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保福村等1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4个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和贺州市八步区铺门镇河东村等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3个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共7个项目编制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采购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保福村等1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4个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和贺州市八步区铺门镇河东村等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3个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共7个项目编制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项目用地需要,须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遴选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 (略) 八步区仁义镇保福村等1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4个项目建新区变更 (略) 八步区铺门镇河东村等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3个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共7个项目编制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参加竞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采购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八步区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名称
(略) 八步区仁义镇保福村等1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 八步区步头镇步头村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 八步区步头镇善中村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 八步区莲塘镇炭冲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 八步区里松镇斧头山村、青凤村等4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 八步区铺门镇鹤州村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 八步区铺门镇河东村等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共7个项目
三、项目编号
BBQCG2022服字14号
四、招标范围
(略) 八步区仁义镇保福村等1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4个项目建新区变更 (略) 八步区铺门镇河东村等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3个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共7个项目编制技术服务单位
五、本次服务费的招标控制价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市县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30万元,技术服务单位编制工作完成并通过审查批复后, (略) 八步区自然资源局支付费用。
六、报名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土地规划*级以上(含*级)、测绘*级以上(含*级)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标委员会构成
1、评标委员会由八步区自然资源局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用途管制股各1名代表组成。
2、评标委员会在八步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监察工作的人员或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评标。
八、选定方式
1、低于三家技术服务单位报名的直接废标;三家或三家以上技术服务单位报名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的竞标文件,在最终报价中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若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3名工作人员在八步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监察工作的人员或纪检组的监督下择优选出中标单位。
2、技术服务方案与本次采购需求不符的,在八步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监察工作的人员或纪检组的监督下做废标处理。
3、为防止恶性竞争,投标报价控制价下浮不得超过20%。
九、竞标结果
1、采购技术服务单位中标结果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结果生效。中标单位应在签订中标合同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项目的招标技术服务工作。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十、报名事宜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须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书和身份证(委托报名的需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本项目服务方案、报价表(密封且盖章)等资料报名(以上证件核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3份)。
2、报名时间:**日至**日下午6点止(工作日报名时间为:8点—12点,15点-18点);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包括报名材料不齐全、密封材料未密封、证件核原件不齐)的竞标文件,将拒绝接收报名并退还报名材料。
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略) 八步区贺州大道7号(八步区自然资源局二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210),报名联系人:周银静,联系电话:0774-*。
(略) 八步区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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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用地需要,须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遴选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 (略) 八步区仁义镇保福村等1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4个项目建新区变更 (略) 八步区铺门镇河东村等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3个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共7个项目编制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参加竞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采购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八步区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名称
(略) 八步区仁义镇保福村等1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 八步区步头镇步头村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 八步区步头镇善中村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 八步区莲塘镇炭冲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 八步区里松镇斧头山村、青凤村等4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 八步区铺门镇鹤州村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略) 八步区铺门镇河东村等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共7个项目
三、项目编号
BBQCG2022服字14号
四、招标范围
(略) 八步区仁义镇保福村等1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4个项目建新区变更 (略) 八步区铺门镇河东村等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3个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共7个项目编制技术服务单位
五、本次服务费的招标控制价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市县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30万元,技术服务单位编制工作完成并通过审查批复后, (略) 八步区自然资源局支付费用。
六、报名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土地规划*级以上(含*级)、测绘*级以上(含*级)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标委员会构成
1、评标委员会由八步区自然资源局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用途管制股各1名代表组成。
2、评标委员会在八步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监察工作的人员或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评标。
八、选定方式
1、低于三家技术服务单位报名的直接废标;三家或三家以上技术服务单位报名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的竞标文件,在最终报价中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若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3名工作人员在八步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监察工作的人员或纪检组的监督下择优选出中标单位。
2、技术服务方案与本次采购需求不符的,在八步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监察工作的人员或纪检组的监督下做废标处理。
3、为防止恶性竞争,投标报价控制价下浮不得超过20%。
九、竞标结果
1、采购技术服务单位中标结果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结果生效。中标单位应在签订中标合同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项目的招标技术服务工作。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十、报名事宜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须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书和身份证(委托报名的需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本项目服务方案、报价表(密封且盖章)等资料报名(以上证件核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3份)。
2、报名时间:**日至**日下午6点止(工作日报名时间为:8点—12点,15点-18点);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包括报名材料不齐全、密封材料未密封、证件核原件不齐)的竞标文件,将拒绝接收报名并退还报名材料。
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略) 八步区贺州大道7号(八步区自然资源局二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210),报名联系人:周银静,联系电话:0774-*。
(略) 八步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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