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综合档案馆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四次)
乐至县综合档案馆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四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综合档案馆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1.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1.1采购文件第八章评审办法第3.3条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 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备注 |
1 | 报价31.87% | 31.87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1.02分;其它供应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1.02×100%。注: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②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共同 评分 因素 | |
2 | 技术参数21.13% | 21.13分 | 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1.98分,其中带“▲”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25条,完全满足要求得18.7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75分,未提供不得分。非“▲”项为一般参数共计323条,完全满足要求得3.23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01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①带“▲”的条款供应商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技术支撑材料,否则不予给分。(技术支撑材料包括印刷资料(彩页)或者产品说明书,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未提供不得分。); ②技术参数条数计算方式:①技术参数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中第1项技术参数及要求和“二、技术要求”中数字标注(1.2.3.……)为一项;②例如编号 1、1)、1、2) 等为一条参数;③例如编号 1、2、等(下面无其他小条参数)视为一条参数”。 | 提供技术支 撑材料加盖 厂商或供应 商单位公章 (鲜章) | 技术 类评 分因 素 |
二、现更正为:
1.现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1.1采购文件第八章评审办法第3.3条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 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备注 |
1 | 报价31.02% | 31.02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1.02分;其它供应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1.02×100%。注: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②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共同 评分 因素 | |
2 | 技术参数21.98% | 21.98分 | 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1.98分,其中带“▲”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25条,完全满足要求得18.7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75分,未提供不得分。非“▲”项为一般参数共计323条,完全满足要求得3.23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01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①带“▲”的条款供应商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技术支撑材料,否则不予给分。(技术支撑材料包括印刷资料(彩页)或者产品说明书,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未提供不得分。); ②技术参数条数计算方式:①技术参数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中第1项技术参数及要求和“二、技术要求”中数字标注(1.2.3.……)为一项;②例如编号 1、1)、1、2) 等为一条参数;③例如编号 1、2、等(下面无其他小条参数)视为一条参数”。 | 提供技术支 撑材料加盖 厂商或供应 商单位公章 (鲜章) | 技术 类评 分因 素 |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定于**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现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四、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监督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
名称:乐至县档案馆
地址: (略) 乐至县天池镇新南路104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宇之峰工程 (略)
地址: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28-*
四川宇之峰工程 (略)
**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综合档案馆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1.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1.1采购文件第八章评审办法第3.3条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 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备注 |
1 | 报价31.87% | 31.87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1.02分;其它供应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1.02×100%。注: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②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共同 评分 因素 | |
2 | 技术参数21.13% | 21.13分 | 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1.98分,其中带“▲”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25条,完全满足要求得18.7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75分,未提供不得分。非“▲”项为一般参数共计323条,完全满足要求得3.23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01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①带“▲”的条款供应商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技术支撑材料,否则不予给分。(技术支撑材料包括印刷资料(彩页)或者产品说明书,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未提供不得分。); ②技术参数条数计算方式:①技术参数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中第1项技术参数及要求和“二、技术要求”中数字标注(1.2.3.……)为一项;②例如编号 1、1)、1、2) 等为一条参数;③例如编号 1、2、等(下面无其他小条参数)视为一条参数”。 | 提供技术支 撑材料加盖 厂商或供应 商单位公章 (鲜章) | 技术 类评 分因 素 |
二、现更正为:
1.现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1.1采购文件第八章评审办法第3.3条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 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备注 |
1 | 报价31.02% | 31.02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1.02分;其它供应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1.02×100%。注: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②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共同 评分 因素 | |
2 | 技术参数21.98% | 21.98分 | 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1.98分,其中带“▲”为重要技术参数共计25条,完全满足要求得18.7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75分,未提供不得分。非“▲”项为一般参数共计323条,完全满足要求得3.23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01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①带“▲”的条款供应商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技术支撑材料,否则不予给分。(技术支撑材料包括印刷资料(彩页)或者产品说明书,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未提供不得分。); ②技术参数条数计算方式:①技术参数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中第1项技术参数及要求和“二、技术要求”中数字标注(1.2.3.……)为一项;②例如编号 1、1)、1、2) 等为一条参数;③例如编号 1、2、等(下面无其他小条参数)视为一条参数”。 | 提供技术支 撑材料加盖 厂商或供应 商单位公章 (鲜章) | 技术 类评 分因 素 |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定于**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现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四、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监督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
名称:乐至县档案馆
地址: (略) 乐至县天池镇新南路104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宇之峰工程 (略)
地址: (略) 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28-*
四川宇之峰工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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