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大沙溪皇经庙至盘龙立交桥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环境污染整治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南岸区大沙溪皇经庙至盘龙立交桥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环境污染整治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略) 南岸区大沙溪皇经庙至盘龙立交桥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环境污染整治工程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是否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2、 (略) (略) (招标人)及荣昌区发改委在荣 (略) 整体迁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勾结投标人、编制虚假招标清单、操控项目等严重违法行为,被弃标人撑握确凿证据后要挟,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 8000 万元。 1、网上公示,第一次招标是福建闽南建司以 8.003 亿中标,中标结果公示后两个月,招标 人以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在众多质疑问询的情况下,招标人仍不敢公示具体违反了招标文件的哪一条,不敢公示真实原因,也不敢对弃标人进行处罚。2、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弃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进行三种处罚⑴、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000 万元;⑵、补足投标保证金不足的两次招标的差价部分 6000 万元(两次中标差价为8000 万);⑶、记 12 分,拉入黑名单。3、该事件已过去数月, (略) (略) (招标人)及荣昌区发委却不敢对其进行处理,也不敢公开,其真实原因是:弃标人已撑握两单位的严重违法犯罪事实并以此进行要挟。4、该项目第一次招标中标价为 8.003 亿,相关领导以能节约 8000 万元再修 (略) 为由组织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中,又暗中设立两名业主专家,内外勾结,以国企(重庆 (略) )的 2019 年财务报表不具合法有效性为废标借口,否决最低投标报价 7.99 亿,以国有资产流失 8000.00 万元为代价,选择 8.79 亿的高报价作为中标人。重庆 (略) 作为本地行业龙头企业, (略) ,其多年财务报表怎么不具的合法有效性?除非其财务报表造假。如果其财务报表造假,为什么不追究其造假责任?5、第二次的中标价为 8.79亿元,请问相关领导,这节约的 8000 万 (略) 的钱,进了哪些人的口袋?6、为了保证其串通的投标人能在形式上高降幅,但实际高价中标,最后高价结算的目的,在项目前期 有预谋编制数百项虚假招标清单,第二次招标改正一些后,仍然编制虚假清单数百余项(涉及金额高达 4 亿多元),抬高招标最高限价,致使一个正确清单只有 7 亿多元的项目,以 12.11 亿元为最高限价进行招标。充份证据是:两次招标的招标清单发生了重大变化,最高限价却一致,一分不差,可以证明项目是先定总限价,再编虚假清单。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是一个有预谋有分工、有公职机关人员参与的团队运作行为,招标人、部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投标人,利欲熏心,无视国家法纪法规,给国家造成巨 大的利益伤害,其胆子之大、违法金额数目之大,闻所未闻。但凡仍有一点儿党性和正义感的各级领导、各个主管部门、各监督部门、各纪检部门,均应对事件背后的重大腐败窝案, 及时查处、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答: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答。
3、是否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4、 (略) 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答: (略) 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技术方案评分又开启拼专家和关系的时代了.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0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70637.14元),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以本次发布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12 低价风险担保,
10.12 | 低价风险担保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 |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采用保函形式的,必须为 (略) 提供的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保函;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红名单中的中标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应提交金额的80%(50%~80%);联合体中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方式一: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10工作日内;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备注:当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 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3、本项目图纸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
21.3.16 低价风险担保
承包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情形: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时。
承包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必须为 (略) 提供的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保函;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红名单中的中标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应提交金额的80%(50%~80%);联合体中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方式一: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3)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从招标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 10工作日内;
(4)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合同履行期间允许承包人用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进行置换;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
(5)低价风险担保的扣减:
①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以其投标时填报的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低于同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由拒绝材料采购;或因其自身其他原因导致工程窝工或停工等,给发包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拒绝承担的,按低价风险担保金额的50~100%扣减,直至解除合同;
②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按低价风险担保金额的50~100%扣减,直至解除合同;
③承包人因16.2.3项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低价风险担保将全额扣除;
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2。
招标人: (略) (略) 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 (略) 有限公司
**日
附件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原则排序。 | ||
2.1 | 报价排序 |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需技术方案评审的,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技术方案进行自动随机编号。在投标函评审前,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 | ||
2.2 | 符合性审查 | 取报价排序前□5□6?7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勾选数量,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技术方案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 ||
?2.2.1 |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 ?技术方案形式要求 [提示: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适用。] | 是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符合/不符合 | |
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 | 要求投标人对现场环境和地形、交通情况等有充分的了解, 并提供踏勘现场获取的文字描述资料和照片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情况、 周边环境等), 以及结合前述资料、照片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文字描述资料、照片和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进行综合评审。 | 评 标 委员会对 投标人递 交的技术 方案进行 综合性评 审,综合评 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满足 /不满足。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各单项(或分部分项)工程所采 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即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承诺因工程质量违约,具有承诺违约责任、经济赔偿.评标委员会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完整性、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 监督机构健全,并有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手段。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保证体系的方案、措施 先进、合理、可靠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建立了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施工安全保证目标明确,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 确定危险源并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如果不达标,具有承诺违约责任、经济赔偿责任.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可行。紧急情况下应急响应保障方案完整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 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方案、措施的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总计划和控制性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关键节点的工期是否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是否合理(附网络图),控制性项目是否安排得当,工程进度补救措施是否可行,是否保证在招标人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是否制定合理可行的赶工措施,尽量实现提前完工的目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
资源配备计划 | 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 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的类型、型号、数量、质量等是否满足施工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
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 | 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 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的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2.3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不含投标函部分)。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2.2.5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 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 |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总报价 | 1.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 2.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3.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暂定金额 | 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当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 | |||
3 | 评标程序 | 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需技术方案评审的,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技术方案进行自动随机编号。在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前,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 2.根据本章第2.2款约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若上述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则评标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文件继续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投标文件。 4.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 (略) 场竞争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原则排序。 | ||
3.4 | 评标结果 |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投标单位报价排序数量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技术方案评审(如有)、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2.2.1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2.3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需技术方案评审的,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技术方案进行自动随机编号。在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前,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顺序:技术方案评审(如有)、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勾选技术方案评审的,符合性审查应首先进行技术方案审查,再按照资格、形式、响应性、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的顺序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三章 | 技术方案评审 (如有) | 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资格评审 | A-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3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
A-4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
A-5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8若有联合体投标人,则: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9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0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书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填写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A-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14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5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6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17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18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 A-19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0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1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2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3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4 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6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7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8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9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30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 | 无 |
附件2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以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网址:
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工期 | 1.1.4.3 | ||
2 | 分包 | 3.5 | ||
3 | 工程质量 | 5.1 | ||
… | …… | …… | …… | |
… | …… | …… | …… |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你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我公司已落实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方案,承诺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略) 南岸区大沙溪皇经庙至盘龙立交桥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环境污染整治工程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是否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2、 (略) (略) (招标人)及荣昌区发改委在荣 (略) 整体迁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勾结投标人、编制虚假招标清单、操控项目等严重违法行为,被弃标人撑握确凿证据后要挟,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 8000 万元。 1、网上公示,第一次招标是福建闽南建司以 8.003 亿中标,中标结果公示后两个月,招标 人以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在众多质疑问询的情况下,招标人仍不敢公示具体违反了招标文件的哪一条,不敢公示真实原因,也不敢对弃标人进行处罚。2、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弃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进行三种处罚⑴、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000 万元;⑵、补足投标保证金不足的两次招标的差价部分 6000 万元(两次中标差价为8000 万);⑶、记 12 分,拉入黑名单。3、该事件已过去数月, (略) (略) (招标人)及荣昌区发委却不敢对其进行处理,也不敢公开,其真实原因是:弃标人已撑握两单位的严重违法犯罪事实并以此进行要挟。4、该项目第一次招标中标价为 8.003 亿,相关领导以能节约 8000 万元再修 (略) 为由组织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中,又暗中设立两名业主专家,内外勾结,以国企(重庆 (略) )的 2019 年财务报表不具合法有效性为废标借口,否决最低投标报价 7.99 亿,以国有资产流失 8000.00 万元为代价,选择 8.79 亿的高报价作为中标人。重庆 (略) 作为本地行业龙头企业, (略) ,其多年财务报表怎么不具的合法有效性?除非其财务报表造假。如果其财务报表造假,为什么不追究其造假责任?5、第二次的中标价为 8.79亿元,请问相关领导,这节约的 8000 万 (略) 的钱,进了哪些人的口袋?6、为了保证其串通的投标人能在形式上高降幅,但实际高价中标,最后高价结算的目的,在项目前期 有预谋编制数百项虚假招标清单,第二次招标改正一些后,仍然编制虚假清单数百余项(涉及金额高达 4 亿多元),抬高招标最高限价,致使一个正确清单只有 7 亿多元的项目,以 12.11 亿元为最高限价进行招标。充份证据是:两次招标的招标清单发生了重大变化,最高限价却一致,一分不差,可以证明项目是先定总限价,再编虚假清单。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是一个有预谋有分工、有公职机关人员参与的团队运作行为,招标人、部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投标人,利欲熏心,无视国家法纪法规,给国家造成巨 大的利益伤害,其胆子之大、违法金额数目之大,闻所未闻。但凡仍有一点儿党性和正义感的各级领导、各个主管部门、各监督部门、各纪检部门,均应对事件背后的重大腐败窝案, 及时查处、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答: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答。
3、是否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4、 (略) 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答: (略) 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技术方案评分又开启拼专家和关系的时代了.
答:已修改,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0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70637.14元),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以本次发布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12 低价风险担保,
10.12 | 低价风险担保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 |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采用保函形式的,必须为 (略) 提供的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保函;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红名单中的中标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应提交金额的80%(50%~80%);联合体中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方式一: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10工作日内;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备注:当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 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3、本项目图纸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
21.3.16 低价风险担保
承包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情形: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时。
承包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必须为 (略) 提供的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保函;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红名单中的中标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应提交金额的80%(50%~80%);联合体中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方式一: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3)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从招标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 10工作日内;
(4)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合同履行期间允许承包人用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进行置换;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
(5)低价风险担保的扣减:
①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以其投标时填报的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低于同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由拒绝材料采购;或因其自身其他原因导致工程窝工或停工等,给发包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拒绝承担的,按低价风险担保金额的50~100%扣减,直至解除合同;
②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按低价风险担保金额的50~100%扣减,直至解除合同;
③承包人因16.2.3项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低价风险担保将全额扣除;
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2。
招标人: (略) (略) 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 (略) 有限公司
**日
附件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原则排序。 | ||
2.1 | 报价排序 |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需技术方案评审的,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技术方案进行自动随机编号。在投标函评审前,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 | ||
2.2 | 符合性审查 | 取报价排序前□5□6?7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勾选数量,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技术方案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 ||
?2.2.1 |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 ?技术方案形式要求 [提示: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适用。] | 是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符合/不符合 | |
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 | 要求投标人对现场环境和地形、交通情况等有充分的了解, 并提供踏勘现场获取的文字描述资料和照片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情况、 周边环境等), 以及结合前述资料、照片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文字描述资料、照片和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进行综合评审。 | 评 标 委员会对 投标人递 交的技术 方案进行 综合性评 审,综合评 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满足 /不满足。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各单项(或分部分项)工程所采 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即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承诺因工程质量违约,具有承诺违约责任、经济赔偿.评标委员会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完整性、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 监督机构健全,并有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手段。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保证体系的方案、措施 先进、合理、可靠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建立了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施工安全保证目标明确,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 确定危险源并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如果不达标,具有承诺违约责任、经济赔偿责任.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可行。紧急情况下应急响应保障方案完整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 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方案、措施的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总计划和控制性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关键节点的工期是否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是否合理(附网络图),控制性项目是否安排得当,工程进度补救措施是否可行,是否保证在招标人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是否制定合理可行的赶工措施,尽量实现提前完工的目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
资源配备计划 | 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 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的类型、型号、数量、质量等是否满足施工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
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 | 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 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的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2.3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不含投标函部分)。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2.2.5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 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 |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总报价 | 1.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 2.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3.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暂定金额 | 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当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 | |||
3 | 评标程序 | 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需技术方案评审的,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技术方案进行自动随机编号。在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前,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 2.根据本章第2.2款约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若上述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则评标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文件继续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投标文件。 4.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 (略) 场竞争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原则排序。 | ||
3.4 | 评标结果 |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投标单位报价排序数量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技术方案评审(如有)、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2.2.1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2.3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需技术方案评审的,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技术方案进行自动随机编号。在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前,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不得显示排序。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顺序:技术方案评审(如有)、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勾选技术方案评审的,符合性审查应首先进行技术方案审查,再按照资格、形式、响应性、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的顺序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三章 | 技术方案评审 (如有) | 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资格评审 | A-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3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
A-4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 | ||
A-5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8若有联合体投标人,则: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9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0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书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填写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A-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14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5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6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17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18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 A-19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0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1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2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3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4 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6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7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8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9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30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 | 无 |
附件2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 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以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网址:
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工期 | 1.1.4.3 | ||
2 | 分包 | 3.5 | ||
3 | 工程质量 | 5.1 | ||
… | …… | …… | …… | |
… | …… | …… | …… |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你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同时,我公司已落实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方案,承诺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格式和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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