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公开招标】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1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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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公开招标】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1次变更】

(略) 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采购项目延长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延长至**日 17时30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34.比较与评价

34.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2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若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34.3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满分分值

1

投标报价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
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3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0分

2

技术参数

(1)根据招标文件需求的要求,完全响应或正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33分;负偏离扣分,其中标“▲”条款为重要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非标“▲”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2)▲标记技术指标以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送检样机最大偏离值为准,其他技术指标以技术规格偏离表为准。“▲”指标项需提供厂家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报告或证明材料。

33分

3

产品资质

1.所投仪器设备( SO2 、NO2 、CO 、O3 、PM10 、PM2.5 )具有有效期内的CCEP和EPA(或TUV)认证,每种产品获得认证证书的得 0.5分。最高得3分。

2.所投仪器设备( SO2 、NO2 、CO 、O3 、PM10 、PM2.5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每种产品提供报告的得 0.5分。最高得3分。

6分

4

综合实力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2、投标本项目运维技术人员:具有 (略) 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技术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4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和运维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7分

5

类似业绩

1.投标人自**日以来承担过同类设备(必须包括SO2 、NO2 、CO 、O3 、PM10 、PM2.5六项指标分析仪)政府采购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验收报告或客户竣工验收确认函为准,合同中需含设备清单,合同中没有设备清单的需提供客户确认函),单项合同含两套同类设备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6分;注:(联合体业绩不计算在内,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区(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委托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服务(运维范围至少包括SO2、NO2、CO、O3、PM10、PM2.5六项指标分析仪),每提供一份合同得0.5分,最高得3分。

9分

6

服务方案

1.有切实可行的系统验收方案的3分;有验收方案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2.投标人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内容及深度等)完善、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有培训方案但培训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未作说明不得分。

3.运维方案详细完整且切实可行的得2分,运维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4.进场安装调试方案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进度的得2分;有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性一般的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9分

7

售后保障

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SO2、NO2、CO、O3、PM10、PM2.5分析仪)有原厂家针对本项目按期供货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支持函和原厂耗材备件供货函。每个产品得0.5分,最高得3分。

5分

投标人建立备品备件、耗材供应库,有完善的仓库管理制度,达到商品售后服务体系(GB/T2799)五星级要求得2分,达到四星以下要求的1分,其它不得分。

8

投标文件制作状况评价

根据投标人标书制作是否完整规范,在0.5-1分之间打分。

1分

注: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带原件备查。

(2)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评审的说明

1、对中、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

2、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须同时提交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以下情况视同为不满足中小企业条件和标准,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

②投标报价中未对大型、中小型及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分类的。

③唱标过程有投标人对某家投标企业自报企业类型提出异议的,经评委认定情况属实的;

④评审过程,经评委评审投标企业的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与所投标的企业类型不符的。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对照表

企业类型

所投产品

评审优势

货物

工程

服务

本企业

制造的

货物

其他小型或微

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

须由本企

业承担

须由本企

业提供

中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小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制定本表,本表对应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有符合√项的情形都将获得评审优势。

2.企业类型请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3.根据丹财〔2020〕23号文件,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5号),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和平稳发展。

3)关于“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加分的评审说明

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在综合评分时,分别按每份证书0.2分加分,最高加2分。

【特别说明: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提供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加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加分说明:

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示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④评审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款第(2)条中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关于监狱企业参与投标说明: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孙柠
地址: (略) 金陵西路101号
联系方式: 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 (略)
地址: (略) 御龙湾天怡办公楼九楼(江苏 (略)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苏 (略) 03
电 话: *
(略) 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采购项目延长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延长至**日 17时30分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34.比较与评价

34.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2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若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34.3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满分分值

1

投标报价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
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3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0分

2

技术参数

(1)根据招标文件需求的要求,完全响应或正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33分;负偏离扣分,其中标“▲”条款为重要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非标“▲”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2)▲标记技术指标以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送检样机最大偏离值为准,其他技术指标以技术规格偏离表为准。“▲”指标项需提供厂家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报告或证明材料。

33分

3

产品资质

1.所投仪器设备( SO2 、NO2 、CO 、O3 、PM10 、PM2.5 )具有有效期内的CCEP和EPA(或TUV)认证,每种产品获得认证证书的得 0.5分。最高得3分。

2.所投仪器设备( SO2 、NO2 、CO 、O3 、PM10 、PM2.5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每种产品提供报告的得 0.5分。最高得3分。

6分

4

综合实力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2、投标本项目运维技术人员:具有 (略) 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技术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4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和运维人员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7分

5

类似业绩

1.投标人自**日以来承担过同类设备(必须包括SO2 、NO2 、CO 、O3 、PM10 、PM2.5六项指标分析仪)政府采购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验收报告或客户竣工验收确认函为准,合同中需含设备清单,合同中没有设备清单的需提供客户确认函),单项合同含两套同类设备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6分;注:(联合体业绩不计算在内,投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区(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委托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服务(运维范围至少包括SO2、NO2、CO、O3、PM10、PM2.5六项指标分析仪),每提供一份合同得0.5分,最高得3分。

9分

6

服务方案

1.有切实可行的系统验收方案的3分;有验收方案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2.投标人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内容及深度等)完善、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有培训方案但培训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未作说明不得分。

3.运维方案详细完整且切实可行的得2分,运维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4.进场安装调试方案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进度的得2分;有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性一般的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9分

7

售后保障

投标人所投仪器设备(SO2、NO2、CO、O3、PM10、PM2.5分析仪)有原厂家针对本项目按期供货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支持函和原厂耗材备件供货函。每个产品得0.5分,最高得3分。

5分

投标人建立备品备件、耗材供应库,有完善的仓库管理制度,达到商品售后服务体系(GB/T2799)五星级要求得2分,达到四星以下要求的1分,其它不得分。

8

投标文件制作状况评价

根据投标人标书制作是否完整规范,在0.5-1分之间打分。

1分

注: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带原件备查。

(2)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评审的说明

1、对中、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

2、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须同时提交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以下情况视同为不满足中小企业条件和标准,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

②投标报价中未对大型、中小型及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分类的。

③唱标过程有投标人对某家投标企业自报企业类型提出异议的,经评委认定情况属实的;

④评审过程,经评委评审投标企业的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与所投标的企业类型不符的。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对照表

企业类型

所投产品

评审优势

货物

工程

服务

本企业

制造的

货物

其他小型或微

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

须由本企

业承担

须由本企

业提供

中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小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制定本表,本表对应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有符合√项的情形都将获得评审优势。

2.企业类型请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3.根据丹财〔2020〕23号文件,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5号),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和平稳发展。

3)关于“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加分的评审说明

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在综合评分时,分别按每份证书0.2分加分,最高加2分。

【特别说明: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提供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加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加分说明:

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示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④评审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款第(2)条中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关于监狱企业参与投标说明: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孙柠
地址: (略) 金陵西路101号
联系方式: 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 (略)
地址: (略) 御龙湾天怡办公楼九楼(江苏 (略)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苏 (略) 03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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