管理程序的,扣1分; | ||||||
(6)考核期内,应由总监签字的文件由他人代签的,扣2分。 | ||||||
报验核验 和检测 | 10 | (1)未开展跟踪或平行检测的,扣3分;委托的检测机构资质不符合要求或与施工单位自检机构同体的,扣2分;未建立检测台帐的,扣1分;跟踪或平行检测项目和频次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扣0.5-2分; | ||||
(2)批准使用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扣1分; | ||||||
(3)考核期内,未对施工单位进场材料、中间产品核验、验收或检查的,每批次扣1分;开展不规范或不及时的,每批次扣0.5分; | ||||||
(4)考核期内,根据施工进度施工单位检测成果存在漏检、检测指标不全或应检未检,但监理单位未提出整改指令或意见的,发现一项扣1分; | ||||||
旁站监理 巡视检查 | 8 | (1)考核期内,未按规范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健工序的施工作业实施连续性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记录的,扣0.5-2分; | ||||
(2)考核期内,巡视检查等工作开展不规范或记录资料不齐全的,扣0.5-2分; | ||||||
(3)考核期内,发现的施工现场管理、实体质量等问题未见监理整改意见单的,每项扣1分。 | ||||||
评定与验收 | 12 | (1)考核期内,发现有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即允许下道工序施工的,或未制止下道工序施工的,扣2分; | ||||
(2)考核期内,未按规程规范要求组织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或设备安装主要单元工程)质量验收的,扣2分; | ||||||
(3)考核期内,未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复核或复核不认真,经签认的质量评定表存在明显错误或不规范的,扣0.5-3分;评定资料弄虚作假的,扣5分; | ||||||
(4)考核期内,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鉴定书存在明显错误或矛盾的,扣0.5-3分。 | ||||||
监督与检测 | 5 | 考核期内,对稽察、检查、巡查、质量安全监督提出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或回复不及时,每次扣1分;“飞检”发现工程实体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且未见监理签发的整改意见的,每处扣2分 | ||||
4 | 安全生产控制(15分) |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4 | (1)未履行审查审批制度的,扣4分;未及时审查审批或审批不规范的,扣1分; | ||
(2)未按规定审批需经专家论证的,扣2分; | ||||||
(3)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验收的,或未经验收即允许投入使用或未制止投入使用的,每项扣2分。 | ||||||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 | 10 | (1)考核期内,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的,扣3分;开展不力的,扣0.5-1分; | ||||
(2)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扣2分;施工单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监理单位未有进一不责令其整改的文件等书面材料的,扣2分; | ||||||
(3)现场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扣1-3分。 | ||||||
安全文明 措施费 | 1 | 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未审查或审查不规范,考核期内费用计量不规范或计量不真实的,扣0.5-1分。 | ||||
100 | 累计考评扣分 | |||||
考核最终评分 | 考核各分项分值扣完为止 |
考核人员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日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项目法人) :
(投标人全称)拟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标段)的招标活动,承诺自愿接受《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管理,并不提出任何疑义。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北河治理工程增项防汛道路及水保提升节点设计变更已由《 (略) 水利 (略) 北河治理工程增项防汛道路及水保提升节点设计变更的批复》(常水计[2022]4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原批准概算总额中调剂解决。项目 (略)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处,招 (略)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北河位于太湖流域湖西区南河水系,是溧阳境内一条东西向骨干引排河道,河道西起上兴、南渡两乡镇交界处,东至洮湖黄泥港口入湖,全长25.9千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42.06千米,堤防加固23.54千米,岸坡防护44.63千米,新建、拆建、加固沿线建筑物,水土保持提升工程等。批复总投资人民币49699万元。
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开展防汛道路和水保提升施工。本次北河治理工程河道、堤防、护岸等工程级别为3级;施工临时工程为5级建筑物;穿堤建筑物,主要建筑物级别同堤防标准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工程为5级。
设计变更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为:
(1)增补防汛道路,长度17.44千米(其中北河主河增补14.40km,支河上沛河增补3.04km),道路两侧设置安全防护及警示标识。
(2)增补水保提升节点,位于上沛河沛旧线桥附近,长度650米,其中沛旧线桥两侧各100米范围内重点提升,总面积16000平方米。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上述施工标工程范围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对应建设投资金额:人民币3170.30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人民币85.8226万元。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日开工,建设周期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36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格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
类似工程(下同)指:单项监理合同范围工程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且已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水利工程,工程质量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类似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要有明确反映上述工程内容、金额及质量评定结果的描述。所提供材料需确保业绩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假造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略) 水利建设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 (略) (略) 场。
(3)人员要求:拟任总监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4)项目组成员中应配备一名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5)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 (略) 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 (略) 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日公布))。
(6)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提供《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管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并盖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日至**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7)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设批复的监理费(含水保环保监理)*100%
7.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
商务: 4 分;单位业绩:4分;总监理工程师:4分
B: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部分:34分
C: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30 分
D:其他部分
资源配置:2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商务 | 4 | |
1 | 信用等级 | 4 | 企业信用等级的分 (略) 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202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
二 | 单位业绩 | 4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4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按招标公告资格条件中企业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执行)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
三 | 总监理工程师 | 4 | |
1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 | 4 |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类似工程项目总监(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按招标公告资格条件中企业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执行)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作为判定基准),得2分。提供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否则不得分。 |
四 | 监理大纲 | 34 | |
1 | 监理工程概况 | 3 | 监理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3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3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3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4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4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4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制度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质量、进度、安全及投资监理措施 | 6 | (1)根据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是否得力,关键部位是否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是否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励制度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1.5分,无描述不得分。 (2)根据进度控制内容是否齐全,能否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如何;能否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1.5分,无描述不得分。 (3)根据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安全控制的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1.5分,无描述不得分。 (4)根据投资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投资控制内容及措施是否科学全面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2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2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3 | 组织协调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得3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5 | 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得5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9 |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4 |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有效、可行得4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五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报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时,得26分;每降一个百分点加2分(即初设批复的监理费(含水保环保监理)*98%得30分),本项最高得30分。 按内插法计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六 | 资源配置 | 24 | |
1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总监除外) | 12 | 监理人员中水工、测量、水土保持、造价、环保、安全各专业均应配备不少于1名监理工程师,配备齐全得12分,每少一个专业扣2分,扣完为止。 提供配备人员对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造价、安全除外),另,造价、安全专业对配备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不作限制,但需提供与所配备专业相对应的其他证书,否则不得分。 |
2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数量、职称、年龄结构(总监除外) | 6 | (1)监理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有1人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加1分,最多得4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2)监理人员中无25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得2分(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作为判定基准),如有则本项得0分。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否则不得分。 |
3 | 检测试验计划及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6 | (1)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得4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2)办公、检测设备列出清单,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2分,酌情赋分,无描述不得分。 |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处
地 址: (略) 南大街13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沙雷
电话:025-*
邮箱:*@*ocite.com
附件一: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
(2020年修订)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 (略) 场主体诚信管理,促进水 (略) 场健康发展,围绕“补短板、强监管、提质效”目标,根据中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及《 (略) 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 (略) 水利局组建项目法人、科室、水库管理单位、水利站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参建单位的诚信管理。
第三条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是指依法对通过公开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或者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在投标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诚信行为进行管理。
第四条 (略) 水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监督和管理, (略) 水利局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 (略) 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牵头具体工作,建设项目项目法人负责做好对中标企业合同履约全过程中诚信行为的日常管理。
二 人员考勤
第五条 招标办负责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的组建、维护和相关设备采购工作。项目法人应利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对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出勤考核。招标办统一办理被考勤人员信息输入,同时项目法人负责提供以下材料:
1、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经项目法人签字盖章确认的投标文件中被考勤人员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2、被考勤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考勤人员本人执其第二代身份证正面合影的彩色打印件(能清晰反映人员脸部特征和其身份证信息),注明“点击查看>> (略) 正式员工,本次担任点击查看>>**工程点击查看>>*职位,图片中人员和其执身份证信息一致并属实”并加盖公司章。
进行考勤的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3 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考勤的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2人: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
第六条 被考勤人员出勤天数不满足合同要求的,予以一定的违约金处理,违约金额不得设置上限。具体标准如下:
(一)施工单位
1、合同价≤1000万,为1000元/人.次;
2、合同价>1000万,为2000元/人.次;
(二)监理单位
1、合同价≤100万,为500元/人.次;
2、合同价>100万,为1000元/人.次;
每月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需完成上月出勤考核,如出勤天数不足,则对照违约处理标准明确考勤月出勤违约总金额,书面通知相应承建单位项目部15 (略) 水利局财审科缴纳违约金,同时抄送招标办和局财审科,未缴纳结清的不得支付工程款。
三 履约考核
第七条 履约考核以项目中标合同为考核单元,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分值为100分,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表1、2。
第八条 履约考核分为项目法人考核和招标办考核。
项目法人考核由项目法人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考核评分,项目法人须在每季度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季度履约考核,经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报送招标办备案。
招标办考核由招标办根据考核项目性质组建考核组负责对施工、监理单位考核评分,每季度首月内完成上季度履约考核。
第九条 项目法人应充分利用考核细则规范相关参建单位诚信行为,其考核评分作为项目建设日常管理检查和招标办考核参考,招标办考核为项目履约考核的最终评分和考核等次。
第十条 履约考核分为“优”、“良”、“中”、“差”四个考核等次,考核等次依据考核评分(设为A值)确定,标准如下:
(一)A≥90分的,评为“优”等次;
(二)80≤A<90分的,评为“良”等次;
(三)70≤A<80分的,评为“中”等次;
(四)A<70分的,评为“差”等次;
第十一条 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1年内有1次考核等次为“差”、2次为“中”的,自考核生效起1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1年内有2次考核等次为“差”、3次为“中”的,自考核生效起2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1年内有3次考核等次为“差”、4次为“中”的,自考核生效起3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
如施工、监 (略) 同时有多个项目,则考核等次进行累计。
四 处罚和公示
第十二条 招标期间中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略) 水利系统诚信黑名单,且该单位3年内不 (略) 水利系统的招投标。
第十三条由于施工方原因,发现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项目法人有权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代扣其工程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按代付金额的20%进行罚款(最低不少于2万元),且该单位3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如 (略) 政府及上级政府集访等情况,该单位今后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审核项目工程款拨付手续时应核查相关承建单位违约金缴纳情况,应缴未缴的不得予以支付。
第十五条 施工、监理单位的人员考勤、履约考核、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记录,由招标办登记汇总,并作为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告知投标单位本《办法》,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承诺书”(详见附表3),接受本《办法》管理,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第十七条 招标办负责汇总每月考勤结果和每季度履约考核等次,均应形成书面通 (略) 水利局网公示。
五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 (略) 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略)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表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序号 | 考核要点 | 分项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评 扣分 | 扣分理由 | |
1 | 项目管理(34) | 机构设立及人员履约 | 19 | (1)未按合同约定设立现场项目部的,扣2分;无项目部成立和项目部章启用文件的,扣1分; | ||
(2)未正式行文建立质量控制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的,扣2分; | ||||||
(3)招标文件或合同明确的考勤人员未达到考核期规定出勤天数的,按1分/人.天次扣分,总分15分,扣完为止。 | ||||||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 4 | (1)未制定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扣4分; | ||||
(2)制定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有明显错误或有缺项、不完整的(无质量、安全控制要点、控制措施,无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等),扣1-2分; | ||||||
(3)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的,扣1-2分。 | ||||||
质量终身 责任制 | 1 | 未建立落实质量终身制档案或不完善的,扣1分; | ||||
强制性条文执行控制 | 5 | (1)监理实施细则未设置执行检查强制性条文环节和要求的,扣2分; | ||||
(2)未及时审核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的,扣1分;已审核的强制性条文计划编制明显不到位的,扣1分; | ||||||
(3)考核期内,对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检查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不到位的,扣0.5-2分。 | ||||||
工程档案管理 | 5 | (1)监理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的,扣0.5-2分; | ||||
(2)工程监理资料(收发文台帐、监理例会记录、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等文件及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的,扣0.5-3分。 | ||||||
2 | 进度控制(6分) | 进度计 划控制 | 6 | (1)未审批或未督促施工、主要设备安装等单位编制总体计划、考核期内季度(或月度)计划的,扣2分;未及时审批的,扣1分; | ||
(2)考核期内,已审批的进度计划没有考虑实际情况,资源投入不足,不符合总体进度要求,存在较大质量和安全风险等问题的,酌情扣1-2分; | ||||||
(3)施工进度滞后,未责令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的,扣1-2分。 | ||||||
3 | 质量控制(45分) | 文件审批 | 10 | (1)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和体系未进行审查或审查无记录的,扣1分;对存在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的,扣1分; | ||
(2)考核期内,未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批准和复核的,扣1分; | ||||||
(3)对施工图纸审签不符合监理规范要求的,扣1分; | ||||||
(4)未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的,扣1分;经监理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存在明显错误、缺项、无针对性的,扣2分; | ||||||
(5)考核期内,未按规定执行设计变更管理程序的,扣1分; | ||||||
(6)考核期内,应由总监签字的文件由他人代签的,扣2分。 | ||||||
报验核验 和检测 | 10 | (1)未开展跟踪或平行检测的,扣3分;委托的检测机构资质不符合要求或与施工单位自检机构同体的,扣2分;未建立检测台帐的,扣1分;跟踪或平行检测项目和频次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扣0.5-2分; | ||||
(2)批准使用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扣1分; | ||||||
(3)考核期内,未对施工单位进场材料、中间产品核验、验收或检查的,每批次扣1分;开展不规范或不及时的,每批次扣0.5分; | ||||||
(4)考核期内,根据施工进度施工单位检测成果存在漏检、检测指标不全或应检未检,但监理单位未提出整改指令或意见的,发现一项扣1分; | ||||||
旁站监理 巡视检查 | 8 | (1)考核期内,未按规范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健工序的施工作业实施连续性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记录的,扣0.5-2分; | ||||
(2)考核期内,巡视检查等工作开展不规范或记录资料不齐全的,扣0.5-2分; | ||||||
(3)考核期内,发现的施工现场管理、实体质量等问题未见监理整改意见单的,每项扣1分。 | ||||||
评定与验收 | 12 | (1)考核期内,发现有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即允许下道工序施工的,或未制止下道工序施工的,扣2分; | ||||
(2)考核期内,未按规程规范要求组织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或设备安装主要单元工程)质量验收的,扣2分; | ||||||
(3)考核期内,未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复核或复核不认真,经签认的质量评定表存在明显错误或不规范的,扣0.5-3分;评定资料弄虚作假的,扣5分; | ||||||
(4)考核期内,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鉴定书存在明显错误或矛盾的,扣0.5-3分。 | ||||||
监督与检测 | 5 | 考核期内,对稽察、检查、巡查、质量安全监督提出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或回复不及时,每次扣1分;“飞检”发现工程实体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且未见监理签发的整改意见的,每处扣2分 | ||||
4 | 安全生产控制(15分) |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4 | (1)未履行审查审批制度的,扣4分;未及时审查审批或审批不规范的,扣1分; | ||
(2)未按规定审批需经专家论证的,扣2分; | ||||||
(3)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验收的,或未经验收即允许投入使用或未制止投入使用的,每项扣2分。 | ||||||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 | 10 | (1)考核期内,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的,扣3分;开展不力的,扣0.5-1分; | ||||
(2)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扣2分;施工单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监理单位未有进一不责令其整改的文件等书面材料的,扣2分; | ||||||
(3)现场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扣1-3分。 | ||||||
安全文明 措施费 | 1 | 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未审查或审查不规范,考核期内费用计量不规范或计量不真实的,扣0.5-1分。 | ||||
100 | 累计考评扣分 | |||||
考核最终评分 | 考核各分项分值扣完为止 |
考核人员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日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项目法人) :
(投标人全称)拟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标段)的招标活动,承诺自愿接受《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管理,并不提出任何疑义。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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