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北河治理工程增项防汛道路及水保提升节点设计变更施工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溧阳市北河治理工程增项防汛道路及水保提升节点设计变更施工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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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 (略) 北河治理工程增项防汛道路及水保提升节点设计变更已由《 (略) 水利 (略) 北河治理工程增项防汛道路及水保提升节点设计变更的批复》(常水计[2022]4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原批准概算总额中调剂解决。项目 (略)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处,招 (略)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北河位于太湖流域湖西区南河水系,是溧阳境内一条东西向骨干引排河道,河道西起上兴、南渡两乡镇交界处,东至洮湖黄泥港口入湖,全长25.9千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42.06千米,堤防加固23.54千米,岸坡防护44.63千米,新建、拆建、加固沿线建筑物,水土保持提升工程等。批复总投资人民币49699万元。
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开展防汛道路和水保提升施工。本次北河治理工程河道、堤防、护岸等工程级别为3级;施工临时工程为5级建筑物;穿堤建筑物,主要建筑物级别同堤防标准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工程为5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招标范围设计变更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为:
(1)增补防汛道路,长度17.44千米(其中北河主河增补14.40km,支河上沛河增补3.04km),道路两侧设置安全防护及警示标识。
(2)增补水保提升节点,位于上沛河沛旧线桥附近,长度650米,其中沛旧线桥两侧各100米范围内重点提升,总面积16000平方米。
对应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170.30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80日历天,**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2)业绩要求:**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
类似工程(下同)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已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水利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类似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要有明确反映上述工程内容、金额及质量评定结果的描述。所提供材料需确保业绩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假造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略) 水利建设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 (略) (略) 场。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以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规定)。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6)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 (略) 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 (略) 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日公布))。
(7)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详见合同附件格式)。
(9)投标人提供《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管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并盖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日至**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15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 |
8.其他人员要求 |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11.施工机械设备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9)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
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9个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
③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多于9小于等于15个时,则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④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多于15个时,则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70万元
7.4分值构成:
A:施工组织设计:23 分
B:项目管理机构:1分
C:投标报价: 70 分
D:其他部分: 6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赋分项目 | 赋分依据 | 最高赋分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 | 暗标 | 23分 |
1 | 施工方案 | 16分 | |
1.1 | 施工工艺、方案合理性 | 各类工程(含水土保持提升工程)施工工艺、方案合理的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7分 |
1.2 | 施工总平面布置 | 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方案可行可靠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分 |
1.3 | 质量保证 | 质量保证体系方案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分 |
1.4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方案合理、可行的得2分;安全生产隐患分析全面及保障措施落实合理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分 |
2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及按月工期进度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排合理、可行的得1分;主要工期进度控制点和工序编排合理(应有横道图)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分 |
3 | 施工机具配备情况 | 施工机械配备齐全和先进的得1分;必备的自检检测、试验设备、仪器及手段能满足要求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分 |
4 | 重点及难点分析应对措施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是否准确以及对应处理措施是否合理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 3分 |
二 | 项目管理机构 | 1分 | |
1 | 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和安全员人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得1分,缺一人则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和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分 | |
三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98%~102%(含98%,102%)的得70分; 低于评标基准价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70分基础上扣0.1分; 高于评标基准价102%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70分基础上扣0.2分; 最低得分为0分。 中间按内插法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清单子项单价报价的合理性及报价的合理性:清单子项单价报价超参考单价15.00%或低于参考单价15.00%的,每发现一处扣2.0分,最多扣分不超过报价得分。 | 70分 |
四 | 其他 | 6分 | |
1 | 信用等级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 (1)企业信用等级的分 (略) 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202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本项最高得4分)。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提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否则不得分。 | 5分 |
2 | 项目经理业绩 | 拟任项目经理**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按招标公告资格条件中企业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执行)经历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1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分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处
地址: (略) 南大街13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沙雷
电话:025-*
邮箱:*@*ocite.com
附件一: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
(2020年修订)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 (略) 场主体诚信管理,促进水 (略) 场健康发展,围绕“补短板、强监管、提质效”目标,根据中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及《 (略) 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 (略) 水利局组建项目法人、科室、水库管理单位、水利站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参建单位的诚信管理。
第三条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是指依法对通过公开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或者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在投标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诚信行为进行管理。
第四条 (略) 水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监督和管理, (略) 水利局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 (略) 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牵头具体工作,建设项目项目法人负责做好对中标企业合同履约全过程中诚信行为的日常管理。
二 人员考勤
第五条 招标办负责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的组建、维护和相关设备采购工作。项目法人应利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对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出勤考核。招标办统一办理被考勤人员信息输入,同时项目法人负责提供以下材料:
1、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经项目法人签字盖章确认的投标文件中被考勤人员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2、被考勤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考勤人员本人执其第二代身份证正面合影的彩色打印件(能清晰反映人员脸部特征和其身份证信息),注明“点击查看>> (略) 正式员工,本次担任点击查看>>**工程点击查看>>*职位,图片中人员和其执身份证信息一致并属实”并加盖公司章。
进行考勤的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3 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考勤的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2人: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
第六条 被考勤人员出勤天数不满足合同要求的,予以一定的违约金处理,违约金额不得设置上限。具体标准如下:
(一)施工单位
1、合同价≤1000万,为1000元/人.次;
2、合同价>1000万,为2000元/人.次;
(二)监理单位
1、合同价≤100万,为500元/人.次;
2、合同价>100万,为1000元/人.次;
每月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需完成上月出勤考核,如出勤天数不足,则对照违约处理标准明确考勤月出勤违约总金额,书面通知相应承建单位项目部15 (略) 水利局财审科缴纳违约金,同时抄送招标办和局财审科,未缴纳结清的不得支付工程款。
三 履约考核
第七条 履约考核以项目中标合同为考核单元,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分值为100分,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表1、2。
第八条 履约考核分为项目法人考核和招标办考核。
项目法人考核由项目法人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考核评分,项目法人须在每季度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季度履约考核,经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报送招标办备案。
招标办考核由招标办根据考核项目性质组建考核组负责对施工、监理单位考核评分,每季度首月内完成上季度履约考核。
第九条 项目法人应充分利用考核细则规范相关参建单位诚信行为,其考核评分作为项目建设日常管理检查和招标办考核参考,招标办考核为项目履约考核的最终评分和考核等次。
第十条 履约考核分为“优”、“良”、“中”、“差”四个考核等次,考核等次依据考核评分(设为A值)确定,标准如下:
(一)A≥90分的,评为“优”等次;
(二)80≤A<90分的,评为“良”等次;
(三)70≤A<80分的,评为“中”等次;
(四)A<70分的,评为“差”等次;
第十一条 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1年内有1次考核等次为“差”、2次为“中”的,自考核生效起1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1年内有2次考核等次为“差”、3次为“中”的,自考核生效起2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1年内有3次考核等次为“差”、4次为“中”的,自考核生效起3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
如施工、监 (略) 同时有多个项目,则考核等次进行累计。
四 处罚和公示
第十二条 招标期间中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略) 水利系统诚信黑名单,且该单位3年内不 (略) 水利系统的招投标。
第十三条 由于施工方原因,发现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项目法人有权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代扣其工程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按代付金额的20%进行罚款(最低不少于2万元),且该单位3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如 (略) 政府及上级政府集访等情况,该单位今后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审核项目工程款拨付手续时应核查相关承建单位违约金缴纳情况,应缴未缴的不得予以支付。
第十五条 施工、监理单位的人员考勤、履约考核、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记录,由招标办登记汇总,并作为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告知投标单位本《办法》,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承诺书”(详见附表3),接受本《办法》管理,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第十七条 招标办负责汇总每月考勤结果和每季度履约考核等次,均应形成书面通 (略) 水利局网公示。
五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 (略) 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略)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序号 | 考核要点 | 分项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评扣分 | 扣分理由 | |
1 | 项目管理(36分) | 组织体系及人员 | 18 | (1)未按合同文件约定设立现场项目部的,扣2分;无项目部成立和项目部章启用文件的,扣1分; | ||
(2)招标文件或合同明确的考勤人员未达到考核期规定出勤天数的,按1分/人.天次扣分,总分16分,扣完为止。 | ||||||
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 2 | (1)未建立专门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的,扣1分;未行文印发的扣0.5分。 | ||||
(2)未建立落实质量终身制的,扣1分。 | ||||||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 2 | (1)未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扣1分;未行文印发的,扣0.5分; | ||||
(2)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的,扣1分;未行文印发的扣0.5分。 | ||||||
工程档案管理 | 6 | (1)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和保管不规范、不完整、不齐全,不满足相关规定的,酌情扣0.5-3分; | ||||
(2)施工记录、施工日志填写不真实、不规范,施工月报缺失或内容不全等其他问题的,酌情扣0.5-3分。 | ||||||
强制性条文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 | 3 | (1)未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的,扣3分; | ||||
(2)未报监理单位审核的,扣1分; | ||||||
(3)考核期内,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缺失或未报监理单位复核的,酌情扣0.5-2分;检查记录表填写不规范、不正确的,酌情扣0.5-1分。 | ||||||
农民工工资管理 | 3 | (1)未制定农民工管理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扣0.5分;未明确劳资专管员或未明确农民工投诉处理程序的,扣0.5分; | ||||
(2)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0.5分;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扣0.5分; | ||||||
(3)未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扣0.5分;未实行银行代发制度的扣0.2分; | ||||||
(4)未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的,扣0.3分; | ||||||
工地大气污染防治 | 2 | (1)未建立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登记、使用台帐的,扣1分; | ||||
(2)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六个百分百”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0.5-1分。 | ||||||
2 | 进度控制 (8分) | 进度计划编制 | 3 | (1)总进度或考核期内季度(或月度)计划未编制、未报批不得分; | ||
(2)考核期内,季度(或月度)计划编制没有考虑实际情况,资源投入不足,不符合总进度要求,存在较大质量和安全风险,明显不合理、明显不全面等问题的,酌情扣1-3分。 | ||||||
执行情况 | 5 | 因施工单位原因,考核季度内实际完成计划工程量的90%~100%不扣分(不含上限比例,下同),80%~90%扣2分,70%~80%扣3分,60%~70%扣4分,60%及以下扣5分。 | ||||
3 | 质量控制(36分) | 试验检验 | 11 | (1)委托无相应水利资质或资质不够的检测机构进行工程检测的,扣2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2)未建立检测台帐的,扣1分;台账记录不齐全、不规范的,酌情扣0.5-1分; | ||||||
(3)考核期内,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检测结果未按规定上报监理审核即用于工程,或检验、检测结果不真实、弄虚作假的,每批次扣2分; | ||||||
(4)考核期内,各类试验检验报告资料存在收集整理不齐全、资料数据不清晰、抽检频率和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成果报告可信度差等问题的,每项扣1分;检测内容不全,存在漏检、应检未检的,每项扣1分; | ||||||
工程实体质量 | 8 | (1)实体观感总体较差,外观质量欠佳,酌情扣1-2分; | ||||
(2)施工质量存在平整度、垂直度超标,表面明显蜂窝麻面、露筋跑模、漏浆跑浆、止水失效、墙体渗水窨潮等缺陷的,酌情扣0.5-2分; | ||||||
(3)施工现场发现施工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和违反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发现一处扣3分; | ||||||
(4)现场检查发现工序质量控制违反强制性条款的,每一项扣1分。 | ||||||
评定与 验收 | 12 | (1)考核期内,检验评定资料不真实的,扣3分;单元(工序)质量评定不及时,资料填写不规范、不正确,检查记录不齐全,签字不全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存在代签字的,扣3分; | ||||
(2)考核期内,重要隐蔽单元工程或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未经验收,自行隐蔽的,扣3分;验收所列内容欠全面、不完整,无检查时间或验收人员签字不全的,酌情扣0.5-2分; | ||||||
(3)考核期内,发现未经验收或批准,或验收不合格未处理就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扣2分; | ||||||
(4)现场检查发现有质量缺陷,但未建立质量缺陷档案的,扣2分;质量缺陷记录内容不详细、处理方案不合理、修补质量检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扣0.5-2分;擅自处理质量缺陷、或自行掩盖的,扣3分。 | ||||||
监督 与检测 | 5 | 考核期内,对稽察、检查、巡查、质量安全监督提出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或回复不及时,每次扣1分;“飞检”发现工程实体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每处扣2分; | ||||
4 | 安全文明施工(20分) |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3 |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方案的,扣3分;方案缺项或方案明显不合理的,酌情扣1-2分;审批手续不规范(方案未按有关规定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或在方案实施前未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的,扣1分; | ||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方案的扣2分。 | ||||||
安全文明措施费 | 3 | (1)开工至今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未编制的,扣2分;编制不合理的,酌情扣0.5-1分;未经监理单位审核或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报审的,扣1分; | ||||
(2)未建立使用情况统计台帐,扣1分;资料不具体、数量不实、采购发票不齐全、签证报审不及时的,酌情扣0.5-1分。 | ||||||
安全教育与培训 | 3 | (1)开工至今未编制教育培训计划的,扣1分; | ||||
(2)未落实人员岗前培训教育的(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酌情扣0.5-1分; | ||||||
(3)人员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或时间不满足规定的,扣0.5-1分。 | ||||||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管控 | 3 | (1)未组织开展施工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的,扣3分;未及时报送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扣1分; | ||||
(2)未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和管控措施的,扣1分; | ||||||
(4)未按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警示标志的扣1分;设置不全的扣0.5分。 | ||||||
隐患排查与治理 | 3 | (1)考核期内每月应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未开展的,每月扣1分; | ||||
(2)考核期内,专职安全员工作记录不规范、不全面、未记录隐患或违章整改情况等,扣0.5-1分。 | ||||||
保险 | 2 | (1)开工至今未缴纳项目工伤保险、未获得人社部门出具参保证明或过期未续保的,扣1分; | ||||
(2)开工至今未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扣1分。 | ||||||
现场检查 | 3 | (1)深基坑、高边坡缺乏安全围护的,发现一项扣1分;(2)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或配备不满足施工要求的,扣0.5-2分;(3)安全人行通道无安全防护设施的,扣一分; | ||||
(2)发现“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每一起扣0.5分; | ||||||
(3)现场材料堆放无序、加工场内安全提示或设备操作规章未设置的,每项扣0.5分; | ||||||
(4)存在其他问题酌情扣分。 | ||||||
100 | 累计考评扣分 | |||||
考核最终评分 | 考核各分项分值扣完为止 |
考核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日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项目法人):
(投标人全称)拟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标段)的招标活动,承诺自愿接受《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管理,并不提出任何疑义。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发布时间:** 16: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 (略) 北河治理工程增项防汛道路及水保提升节点设计变更已由《 (略) 水利 (略) 北河治理工程增项防汛道路及水保提升节点设计变更的批复》(常水计[2022]4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原批准概算总额中调剂解决。项目 (略)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处,招 (略)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北河位于太湖流域湖西区南河水系,是溧阳境内一条东西向骨干引排河道,河道西起上兴、南渡两乡镇交界处,东至洮湖黄泥港口入湖,全长25.9千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42.06千米,堤防加固23.54千米,岸坡防护44.63千米,新建、拆建、加固沿线建筑物,水土保持提升工程等。批复总投资人民币49699万元。
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开展防汛道路和水保提升施工。本次北河治理工程河道、堤防、护岸等工程级别为3级;施工临时工程为5级建筑物;穿堤建筑物,主要建筑物级别同堤防标准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工程为5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招标范围设计变更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为:
(1)增补防汛道路,长度17.44千米(其中北河主河增补14.40km,支河上沛河增补3.04km),道路两侧设置安全防护及警示标识。
(2)增补水保提升节点,位于上沛河沛旧线桥附近,长度650米,其中沛旧线桥两侧各100米范围内重点提升,总面积16000平方米。
对应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170.30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80日历天,**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2)业绩要求:**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
类似工程(下同)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已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水利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类似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要有明确反映上述工程内容、金额及质量评定结果的描述。所提供材料需确保业绩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假造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略) 水利建设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 (略) (略) 场。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以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规定)。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6)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 (略) 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 (略) 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日公布))。
(7)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详见合同附件格式)。
(9)投标人提供《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管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并盖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日至**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15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 |
8.其他人员要求 |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11.施工机械设备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9)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
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9个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
③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多于9小于等于15个时,则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④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多于15个时,则去掉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70万元
7.4分值构成:
A:施工组织设计:23 分
B:项目管理机构:1分
C:投标报价: 70 分
D:其他部分: 6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赋分项目 | 赋分依据 | 最高赋分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 | 暗标 | 23分 |
1 | 施工方案 | 16分 | |
1.1 | 施工工艺、方案合理性 | 各类工程(含水土保持提升工程)施工工艺、方案合理的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7分 |
1.2 | 施工总平面布置 | 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方案可行可靠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分 |
1.3 | 质量保证 | 质量保证体系方案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分 |
1.4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方案合理、可行的得2分;安全生产隐患分析全面及保障措施落实合理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分 |
2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及按月工期进度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排合理、可行的得1分;主要工期进度控制点和工序编排合理(应有横道图)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分 |
3 | 施工机具配备情况 | 施工机械配备齐全和先进的得1分;必备的自检检测、试验设备、仪器及手段能满足要求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分 |
4 | 重点及难点分析应对措施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是否准确以及对应处理措施是否合理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 3分 |
二 | 项目管理机构 | 1分 | |
1 | 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和安全员人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得1分,缺一人则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和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分 | |
三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98%~102%(含98%,102%)的得70分; 低于评标基准价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70分基础上扣0.1分; 高于评标基准价102%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70分基础上扣0.2分; 最低得分为0分。 中间按内插法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清单子项单价报价的合理性及报价的合理性:清单子项单价报价超参考单价15.00%或低于参考单价15.00%的,每发现一处扣2.0分,最多扣分不超过报价得分。 | 70分 |
四 | 其他 | 6分 | |
1 | 信用等级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 (1)企业信用等级的分 (略) 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赋分值具体详见《202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本项最高得4分)。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提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否则不得分。 | 5分 |
2 | 项目经理业绩 | 拟任项目经理**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按招标公告资格条件中企业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执行)经历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1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分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 (略) “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处
地址: (略) 南大街13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沙雷
电话:025-*
邮箱:*@*ocite.com
附件一: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
(2020年修订)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 (略) 场主体诚信管理,促进水 (略) 场健康发展,围绕“补短板、强监管、提质效”目标,根据中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及《 (略) 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 (略) 水利局组建项目法人、科室、水库管理单位、水利站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参建单位的诚信管理。
第三条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是指依法对通过公开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或者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在投标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诚信行为进行管理。
第四条 (略) 水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监督和管理, (略) 水利局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 (略) 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牵头具体工作,建设项目项目法人负责做好对中标企业合同履约全过程中诚信行为的日常管理。
二 人员考勤
第五条 招标办负责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的组建、维护和相关设备采购工作。项目法人应利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对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出勤考核。招标办统一办理被考勤人员信息输入,同时项目法人负责提供以下材料:
1、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经项目法人签字盖章确认的投标文件中被考勤人员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2、被考勤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考勤人员本人执其第二代身份证正面合影的彩色打印件(能清晰反映人员脸部特征和其身份证信息),注明“点击查看>> (略) 正式员工,本次担任点击查看>>**工程点击查看>>*职位,图片中人员和其执身份证信息一致并属实”并加盖公司章。
进行考勤的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3 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考勤的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局限于2人: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
第六条 被考勤人员出勤天数不满足合同要求的,予以一定的违约金处理,违约金额不得设置上限。具体标准如下:
(一)施工单位
1、合同价≤1000万,为1000元/人.次;
2、合同价>1000万,为2000元/人.次;
(二)监理单位
1、合同价≤100万,为500元/人.次;
2、合同价>100万,为1000元/人.次;
每月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需完成上月出勤考核,如出勤天数不足,则对照违约处理标准明确考勤月出勤违约总金额,书面通知相应承建单位项目部15 (略) 水利局财审科缴纳违约金,同时抄送招标办和局财审科,未缴纳结清的不得支付工程款。
三 履约考核
第七条 履约考核以项目中标合同为考核单元,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分值为100分,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表1、2。
第八条 履约考核分为项目法人考核和招标办考核。
项目法人考核由项目法人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考核评分,项目法人须在每季度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季度履约考核,经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报送招标办备案。
招标办考核由招标办根据考核项目性质组建考核组负责对施工、监理单位考核评分,每季度首月内完成上季度履约考核。
第九条 项目法人应充分利用考核细则规范相关参建单位诚信行为,其考核评分作为项目建设日常管理检查和招标办考核参考,招标办考核为项目履约考核的最终评分和考核等次。
第十条 履约考核分为“优”、“良”、“中”、“差”四个考核等次,考核等次依据考核评分(设为A值)确定,标准如下:
(一)A≥90分的,评为“优”等次;
(二)80≤A<90分的,评为“良”等次;
(三)70≤A<80分的,评为“中”等次;
(四)A<70分的,评为“差”等次;
第十一条 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1年内有1次考核等次为“差”、2次为“中”的,自考核生效起1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1年内有2次考核等次为“差”、3次为“中”的,自考核生效起2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1年内有3次考核等次为“差”、4次为“中”的,自考核生效起3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
如施工、监 (略) 同时有多个项目,则考核等次进行累计。
四 处罚和公示
第十二条 招标期间中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略) 水利系统诚信黑名单,且该单位3年内不 (略) 水利系统的招投标。
第十三条 由于施工方原因,发现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项目法人有权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代扣其工程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按代付金额的20%进行罚款(最低不少于2万元),且该单位3年内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如 (略) 政府及上级政府集访等情况,该单位今后不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审核项目工程款拨付手续时应核查相关承建单位违约金缴纳情况,应缴未缴的不得予以支付。
第十五条 施工、监理单位的人员考勤、履约考核、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记录,由招标办登记汇总,并作为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告知投标单位本《办法》,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承诺书”(详见附表3),接受本《办法》管理,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第十七条 招标办负责汇总每月考勤结果和每季度履约考核等次,均应形成书面通 (略) 水利局网公示。
五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 (略) 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二: (略)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序号 | 考核要点 | 分项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评扣分 | 扣分理由 | |
1 | 项目管理(36分) | 组织体系及人员 | 18 | (1)未按合同文件约定设立现场项目部的,扣2分;无项目部成立和项目部章启用文件的,扣1分; | ||
(2)招标文件或合同明确的考勤人员未达到考核期规定出勤天数的,按1分/人.天次扣分,总分16分,扣完为止。 | ||||||
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 2 | (1)未建立专门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的,扣1分;未行文印发的扣0.5分。 | ||||
(2)未建立落实质量终身制的,扣1分。 | ||||||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 2 | (1)未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扣1分;未行文印发的,扣0.5分; | ||||
(2)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的,扣1分;未行文印发的扣0.5分。 | ||||||
工程档案管理 | 6 | (1)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和保管不规范、不完整、不齐全,不满足相关规定的,酌情扣0.5-3分; | ||||
(2)施工记录、施工日志填写不真实、不规范,施工月报缺失或内容不全等其他问题的,酌情扣0.5-3分。 | ||||||
强制性条文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 | 3 | (1)未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的,扣3分; | ||||
(2)未报监理单位审核的,扣1分; | ||||||
(3)考核期内,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缺失或未报监理单位复核的,酌情扣0.5-2分;检查记录表填写不规范、不正确的,酌情扣0.5-1分。 | ||||||
农民工工资管理 | 3 | (1)未制定农民工管理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扣0.5分;未明确劳资专管员或未明确农民工投诉处理程序的,扣0.5分; | ||||
(2)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0.5分;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扣0.5分; | ||||||
(3)未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扣0.5分;未实行银行代发制度的扣0.2分; | ||||||
(4)未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的,扣0.3分; | ||||||
工地大气污染防治 | 2 | (1)未建立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登记、使用台帐的,扣1分; | ||||
(2)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六个百分百”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0.5-1分。 | ||||||
2 | 进度控制 (8分) | 进度计划编制 | 3 | (1)总进度或考核期内季度(或月度)计划未编制、未报批不得分; | ||
(2)考核期内,季度(或月度)计划编制没有考虑实际情况,资源投入不足,不符合总进度要求,存在较大质量和安全风险,明显不合理、明显不全面等问题的,酌情扣1-3分。 | ||||||
执行情况 | 5 | 因施工单位原因,考核季度内实际完成计划工程量的90%~100%不扣分(不含上限比例,下同),80%~90%扣2分,70%~80%扣3分,60%~70%扣4分,60%及以下扣5分。 | ||||
3 | 质量控制(36分) | 试验检验 | 11 | (1)委托无相应水利资质或资质不够的检测机构进行工程检测的,扣2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2)未建立检测台帐的,扣1分;台账记录不齐全、不规范的,酌情扣0.5-1分; | ||||||
(3)考核期内,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检测结果未按规定上报监理审核即用于工程,或检验、检测结果不真实、弄虚作假的,每批次扣2分; | ||||||
(4)考核期内,各类试验检验报告资料存在收集整理不齐全、资料数据不清晰、抽检频率和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成果报告可信度差等问题的,每项扣1分;检测内容不全,存在漏检、应检未检的,每项扣1分; | ||||||
工程实体质量 | 8 | (1)实体观感总体较差,外观质量欠佳,酌情扣1-2分; | ||||
(2)施工质量存在平整度、垂直度超标,表面明显蜂窝麻面、露筋跑模、漏浆跑浆、止水失效、墙体渗水窨潮等缺陷的,酌情扣0.5-2分; | ||||||
(3)施工现场发现施工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和违反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发现一处扣3分; | ||||||
(4)现场检查发现工序质量控制违反强制性条款的,每一项扣1分。 | ||||||
评定与 验收 | 12 | (1)考核期内,检验评定资料不真实的,扣3分;单元(工序)质量评定不及时,资料填写不规范、不正确,检查记录不齐全,签字不全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存在代签字的,扣3分; | ||||
(2)考核期内,重要隐蔽单元工程或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未经验收,自行隐蔽的,扣3分;验收所列内容欠全面、不完整,无检查时间或验收人员签字不全的,酌情扣0.5-2分; | ||||||
(3)考核期内,发现未经验收或批准,或验收不合格未处理就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扣2分; | ||||||
(4)现场检查发现有质量缺陷,但未建立质量缺陷档案的,扣2分;质量缺陷记录内容不详细、处理方案不合理、修补质量检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扣0.5-2分;擅自处理质量缺陷、或自行掩盖的,扣3分。 | ||||||
监督 与检测 | 5 | 考核期内,对稽察、检查、巡查、质量安全监督提出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或回复不及时,每次扣1分;“飞检”发现工程实体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每处扣2分; | ||||
4 | 安全文明施工(20分) |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3 |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方案的,扣3分;方案缺项或方案明显不合理的,酌情扣1-2分;审批手续不规范(方案未按有关规定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或在方案实施前未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的,扣1分; | ||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方案的扣2分。 | ||||||
安全文明措施费 | 3 | (1)开工至今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未编制的,扣2分;编制不合理的,酌情扣0.5-1分;未经监理单位审核或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报审的,扣1分; | ||||
(2)未建立使用情况统计台帐,扣1分;资料不具体、数量不实、采购发票不齐全、签证报审不及时的,酌情扣0.5-1分。 | ||||||
安全教育与培训 | 3 | (1)开工至今未编制教育培训计划的,扣1分; | ||||
(2)未落实人员岗前培训教育的(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酌情扣0.5-1分; | ||||||
(3)人员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或时间不满足规定的,扣0.5-1分。 | ||||||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管控 | 3 | (1)未组织开展施工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的,扣3分;未及时报送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扣1分; | ||||
(2)未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和管控措施的,扣1分; | ||||||
(4)未按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警示标志的扣1分;设置不全的扣0.5分。 | ||||||
隐患排查与治理 | 3 | (1)考核期内每月应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未开展的,每月扣1分; | ||||
(2)考核期内,专职安全员工作记录不规范、不全面、未记录隐患或违章整改情况等,扣0.5-1分。 | ||||||
保险 | 2 | (1)开工至今未缴纳项目工伤保险、未获得人社部门出具参保证明或过期未续保的,扣1分; | ||||
(2)开工至今未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扣1分。 | ||||||
现场检查 | 3 | (1)深基坑、高边坡缺乏安全围护的,发现一项扣1分;(2)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或配备不满足施工要求的,扣0.5-2分;(3)安全人行通道无安全防护设施的,扣一分; | ||||
(2)发现“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每一起扣0.5分; | ||||||
(3)现场材料堆放无序、加工场内安全提示或设备操作规章未设置的,每项扣0.5分; | ||||||
(4)存在其他问题酌情扣分。 | ||||||
100 | 累计考评扣分 | |||||
考核最终评分 | 考核各分项分值扣完为止 |
考核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日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项目法人):
(投标人全称)拟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标段)的招标活动,承诺自愿接受《 (略) 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管理,并不提出任何疑义。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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